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申根簽證到底辦理哪個國家
在申根簽證上看簽證當頁上的簽發國家縮寫即可知道是哪個國家簽發的。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它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1985年,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申根(SCHENGEN)簽定協議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即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在所有申根國家自由旅行。《申根協定》同時包括旅客必須落實沿途經停申根國家飯店等若干原則規定。截至2013年底,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列支敦斯登和馬爾他。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國。1985年6月14日,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簽訂申根協定。該協定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便可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內在所有申根成員國內自由旅行,但從第二國開始,需在3天內到當地有關部門申報。
2、在哪些申根國家可以辦理申根簽證
申根國家中允許申請個人旅遊簽證的國家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回希臘、西班牙、捷克答、瑞士、荷蘭、匈牙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挪威、葡萄牙、瑞典、波蘭。拿到申根簽證後,可以進入任何一個申根國家。
申根簽證覆蓋的申根國家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希臘、西班牙、捷克、瑞士、荷蘭、匈牙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冰島、盧森堡、挪威、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列支敦斯登。
申根個人旅遊簽證申請步驟:
1. 選擇申請國家。選擇停留天數最多的國家。 如果在各國停留的天數一樣,則選擇最先入境的國家申請。比如:義大利6天,瑞士6天,從義大利的羅馬入境,那麼就必須申請義大利個人旅遊簽。
2. 去想申請國家大使館/領事館/簽證中心網站上查看申請簽證所需准備的資料。
3. 准備資料,製作送簽行程單,預定酒店,機票和保險(可以選擇拒簽退款的保險)。
4. 去簽證中心遞交資料預約面簽或者預約使館遞交資料面簽。
3、申根簽證如何選擇辦簽國家
簽證上有領館的章,還有其國家標志的(如吉祥物、國旗標等)
辦理申根國家的簽證,應選擇主要停留國家或首站抵達國家申請簽證。若只前往某個指定國家,則必須申請該國簽證。例如,去法國、德國、義大利三國,首站進入法國,在每個國家停留的時間相同,則應該辦理法國申根簽證;如三個國家中義大利停留時間最長,則應該辦理義大利申根簽證。
4、申根簽證如何申請?申根國家包括哪些
申根簽證持有人可以進入所有申根國家,並在申根區內自由流動。
旅行者要向主要目的地國家的使領館申請簽證。比如,旅行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是法國,方可向法國使領館申請簽證。如果申請人旅行目的是工作與旅遊兼顧,則向工作地國家使領館申請簽證。如果旅行目的相同(即前往國家都是工作目的或都是旅遊目的),則向停留時間長的國家申請簽證;在停留時間相同的情況下,向第一個入境的國家申請簽證。
除了護照和簽證(免簽國公民除外),還要攜帶哪些文件才能進入申根區?所有外國人必須能夠向申根區邊境管制機構,特別是向法國邊檢機關,出示以下文件。
一是逗留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商務旅行者參加展會或會議的邀請函或入場證,留學者在教育機構的注冊證明,旅遊者的預定確認函等。
二是逗留條件的證明材料,特別是住房情況,必要時要提供在其他申根國家逗留的住房情況,如酒店預訂、接待證明(如住在親戚或朋友家裡)等。
三是確保返回原籍國家的證明材料,如有效的海運、鐵路、公路或空中交通票據。
四是充足的經濟保障證明,必要時包括在其他申根國家逗留的經濟保障證明,如現金、旅行支票、有效國際信用卡、符合法國法律規定的他人付費等。其包括在法國逗留期間生活費用,即每天約65歐元,除非在接待證明上寫明費用由邀請方承擔,後一種情況費用減半。同時,還包括為返回原籍國(返程票)或過境前往第三國(機票及必要的簽證)所需的費用。
目前申根國家包括:德國、奧地利、 比利時、丹麥、西班牙、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希臘、匈牙利、冰島、義大利、拉脫維亞、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挪威、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瑞典、瑞士、捷克共和國。所有這些國家在中國都設有使領館。
5、什麼是申根簽證?申根國家包括哪些?
申根國家中允許申請個人旅遊簽證的國家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希臘、西班牙、捷克、瑞士、荷蘭、匈牙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挪威、葡萄牙、瑞典、波蘭。拿到申根簽證後,可以進入任何一個申根國家。
申根簽證覆蓋的申根國家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希臘、西班牙、捷克、瑞士、荷蘭、匈牙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冰島、盧森堡、挪威、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列支敦斯登。
申根個人旅遊簽證申請步驟:
1. 選擇申請國家。選擇停留天數最多的國家。 如果在各國停留的天數一樣,則選擇最先入境的國家申請。比如:義大利6天,瑞士6天,從義大利的羅馬入境,那麼就必須申請義大利個人旅遊簽。
2. 去想申請國家大使館/領事館/簽證中心網站上查看申請簽證所需准備的資料。
3. 准備資料,製作送簽行程單,預定酒店,機票和保險(可以選擇拒簽退款的保險)。
4. 去簽證中心遞交資料預約面簽或者預約使館遞交資料面簽。
6、申根簽證可以去哪些國家
截止2019年1月,申根簽證適用於30個國家。
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四國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
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26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 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瑞士和列支敦斯登。
(6)申根簽證申請國家擴展資料「申根簽證」的具體申請規定如下:
1. 只前往某一申根國家,應申辦該國的簽證。
2. 過境一申根國或幾個申根國前往另一申根國,應申辦另一申根國(入境國)的簽證。
3. 前往幾個申根國,應申辦主要訪問申根國(主訪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的簽證它申根國帶名單的邀請信,在簽證申請錶停留期限一項中必須將在各申根國停留的時間累加填寫。
4. 無法確定主訪國時,應申辦前往的第一個申根國的簽證。
5. 各國頒發簽證所需的材料要求不變,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 申根簽證不能逐個國家申辦,須統一在某一申根國辦理。
7. 根據《申根協定》,辦妥一國簽證可進入其它申根國,被一國拒簽意味著被其它申根國拒簽。
7、申根簽證是什麼 歐洲申根旅遊簽證國家有哪些
申根簽證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
因此,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至2011年,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和瑞士。
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
(7)申根簽證申請國家擴展資料:
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邊境控制。
就是在七個成員國中的六個國家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
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申根簽證的申請需要注意:
1、申根簽證屬於短期入境(C 類)簽證。C 類簽證分為單次或多次入境簽證。
2、申請人訪問目的地是一個申根國,則就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3、申請人訪問目的地為多個申根國,則選擇逗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為主要目的國,並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4、申請人無法確定主訪問國時,以首入國原則確訃,並向該申根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5、必須事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的保額至少 3 萬歐元。
6、如被拒簽,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參考資料:網路-申根簽證
8、現在申根簽證可以去多少個國家?
