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關於雙重國籍的規定
中國大陸地區的中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法》在出生國籍上採用血統主義和出生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凡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港澳地區的中國人: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國籍法在兩地實施的解釋,處理當地居民的國籍問題。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其它國籍,都是中國公民。凡具有中國血統的澳門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澳門)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不論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證件或身份證件,都是中國公民。所以,港澳居民是存在著很多擁有雙重甚至多重國籍的情況存在的。
台灣地區的中國人:台灣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以「屬人主義(血緣主義)為主」,「屬地主義(出生地主義)為輔」。「除了高階公務人員及公職人員以外,國人允許擁有雙重國籍」。即所謂的「中華民國」國民加入外國國籍者,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除非經「內政部」許可。由於此原因,所以會常常出現台灣的「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又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外國之護照。「但外籍人士加入中華民國國籍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除非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其原有國籍之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
(1)中華民國護照條例擴展資料:
雙重國籍
雙重國籍,是指一個人擁有兩個國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即一個人通過一個國家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又在另一個國家再一次通過該國的法律獲得該國國籍,就被視為擁有雙重國籍。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的《國籍法》中明令規定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如果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
中國政府處理雙重國籍的態度是:
(1)堅持一人一國籍,不允許任何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
(2)尊重本人意願,不強制或違背本人意願選擇國籍。
(3)如果中國公民在他國獲得他國國籍,則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國籍。但有必要時可以恢復中國國籍。
世界上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主要有加拿大、美國(默許)、墨西哥、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法國等。
參考資料:國籍法_網路
2、什麼時候廢止中華民國護照
你只要有居住證就可以申請...
不然請你老公幫你申請也可以....
3、「大陸居民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的消息是真的嗎?
文字版為:@上海寧伐曉得的上海事: 大陸居民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真的,台灣法律規定,大陸居民只要持有第三國綠卡或在海外定居三年以上,可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向當地「台灣辦事處」申請「中國民國」海外護照,原護照被銷毀。然後你可以去大陸的領事館辦「台胞證」進出大陸!130個國家免簽,你要不要?via@松禾張春暉回復:拿到了也沒有用。台灣護照分兩種,一種有戶籍,一種沒戶籍。只有有台灣戶籍的護照才能免簽去和台灣有簽證協議的國家。通過上述方式申請到的台灣護照是沒有戶籍的,拿到了也不能免簽。比如加拿大對台灣護照的免簽要求是: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 whose citizens require visas in order to enter Canada as visitors:…Taiwan (except holders of the ordinary passport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Taiwan that includes their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非台灣戶籍人士持有的台灣護照是沒有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的。來自知乎
4、為什麼美國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可免簽入境
美國與中華民國一直以來是盟友來著,雙方互利的情況來往都是國境之間都已免簽優待。
5、是中華民國護照的人可以長期生活在大陸嗎?或者有什麼辦法嗎
去辦理台胞證(目前是卡式的),一次效期五年。入境後在當地公安辦理居留證,辦了就可以在效期內長期居留,五年後再去申請更新台胞證。
6、中華民國護照為何有綠有藍
普通護照表皮為墨綠色,公務護照表皮為深藍色。
中華民國護照分三類。分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
公務護照適用對象如下:各級政府機關因公派駐國外不符使用外交護照之人員及其眷屬。 各級政府機關因公出國之人員及其同行之配偶。 政府間國際組織之中華民國籍職員及其眷屬。 上述所稱眷屬,以配偶、父母及未婚子女為限。
(6)中華民國護照條例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護照為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存、使用,不得塗改、轉讓、故意損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非法扣押。
2、護照的簽發、換發、補發和加註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或公安部委託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辦理。
3、護照遺失或被盜,在國內應立即向當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告;在國外應立即向當地或附近的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
4、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等情形,應向中國駐外使館、領館或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7、要進入中國大陸境內中華民國護照有用嗎
持民國護照並不能直接入境中國大陸,而必須使用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香港由於在1950年港英政府時期即承認民國,香港當局也不容許中華民國國民直接持民國護照入香港,還需另外申請與護照分開的香港入境簽證且並同護照申請入境。澳門則可免簽證直接入境。
詳細說明:
一、辦理台胞證需要哪些手續
第一次前往大陸的台胞,應先提出要來大陸的申請,之後即可辦理 「台胞證」。該證件屬於臨時性證件,適用於台胞來祖國大陸觀光、探親、短期商務考查等事宜。可以說,台胞在取得該證件後,就取得了來往大陸的合法資格。台胞證有效期為三個月。
二、台胞證有效期怎樣計算
「台胞證」的有效期應該從證件簽發之日起計算,而且「台胞證」上也明確註明了有效期的起止時間。注意,這里的有效期不是從進入大陸之日起計算的。現實中有些台胞因為按照進入大陸之日起計算其「台胞證」的有效期,因而造成了在大陸的「逾期居留」。
三、台胞證遺失後怎樣補辦
台胞在補辦「台胞證」時,首先應當在前往丟失地的派出所辦理書面的「報失證明」,或者前往當地公安分局的外事科辦理「遺失證明」,然後將上述證明材料提供至當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臨時台胞證」。等其回台灣後再重新申請辦理正式的「台胞證」。
四、超過台胞證有效期後仍滯留在大陸的,如何處理
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超過「台胞證」有效期後仍滯留在大陸的,屬於「逾期非法居留」,可以「處以警告,單處或並處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罰款」。逾期居留的台胞,按以下手續辦理:
(1)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教育
(2)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教育
(3)台胞提供2寸照片一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港澳台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4)公安機關出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按每逾期一日罰款人民幣100元計算
(5)公安機關將已超過有效期的「台胞證」延期一個月的有效,該有效期自處罰之日起計算。台胞必須該有效期內離境。
五、台胞是否可以辦理延期停留
台胞在大陸期間,因合理原因而不能在「台胞證」有效期內按時離境的話,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的入出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延長其在大陸的停留期。有關申請延長停留期的具體規定,主要由台胞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制定。如果有些台胞還需要在大陸停留更長的時間,應該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簽注」。
希望答案對你有幫助。
8、中華民國護照效期多久內可出入境
1、領取出境申請表。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2、填寫申請表。
此表一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要和戶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身份證號碼要填寫正式身份證內的號碼,不能填臨時身份證號碼。否則不填寫或填寫「無」。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必須牢記這個編號,以便日後查詢;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和戶口本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及身份證的復印件資料,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並准備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4、繳費。申請人在遞交完申請後須立即持《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收費處交費(申請人須在受理當日交費。未按時限交費,領取證件日期將另行通知。若申請後一個月內未交費,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申請材料不再退還本人)。
5、辦理時限。當地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後,審批、製作和簽發護照的時間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15個工作日。
6、領取護照。領取護照可本人領取、也可他人代領,也可以快遞上門。具體的內容各地有相關規定。
本人領取: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上註明的取證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取證當日,申請人本人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及繳費收據,並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接待大廳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後,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現差錯,及時改正。
他人代領:代領人攜帶《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本人身份證、護照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護照。
快遞上門:若想選擇快遞上門,須在辦理護照當天憑《因私出國(境)證件申請回執》到出入境管理處內的郵政速遞櫃台辦理手續並繳納快遞費。快遞范圍以當地出入境管理處的規定為准。
9、持有所謂「中華民國」護照的人士,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
持有所謂「中華人民XX國」護照的人士,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