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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旅遊景點

發布時間: 2021-03-18 20:16:45

1、如何申請旅遊景點資質

【景點旅遊項目申請報告目錄】 第一章 申報單位及項目概況 1、項目申報單位概況 包括項目申報單位的主營業務、經營年限、資產負債、股東構成、主要投資項目、現有生產能力等內容。 2、項目概況。 包括擬建項目的建設背景、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產品和工程技術方案、主要設備選型和配套工程、投資規模和資金籌措方案等內容。 第二章 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分析 1、發展規劃分析 擬建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要求,項目目標與規劃內容是否銜接和協調。 2、產業政策分析 擬建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產業政策的要求。 3、行業准入分析 項目建設單位和擬建項目是否符合相關行業准入標準的規定。 第三章 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 1、資源開發方案 資源開發類項目,包括對金屬礦、煤礦、石油天然氣礦、建材礦以及水(力)、森林等資源的開發,應分析擬開發資源的可開發量、自然品質、賦存條件、開發價值等,評價是否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2、資源利用方案 包括項目需要佔用的重要資源品種、數量及來源情況;多金屬、多用途化學元素共生礦、伴生礦以及油氣混合礦等的資源綜合利用方案;通過對單位生產能力主要資源消耗量指標的對比分析,評價資源利用效率的先進程度;分析評價項目建設是否會對地表(下)水等其它資源造成不利影響。 3、資源節約措施 闡述項目方案中作為原材料的各類金屬礦、非金屬礦及水資源節約的主要措施方案。對擬建項目的資源消耗指標進行分析,闡述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資源消耗等方面的主要措施,論證是否符合資源節約和有效利用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 節能方案分析 1、用能標准和節能規范 闡述擬建項目所遵循的國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標准及節能設計規范。 2、能耗狀況和能耗指標分析 闡述項目所在地的能源供應狀況,分析擬建項目的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根據項目特點選擇計算各類能耗指標,與國際國內先進水平進行對比分析,闡述是否符合能耗准入標準的要求。 3、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 闡述擬建項目為了優化用能結構、滿足相關技術政策和設計標准而採用的主要節能降耗措施,對節能效果進行分析論證。 第五章 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分析 1、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項目建設地點、佔地面積、土地利用狀況、佔用耕地情況等內容。分析項目選址是否會造成相關不利影響,如是否壓覆礦床和文物,是否有利於防洪和排澇,是否影響通航及軍事設施等。 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擬建項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要求,佔地規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約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佔用補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3、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規劃方案 對擬建項目的征地拆遷影響進行調查分析,依法提出拆遷補償的原則、范圍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規劃方案,並對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權益、滿足移民生存及發展需要等要求進行分析論證。 第六章 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 l、環境和生態現狀 包括項目場址的自然環境條件、現有污染物情況、生態環境條件和環境容量狀況等。 2、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類型、排放量情況分析,水土流失預測,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因素和影響程度,對流域和區域環境及生態系統的綜合影響。 3、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按照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規要求,對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提出治理措施,對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進行分析論證。 4、地質災害影響分析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設的項目和易誘發地質災害的項目,要闡述項目建設所在地的地質災害情況,分析擬建項目誘發地質災害的風險,提出防禦的對策和措施。 5、特殊環境影響 分析擬建項目對歷史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和自然景觀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並提出保護措施。 第七章 經濟影響分析 1、經濟費用效益或費用效果分析 從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角度,通過經濟費用效益或費用效果分析,評價擬建項目的經濟合理性。 2、行業影響分析 闡述行業現狀的基本情況以及企業在行業中所處地位,分析擬建項目對所在行業及關聯產業發展的影響,並對是否可能導致壟斷等進行論證。 3、區域經濟影響分析 對於區域經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應從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空間布局、當地財政收支、社會收入分配、市場競爭結構等角度進行分析論證。 4、宏觀經濟影響分析 投資規模巨大、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進行宏觀經濟影響分析。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項目,應分析擬建項目對經濟安全的影響,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措施。 第八章 社會影響分析 1、社會影響效果分析 闡述擬建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活動對項目所在地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和社會效益。 2、社會適應性分析 分析擬建項目能否為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所接納,評價該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適應性。 3、社會風險及對策分析 針對項目建設所涉及的各種社會因素進行社會風險分析,提出協調項目與當地社會關系、規避社會風險、促進項目順利實施的措施方案。