時至今日,申根國家共包括歐洲國家26個。分別是: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瑞士和列支敦斯登。
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短期申根簽證(不超過90天)費用上調,由60歐元漲至80歐元。
(8)申根簽證申請國家擴展資料:
英國、保加利亞、塞普勒斯、愛爾蘭、羅馬尼亞仍不屬於申根成員國,但在倫敦時間2018年3月14日,英國「英中訪客聯盟」與「保守黨華人之友」媒體早餐會上,「英中訪客聯盟」就簽證拓展現行的政策和執行宣布的倡議(例如10年訪問簽證)和探索新倡議(例如3年學生家庭簽證和接受申根簽證)提出建議,未來有望實行。
特別提示:歐盟國≠ 申根國≠ 歐元國
所需准備的材料:不同國家領區劃分不同,材料要求不同,一般通用的材料為
1.(護照)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
2.(2寸照片)2張
3.(簽證申請表)申請國家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4.(往返機票預訂單)可通過機票代理商或網站進行預訂,與客服說明用途,一般情況下對方會開 具一張預訂單證明或者郵件,無需先行付款。
5.(簽證保險)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
6.(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等信息的證明,加蓋公章。所在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代碼副本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7.(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車輛購買等,原件和翻譯件。
8.(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翻譯件。
9.(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視不同國家而定。一般為酒店預訂單,在酒店預訂網站預訂可收到 預訂郵件,無需提前付款。但北歐的瑞士、西班牙等國家要求提供酒店確認郵件甚至付款記錄。
10.(旅行計劃)對於第一次申根者,建議旅行計劃在1個月以內,計劃越詳盡越佳,獲簽回國後在數月嘗試2個月或多次簽證,相較更容易。
參考資料:申根簽證-網路
9、申根簽證 申請一個國家 可以去其它國家嗎
是的。
加入《申根協定》的國家被稱為申根國家,目前包括: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挪威、芬蘭、瑞典、丹麥、冰島、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希臘、義大利、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共25個國家。
根據《申根協定》規定:上述二十五個國家可以為短期訪問的外國人簽發"申根國家統一簽證"(簡稱"申根簽證"),得到其中一國的申根簽證,可前往其它申根國家訪問,無需再辦其它簽證,
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二次和多次入境三種。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國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簽證。各國對過境時間規定不同,一般一次不超過3天。
(9)申根簽證申請國家擴展資料
申辦辦法及注意事項
1、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2、同時前往幾個成員國,應向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申辦簽證;停留時間相同時,向前往的第一個國家申請簽證。
3、訪問或途經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所有擬訪問國家的邀請信;
4、申根國家有時也發國別簽證,這種簽證只能前往該國,不能前往其它申根國家,如過境其它申根國家,必須申請過境簽證。
5、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6、申根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訪問者必須在簽證有效期結束日前離開申根國。如是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則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7、2004年6月1日起,絕大多數申根國簽證必須出具3萬歐元保險單據或證明。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9、由於中國在旅客來源國的負名單上,簽證受理國會要求團組在申辦簽證時出具所有擬前往國的邀請函,在每一個申根國入境時(尤其是第一個入境國),團組會被要求出具邀請函,如沒有,則有可能被拒絕入境。
10、申根國簽證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較短,使館一般會根據照會或公函上的出訪天數頒發相應的停留期,請出訪團組特別注意。
11、如果同去幾個申根國家,在簽證申請表的『出訪天數』一欄中應填寫全部申根國停留時間的總天數。
10、申根簽證都包括什麼國家
截至2013年底,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6個: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列支敦斯登和馬爾他。這些國家是今天的申根國。
申根簽證是指26個歐洲國家共同決定在其相互間的邊境消除護照和入境檢查。在申根區內,這26個國家的公民都可以像在同一個國家內自由進出各個國家,並享受平等的國際旅行權利。申根區國家的公民有權不受任何限制地進出各個國家,這是自由流動的基礎,也是基本人權之一。
(10)申根簽證申請國家擴展資料:
申根簽證的申請地:
當申根簽證簽發後,持有人確實可以在整個申根區旅行,因為每個申根國的申根簽證手續都是相同的。但是,對於申請人為了前往目標申根國而必須在哪裡/哪個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申根簽證,存在一些預設的規則。
如果申請人將要前往一個申根國(僅一個),申請人必須在特定國家的相應大使館/領事館申請。如果申請人計劃前往兩個或更多申根國,強烈建議申請者在將要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即「主要目的地」)的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
如果沒有主要目的地,只是隨機訪問幾個申根國家,那麼申請人必須在其行程中首個抵達的國家的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當確定在哪個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之後,申請人將要在對自己居住地擁有管轄權的國家的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