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邯鄲中學在編教師上交因私護照,說不交出問題了後果很嚴重 是什麼原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第十六條 護照持有人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者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由護照簽發機關宣布該護照作廢。
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被簽發機關宣布作廢的護照無效。
第十七條 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的,由護照簽發機關收繳護照或者宣布護照作廢;由公安機關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或者出售護照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非法護照及其印製設備由公安機關收繳。
第十九條 持用偽造或者變造的護照或者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國(邊)境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罰;非法護照由公安機關收繳。
2、如果單位要求上交護照,我沒有上交,之後我出國去旅遊,會有問題嗎??
這個要看你的身份,如果因私護照、而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一般沒問題。如果是你國家工作人員就要遵守相關制度、紀律。特別是有一定職位或重要崗位的人員。
3、國企單位無視護照法,要求上交因私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但是,如果你是國有企業的涉密人員,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你出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要求你上交因私護照是對你私自出境的一種預防手段,在國企、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
4、單位要求上交護照,我已退休,不交會有什麼後果
得看你屬於什麼單位了,非涉密單位、不在公安局監控單位名單的,退休職工不需要上交護照。
5、單位要求我們護照上交統一管理,是啥原因?我有權拒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6、我是政府單位的外聘人員!領導突然說因為新的保密協議讓我們上交護照!我不想交,會有什麼問題嗎
涉密人員不是不能出境,關鍵看單位批不批。而單位批不批就有講究了,有許多工作可以做。
首先看涉密程度,是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還是一般的,參沒參加什麼項目。再一個是單位的執法尺度,工作的認真程度,所謂國情是也。在單位的角度,其實也很難辦的,脫密期管理究竟怎麼管理,換崗安排新工作也不容易。單位要是不放,其實唯一的辦法就是以涉密深為由發函給出入境管理單位要求拒絕辦理護照。但是中國被涉密的人這么多,真正在公安和國安掛號的是極少數,所以應該去試試,理由可以是出境游,辦下來再說。至於簽證,國外不管是否為涉密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七條 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有關部門批准,有關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7、如果不上交護照會有什麼後果
你從香港入境內地時香港方面會在你的護照上用筆做個標記,然後順利入境。你再玩一次這樣的事,香港方面就會把你列入黑名單,並通報內地。你就悲劇了。
8、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是否違法?
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8)護照拒不上交擴展資料:
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案例: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雪良)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辦法明確,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使用台賬,補齊對關鍵部門、關鍵崗位非領導職務工作人員的監督短板。
今天,北京市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積極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無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使用台賬,確保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全程留痕」,直接從源頭上彌補了對非備案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漏洞,補齊了對關鍵部門、關鍵崗位非領導職務工作人員的監督短板。
對於因私出國(境)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辦法》要求其本人簽訂紀律承諾書,承諾在國外期間嚴格遵守各項國家法律、黨紀黨規,一旦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由本人承擔直接責任。因私出國(境)申請需經各處室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和機關紀委審核。
《辦法》在中央有關規定基礎上再緊一扣,其中規定:任何涉嫌違法違紀人員在問題查清之前,均不予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對新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的,要求在領證10日內上交;對使用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工作人員,
要求其在回國(境)後10日內上交因私出國(境)證件;對拒不上交因私出國(境)有效證件的工作人員,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談話提醒、約談函詢、通報誡勉,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對證件收繳上交和日常管理不力的單位,將嚴肅問責,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新京報-北京市人社局在編在職人員因私護照全部集中保管
9、我單位一名處級幹部不上交護照、三次出國如何處分
辦公靠百度?就算別人回答了,你敢照辦嗎?
趕緊去找文件、規定,也可以請教其它同志。
辦事要按政策和紀律來辦,要有依法辦事的觀念和能力。
另,請注意保密紀律。
10、單位收護照不交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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