2、旅遊景點項目需要辦理哪些審批手續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4、建設用地預審申請
5、林地使用申請
6、採伐許可證(樹木不能隨意砍伐)
7、土地使用轉讓協議書(與村民簽訂的協議書,附在立項申請書內)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交易確認書(招、拍、掛)
運作時可以靠後操作,可邊建設邊申請,在「兩證一書」取得前即可請縣人大召開常委會,取得一份允許提前開工建設,並在一定期限內補辦證件的會議紀要即可。
10、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
11、省林採伐許可證 (這個非常重要,一定要有)
12、使用林地申請表
13、擬佔用林地現場檢驗報告
14、項目用地預審的規劃審查意見(需要上級批復)
15、土地使用轉讓協議(與村民或村委會)
16、鄉村規劃選址意見書(與鄉村相關的地塊開發需要)
17、項目承包林地開發利用合同(與林業廳/局)
18、土地使用證明
19、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20、公路行道樹採伐更新許可證(牽涉公路管理局)
21、項目用地預審申請報告
2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3、國有土地使用證
24、路政管理許可證及路政管理申請表
25、土地利用總規劃圖(國土局的土地規劃圖,規劃要以此為依據)
26、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
27、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
28、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工程完成後)
29、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書(施工圖的審核)
30、防雷裝置驗收(在規劃中著名防雷針位置)
規劃者需要了解項目開發過程中需要走那些程序,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這對實現「創意落地」非常必要。
環評和礦評與規劃關系不大,但也要適當了解一些,便於與甲方溝通,如環評採取一票否決制,有壓覆礦的情況下一般很難取得開發權等。

3、國家4A、5A級旅遊景區申報具體有那些程序?

申報4A級的旅遊景區,由所在地旅遊景區評定機構逐級提交申請申請報告、《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和創建資料,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組織初評。初評合格的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向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提交推薦意見,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對達標景區對外公告,頒發證書和標牌。
申報5A級的旅遊景區,由所在地旅遊景區評定機構逐級提交申請報告、《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和創建資料(含電子版),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組織初評。初評合格的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向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提交推薦意見。

申報4A、5A級旅遊景區的評定程序如下:
(一)資料審核。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依據景區評定標准和細則規定,對景區申報資料進行全面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景區名稱、范圍、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發展狀況等。通過審核的景區,進入景觀評估程序,未通過審核的景區,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重審。
(二)景觀價值評價。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建由相關方面專家組成的評議組,聽取申報景區的陳述,採取差額投票方式,對景區資源吸引力和市場影響力進行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景區觀賞遊憩價值、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知名度、美譽度與市場輻射力等。通過景觀評價的景區,進入現場檢查環節,未通過景觀評價的景區,兩年後方可再次申請重審。
(三)現場檢查。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國家級檢查員成立評定小組,採取暗訪方式對景區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景區交通等基礎服務設施,安全、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導游導覽、購物等游覽服務設施,電子商務等網路服務體系,對歷史文化、自然環境保護狀況,引導遊客文明旅遊等方面。現場檢查達標的景區,進入社會公示程序,未達標的景區,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現場檢查。
(四)社會公示。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對達到標準的申報景區,在中國旅遊網上進行七個工作日的社會公示。公示階段無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旅遊景區通過公示,若出現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情況,將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進行核實和調查,做出相應決定。
(五)發布公告。經公示無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景區,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發布質量等級認定公告,頒發證書和標牌。

4、創辦旅遊景區需要哪些手續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索引號:發文號:生成日期:2008-5-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令 (第23號令)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業經2005年7月6日國家旅遊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8月5日起施行。
國家旅遊局局長 邵琪偉

二○○五年七月六日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全面推行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規范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程序,促進旅遊景區發展,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7775—2003)及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有關評定細則進行。

第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遵循自願申報、分級評定、動態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正式開業從事旅遊經營業務一年以上的旅遊景區,包括風景區、文博院館、寺廟觀堂、旅遊度假區、自然保護區、主題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游樂園、動物園、植物園及工業、農業、經貿、科教、軍事、體育、文化藝術等旅遊景區,均可申請參加質量等級評定。

第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是指對具有獨立管理和服務機構的旅遊景區進行評定,對園中園、景中景等內部旅遊點,不進行單獨評定。

第六條 國家旅遊局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標准、評定細則的制訂工作,負責對質量等級評定標准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國家旅遊局組織設立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設立本地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並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根據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的委託,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進行相應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 3A級、2A級、1A級旅遊景區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委託各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評定。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可以向條件成熟的地市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再行委託。

4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5A級旅遊景區從4A級旅遊景區中產生。被公告為4A級旅遊景區一年以上的方可申報5A級旅遊景區。5A級旅遊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推薦,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

第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按照「創建、申請、評定、公告」的程序進行。
第十條 參加創建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要按照國家標准和評定細則的要求,制定創建計劃,明確責任目標,落實各項創建措施。

第十一條 旅遊景區在創建計劃完成後,進行自檢。自檢結果達到相應等級標准和細則規定的旅遊景區,填寫《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並向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提出評定申請。經當地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審核同意,向上一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推薦參加相應質量等級的正式評定。

第十二條 現場評定工作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委派評定小組承擔。評定小組採取現場檢查、資料審核、抽樣調查等方式進行現場評定工作。

第十三條 現場評定符合標準的旅遊景區,由負責評定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批准其質量等級,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適時公告新達標的各級旅遊景區名單。

第十五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現場工作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檢查員擔負。根據所評定的旅遊景區的資源類型與特色,應有一名相應專家作為評定小組成員。

第十六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檢查員分為國家級檢查員和地方級檢查員。國家級檢查員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聘任。地方級檢查員由省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聘任。 第十七條 檢查員要接受旅遊景區的監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要加強對檢查員的監督管理,對有違規行為的檢查員取消其檢查員資格。

第十八條 被委託的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出現違規操作的,上級評定機構可以撤銷委託其已獲得的最高等級的評定許可權。

第十九條 各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機構對所評旅遊景區要進行監督檢查和復核。監督檢查採取重點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訪以及社會調查、聽取遊客意見反饋等方式進行。全面復核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 等級復核工作主要由省級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和實施。全國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計劃、有重點進行復核。

第二十一條 經復核達不到要求的,或被遊客進行重大投訴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景區,按以下方法作出處理: 1、由相應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對於取消或降低等級的景區,需由相應的評定機構對外公告。2、旅遊景區接到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後,須認真整改,並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上報相應的等級評定機構。3、凡被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自降低或取消等級之日起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新的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許可權如下: 1、1A、2A、3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 2、4A、5A旅遊景區達不到標准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並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如認為應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須報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審批。 3、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對各質量等級的旅遊景區,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通知的處理,但需事先通知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的標牌、證書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統一製作,由相應評定機構頒發。

第二十四條 旅遊景區質量等級標牌,須置於旅遊景區主要入口最明顯位置,並在對外宣傳資料中正確標明其等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辦法》同時廢止。

5、如何申請旅遊景點?如題 謝謝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T 17775-1999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的劃分與評定 Standard of rating for quality of tourist attractions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06-14批准 1999-10-01實施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的依據、條件及評定的基本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接待海內外旅遊者的不同類型的旅遊區(點),包括以自然景觀及人文景觀為主的旅遊區(點)。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GB 3096-1993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標志用圖形符號 GB/T 15971-1995 導游服務質量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旅遊區(點) tourist attraction 經縣級以上(含縣級)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有統一管理機構,范圍明確,具有參觀、游覽、度假、康樂、求知等功能,並提供相應旅遊服務設施的獨立單位。包括旅遊景區、景點、主題公園、度假區、保護區、風景區、森林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博物館、美術館等。 3.2 旅遊資源 tourism resource 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凡能對旅遊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遊業開發利用,並可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因素。 3.3 遊客中心 visitor center 旅遊區(點)在區內設立的為遊客提供信息、咨詢、遊程安排、講解、教育、休息等旅遊設施和服務功能的專門場所。 4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及標志 4.1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為四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AA、A級旅遊區(點)。 4.2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的標志、標牌、證書由國家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並頒發。 5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依據與方法 5.1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的確定,依據"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價體系"、"景觀質量評價體系"的評價得分,並參考"遊客意見評價體系"的得分數。 5.2 "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包括旅遊交通、游覽、旅遊安全、衛生、通訊、旅遊購物、綜合管理、旅遊資源與環境保護等八個評價項目。"景觀質量評價體系"包括資源要素價值與景觀市場價值兩大評價項目。每一評價項目繼續分為若干評價子項目。對各子項目賦以分值,各旅遊區(點)按各評價項目及子項目的相應得分數確定其等級。 5.3 "遊客意見評價體系"是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重要參考依據。包括總體印象、可進入性、游路設置、旅遊安排、觀景設施、路標指示、景物介紹牌、宣傳資料、講解服務、安全保障、環境衛生、旅遊廁所、郵電服務、購物、餐飲、旅遊秩序、景物保護等評價項目。每一評價項目分為很滿意、滿意、一般、不滿意四個檔次,並依此計算遊客意見得分數。 5.4 《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評分細則》、《景觀質量評分細則》及《遊客意見評分細則》由國家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6 旅遊區(點)質量等級劃分條件 6.1 AAAA級旅遊區(點) 6.1.1 旅遊交通 a)可進入性良好,依託城鎮的交通設施完善,進出便捷;或具有一級公路或高等級航道、航線直達;或具有旅遊專線交通工具; b)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專用停車場或船舶碼頭。布局合理,容量能充分滿足遊客接待量要求。場地平整、堅實或水域暢通。標志及中外文規范、准確、醒目,符合相應國家標准; c)區內游覽(參觀)路線或航道布局合理、順暢,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堅實,或航道深邃、寬闊、無阻擋; d)區內不使用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1.2 游覽 a)各種引導標志(包括入口游覽導游圖、標識牌、景點介紹牌等)美觀醒目,文字准確規范,符合GB 10001的規定。標識牌和景點介紹牌位置合理,數量充足; b)游覽宣傳教育材料(如研究論著、科普讀物、綜合畫冊、音像製品、導游圖和導游材料等)品種齊全,內容豐富、准確,製作精美; c)導游員(講解員)持證上崗,人數及語種能滿足遊客需要,普通話達標率100%。導游員均應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專以上不少於40%。服務質量達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 章要求; d)導游(講解)詞科學、准確、生動; e)設有提供咨詢、接受投訴、接待服務的遊客中心。旅遊咨詢服務人員配備齊全,業務熟練,熱情服務。配有專門咨詢投訴電話,使用方便。 6.1.3 旅遊安全 a)消防、防盜、救護等設備齊全、完好、有效。交通、機電、游覽、娛樂等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危險地段防護設施齊備、有效,標志明顯; b)認真執行旅遊、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安全保衛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時,流動巡檢工作落實,能有效維護治安秩序; c)建立緊急救援體系,或設立醫務室,配備專職醫務人員,配備遊客常備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記錄檔案准確、齊全。 6.1.4衛生 a)環境整潔。建築物牆面整齊,無污垢。游覽參觀場所平整,無污水、污物,無亂建、亂堆、亂放現象。空氣清新,無異味; b)公共場所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檢測標准; c)公共廁所引導標識醒目,數量能滿足需要。建築造型、色彩及格調與環境協調。所有廁所具備沖水、盥洗、通風設備或使用免水沖生態廁所。廁所便池潔凈、無污垢,無堵塞。室內整潔,無破損、無污跡、無異味,干凈、明亮; d)垃圾箱(桶)標識明顯,數量能滿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觀、實用,與環境相協調。垃圾及時清掃,日產日清,不留陳舊垃圾; e)餐飲服務符合國家關於食品衛生的規定,配備消毒設施,禁止用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1.5 通訊 a)通訊設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遊人集中場所設有公用電話,標識規范、醒目,具備國際、國內直撥功能; b)通訊服務在營業時間內方便、暢通,收費合理。 6.1.6 旅遊購物 a) 購物場所布局合理,有效維護景觀氛圍。建築造型、色彩、材質有特色,與環境協調; b)具有本地區特色的旅遊商品豐富。明碼標價,無價格欺詐行為; c)市場管理有序。經營者佩戴胸卡,亮照經營,無尾隨兜售或強買強賣現象。對市場違規事件處理公正、迅速、記錄完整。 6.1.7 綜合管理 a)管理機構健全,管理人員配備合理;旅遊質量、旅遊安全、旅遊統計等各項管理制度完備、有效; b)交通、衛生、環保、導游服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貫徹措施得力,定期監督檢查,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和總結; c)具有獨特鮮明的產品形象、良好的質量形象、良好的視覺形象和文明的員工形象;確立自身的產品品牌標志,並全面、恰當的使用; d)設立與旅遊區(點)接待規模、檔次相適應的遊客中心 e)高級管理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達100%; f)有相應級別的行政業務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正式批準的總體規劃和保護規劃。開發建設項目符合規劃要求; g)交通、安全、保衛、衛生、環保等各項業務培訓制度完善,並得到有效實施。上崗人員培訓合格率達100%; h)設有受理投訴的人員和專門投訴電話、信箱。投訴處理及時、妥善,有完整的記錄檔案; i)遊客集中場所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置規范、醒目; j)設有檔次相應的遊客休息設施,位置合理,數量充足; k)為特定人群(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提供咨詢服務,配備旅遊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關特殊服務。 6.1.8 年接待海內外旅遊者人次在50萬以上。 6.1.9 旅遊資源與環境的保護 a)空氣質量達GB 3095-1996中規定的一級標准; b)雜訊質量達到GB 3096-1993中規定的0類標准; c)地面水環境質量達到GHZB1的規定; d)景觀、文物、古建築保護措施先進、得力,遊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預防自然和人為破壞,保持文物古跡和自然景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e)環境氛圍優良。建築布局合理。體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協調,周邊建築物與景觀格調協調,或具有一定的緩沖區域。綠地面積佔有較高比例,植物與景觀配置得當,或景觀與環境美化措施多樣,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築主體格調突出,並與景觀及環境協調; f)區內各項設施設備符合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要求,不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壞旅遊資源和游覽氣氛。 6.1.10 旅遊資源品位突出,其歷史價值,或科學價值,或藝術價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義;或其資源珍貴、稀少與奇特程度高,在世界范圍內屬於獨有或罕見景觀。 6.2 AAA級旅遊區(點) 6.2.1 旅遊交通 a)可進入性好。依託城鎮交通設施完善,進出便捷;或至少有二級以上公路或高等級航道、航線直達;或設有旅遊專線等便捷交通工具; b)有與景觀環境相協調的專用停車場或船舶碼頭,布局合理,容量能滿足遊客接待量要求。場地平整、堅實或水域順暢。標志及中、外文規范、准確、醒目,符合相應國家標准; c)區內旅遊(含參觀)路線或航道布局合理順暢,通行便利。路面平整、堅實,或航道深邃、寬闊、無阻擋; d)區內不使用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交通工具。 6.2.2 游覽 a)各種引導標准(入口游覽導游圖、標識牌、景點介紹牌等)美觀、醒目,文字准確、規范,符合GB 10001的規定。標識牌和景點介紹牌位置合理,數量充足; b)游覽宣傳教育材料(如研究論著、科普讀物、綜合畫冊、音像製品、導游圖和導游材料等)品種齊全,內容豐富、准確,製作精美; c)導游員(講解員)持證上崗,人數及語種能滿足需要,普通話達標率100%,導游員均應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專以上不少於20%。服務質量達到GB/T 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d)導游(講解)詞科學、准確、生動; e)設有提供咨詢、接受投訴、接待服務的遊客中心。旅遊咨詢服務人員配備齊全,業務熟練,熱情服務。配有專門咨詢投訴電話,使用方便。 6.2.3 旅遊安全 a)消防、防盜、救護等設備齊全、完好、有效。交通、機電、游覽、娛樂等設備完好,運行正常,無安全隱患。危險地段防護設施齊備、有效,標志明顯; b)認真執行旅遊、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安全保衛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時,流動巡檢工作落實,能有效維護治安秩序。 c)建立緊急救援體系,或設立醫務室,至少配備兼職醫務人員,配備遊客常備葯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強,事故處理及時、妥當,記錄檔案准確、齊全。 6.2.4 衛生 a)環境整潔。建築物牆面整齊,無污垢。游覽參觀場所地面、道路平整,無污水污物,無亂建、亂堆、亂放現象。空氣清新,無異味; b)公共場所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檢測標准; c)公共廁所引導標識醒目,數量能滿足需要。建築造型、色彩及格調與環境協調。全部廁所擁有沖水、通風設備或使用免水沖生態廁所。廁所便池潔凈、無污垢,無堵塞、無滴漏。室內整潔,無破損、無污跡、無異味,干凈、明亮; d)垃圾箱(桶)標識明顯,數量能滿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觀、實用。垃圾及時清掃,日產日清,不留陳舊垃圾; e)餐飲服務符合國家關於食品衛生的規定,配備消毒設施,禁止用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2.5 通訊 a) 通訊設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遊人集中場所設有公用電話,具備國際、國內直撥功能; b)通訊服務在營業時間內方便、暢通,收費合理。 6.2.6 旅遊購物 a) 購物場所布局合理,有效維護景觀氛圍。建築造型、色彩、材質有特色,與環境協調; b)具有本地區特色的旅遊商品豐富。明碼標價,無價格欺詐行為; c)市場管理有序。經營者佩戴胸卡,亮照經營,無尾隨兜售或強買強賣現象。對市場違規事件處理公正、迅速、記錄完整。 6.2.7 綜合管理 a)管理機構健全,管理人員配備合理;旅遊質量、旅遊安全、旅遊統計等各項管理制度完備、有效; b)交通、衛生、環保、導游服務等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貫徹措施得力,定期監督檢查,有完整的書面記錄和總結; c)具有獨特的產品形象、良好的質量形象、良好的視覺形象和文明的員工形象;確立並使用自身的產品品牌標志; d)設立與旅遊區(點)接待規模、檔次相適應的遊客中心; e)高級管理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大專達80%; f)有相應級別的行政業務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正式批準的總體規劃和保護規劃。開發建設項目符合規劃要求; g)交通、安全、保衛、衛生、環保等各項業務培訓制度完善,並得到有效實施。上崗人員培訓合格率達100%; h)設有受理投訴的人員和投訴電話、信箱。遊客投訴處理及時、妥善,有完整的記錄檔案; i)遊客集中場所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的設置規范、醒目; j)具有檔次相應的遊客休息設施,位置合理,數量充足; k)為特定人群(老年人、兒童、殘疾人等)提供咨詢服務,配備旅遊工具、用品,提供其他相關特殊服務。 6.2.8 年接待海內外旅遊者人次在30萬以上。 6.2.9 旅遊資源與環境的保護 a)空氣質量達GB 3095-1996中規定的一級標准; b)雜訊質量達到GB 3096-1993中規定的0類標准; c)地面水環境質量達到GHZB1的規定; d)景觀、文物、古建築保護措施先進、得力,遊客容量控制措施有效,能有效預防自然和人為破壞,保持文物古跡和自然景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e)環境氛圍優良。建築布局合理,體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協調,周邊建築物與景觀格調協調,或具有一定的緩沖區域。綠地面積佔有相應比例,植物與景觀配置得當,或景觀與環境美化措施多樣,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築主體格調突出,並與景觀及環境協調; f)各項設施設備符合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要求,不造成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壞旅遊資源和游覽氣氛。 6.2.10 旅遊資源品位突出,其歷史價值,或科學價值,或藝術價值在國內具有代表意義;或其資源珍貴、稀少與奇特程度,在國內屬於獨有或罕見景觀。

6、國家4A、5A級旅遊景區申報有哪些程序?

申報4A級的旅遊景區,由所在地旅遊景區評定機構逐級提交申請申請報告、《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和創建資料,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組織初評。初評合格的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向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提交推薦意見,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進行檢查,對達標景區對外公告,頒發證書和標牌。
申報5A級的旅遊景區,由所在地旅遊景區評定機構逐級提交申請報告、《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報告書》和創建資料(含電子版),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組織初評。初評合格的景區,由省級旅遊景區評定機構向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提交推薦意見。

申報4A、5A級旅遊景區的評定程序如下:
(一)資料審核。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依據景區評定標准和細則規定,對景區申報資料進行全面審核,審核內容包括景區名稱、范圍、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發展狀況等。通過審核的景區,進入景觀評估程序,未通過審核的景區,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重審。
(二)景觀價值評價。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建由相關方面專家組成的評議組,聽取申報景區的陳述,採取差額投票方式,對景區資源吸引力和市場影響力進行評價,評價內容包括景區觀賞遊憩價值、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知名度、美譽度與市場輻射力等。通過景觀評價的景區,進入現場檢查環節,未通過景觀評價的景區,兩年後方可再次申請重審。
(三)現場檢查。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國家級檢查員成立評定小組,採取暗訪方式對景區服務質量與環境質量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景區交通等基礎服務設施,安全、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導游導覽、購物等游覽服務設施,電子商務等網路服務體系,對歷史文化、自然環境保護狀況,引導遊客文明旅遊等方面。現場檢查達標的景區,進入社會公示程序,未達標的景區,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現場檢查。
(四)社會公示。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對達到標準的申報景區,在中國旅遊網上進行七個工作日的社會公示。公示階段無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旅遊景區通過公示,若出現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情況,將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進行核實和調查,做出相應決定。
(五)發布公告。經公示無重大異議或重大投訴的景區,由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發布質量等級認定公告,頒發證書和標牌。

7、怎麼申請開發旅遊景區

要和當地旅遊主管部門溝通,也就是旅遊局。
我們可以編制A級景區申報資料和創建檔案
先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請示,然後編制申報文本,整理檔案,專家會來評審 然後召開反饋會,你們按照反饋內容逐條整改,整改完成後可以要求在次評審。你們的申報文本遞交上去以後 上級部門會通知你們什麼時候評審和驗收。基礎設施建設很重要 3A比較簡單,4A一般,5A最難,要求最高

8、新建項目可直接申報國家旅遊景區嗎?

不可以,必須逐級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