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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3-01 21:04:42

1、辦護照及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護照需要證件: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4.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辦港澳通行證需要證件:
1.交驗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復印件;
2.常住戶口在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或者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相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辦護照流程:
一、申請條件
本地戶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區、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證窗口,辦理普通護照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請以及普通護照的換發、補發、加註申請等手續。
(一)首次申請普通護照:申請人從未申請過普通護照的,屬首次申請。
(二)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已過期失效,申請新照的屬失效重新申請。
(三)申請換發普通護照:普通護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普通護照。一是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公民可以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五)申請普通護照加註:普通護照的加註分為曾用名加註、姓名加註、換發加註、補發加註、曾持照加註等五類。
1、曾用名加註:對於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曾用名加註;
2、姓名加註: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准漢語發音姓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姓名加註;
3、換發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辦理護照換發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換發加註手續;
4、補發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辦理護照補發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補發加註手續;
5、曾持照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在重新辦理護照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曾持照加註手續,加註護照號碼為最新失效的普通護照。應申請人申請,還可以在新申請的普通護照上加註多本曾持護照號碼。
二、申請材料
(一)本地戶籍居民首次申請或是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二)本地戶籍居民申請換發普通護照,除提交與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規定的相同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三)本地戶籍居民申請補發普通護照,需提交與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規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四)本地戶籍居民申請普通護照加註的,需提交普通護照及復印件以及需要作加註事項的證明材料。
三、辦證時限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或者申請普通護照變更加註、換發、補發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對於符合加急辦理普通護照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發。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辦港澳通行證流程:
內地居民可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無須同時申請簽注。申請人前往港澳地區,須同時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有效簽注。
一、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軍人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由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二、申請材料
(一)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復印件;
3、常住戶口在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或者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相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三、申請提交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經本人提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
2、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須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
上述情形中,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等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2、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都需要什麼?

港澳通行證:

1.居民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戶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請,申請個人(本人)港澳游須提交:

(1)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

(2)到受理機關進行數碼照相,提交小2寸數碼相片1張;

(3)交驗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的意見。

2、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100元,一次有效簽注20元,二次有效簽注40元。

15個工作日辦理好,辦好後就選擇郵政快遞郵寄給你就可以


因私護照

1、成人首次申請因私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證明當事人的中國國籍、出生日期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2、兒童首次申請因私普通護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兒童出生證明、父(母)子關系公證書或法院裁定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該兒童未加入駐在國國籍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雙方護照、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3、分照(指子女從其父或母護照中分出)

(1)父或母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父或母、以及當事人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當事人出生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當事人在國內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證明(當事人在當地出生);

(4)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5)當事人護照照片3張。

4、因私護照換發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現持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5、因私護照補發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遺失護照經過的書面報告(並註明當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護照號碼、發照機關、發照日期);能提供原持護照的復印件將方便護照的申請;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5)第一次申請補照,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與持照情況後即可發照;第二次申請補照,應在核實有關情況後晚三至六個月發照;第三次則應在核實申請人身份與持照情況一年以後予以補照。

註:在遺失護照的臨時出國人員,總領館只為其補發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證,以方便其回國。

6、因私護照延期

條件:護照即將期滿但仍有空白頁,應在護照期滿前6個月內辦理,每本護照最多可延期兩次。

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申請人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2)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延期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1張。

7、因私護照加註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填寫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加註申請表」一份;

(2)申請姓名加註的,須提供真實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書;

(3)姓名加註及減少偕行兒童加註,護照照片1張;近照加註及增加偕行兒童加註,護照照片2張。

因公護照

1、因公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註

(1)使領館不為臨時因公出國人員辦理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註等手續;

(2)使領館報經國內發照機關同意後,可為常駐因公人員辦理護照換發及延期、加頁、加註等手續。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相關申請的要求。

2、因公護照的補發

(1)經向原發照機關核實,使領館為臨時因公出國人員辦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證,以方便其回國;

(2)經向原發照機關核實,使領館可為常駐國外的因公出國人員補發相應的因公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補發因私護照的要求。

3、持因公普通護照勞務人員申辦護照手續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勞務人員改持因私普通護照,使領館自即日起不再為勞務人員辦理換發、補發及延期等因公普通護照手續;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護照的勞務人員應繼續使用現有護照直至有效期滿,不必換發因私普通護照。如其勞務合同期限超過所持護照有效期,或者辦理居留、簽證需要,可申請換發因私普通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換發手續的要求;

(3)勞務人員因公普通護照損壞或丟失,使領館報經原發照機關核實其勞務人員身份和原持照情況後,可為其換發因私普通護照。相關條件及所需材料和證明文件參見辦理因私護照補發手續的要求。

3、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哪些東西

辦港澳通行證需要證件:
.交驗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復印件;
2.常住戶口在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或者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相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辦護照需要證件: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2.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4.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辦港澳通行證流程:
內地居民可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無須同時申請簽注。申請人前往港澳地區,須同時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有效簽注。
一、受理部門
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軍人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由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二、申請材料
(一)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復印件;
3、常住戶口在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或者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相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三、申請提交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只受理經本人提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託人代為申請。
2、申請人通過勞務經營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須由商務部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
上述情形中,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等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地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辦護照流程:
一、申請條件
本地戶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區、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證窗口,辦理普通護照首次申請、失效重新申請以及普通護照的換發、補發、加註申請等手續。
(一)首次申請普通護照:申請人從未申請過普通護照的,屬首次申請。
(二)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已過期失效,申請新照的屬失效重新申請。
(三)申請換發普通護照:普通護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換發普通護照。一是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四)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的,公民可以申請補發普通護照。
(五)申請普通護照加註:普通護照的加註分為曾用名加註、姓名加註、換發加註、補發加註、曾持照加註等五類。
1、曾用名加註:對於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曾用名加註;
2、姓名加註: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准漢語發音姓名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申請辦理姓名加註;
3、換發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辦理護照換發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換發加註手續;
4、補發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辦理護照補發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補發加註手續;
5、曾持照加註:普通護照持有人在重新辦理護照手續時,應當同時辦理曾持照加註手續,加註護照號碼為最新失效的普通護照。應申請人申請,還可以在新申請的普通護照上加註多本曾持護照號碼。
二、申請材料
(一)本地戶籍居民首次申請或是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二)本地戶籍居民申請換發普通護照,除提交與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規定的相同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三)本地戶籍居民申請補發普通護照,需提交與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所規定的相同材料。
定居國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以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四)本地戶籍居民申請普通護照加註的,需提交普通護照及復印件以及需要作加註事項的證明材料。
三、辦證時限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或者申請普通護照變更加註、換發、補發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對於符合加急辦理普通護照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發。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4、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所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護照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二、辦理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身份證件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文件),並提交復印件;

3、常住戶口在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或者屬於登記備案人員、軍人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相關規定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4)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擴展資料

一、護照辦理基本要求

1、要提前辦理護照,給頒發護照的機關以足夠的時間,不可等出國日期臨近時才匆匆前去申辦,以免誤事。

2、經辦人和持照人在領取護照時,應認真核對護照上的姓名、性別、出生 地等,並檢查一下漢語拼音是否正確,鋼印、發照機關印章、簽署是否齊全。持照人應用鋼筆在護照持照人簽名欄簽名。如護照上的姓名有誤,則暫不簽名,向發照機關報告。

3、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塗改。

4、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

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因私 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後,護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護照的人員回國後,應將護照繳回原發照機關統一保管。領照後因故未出國者,也應將護照交回原發照機關。

6、再次出國人員借用老護照須憑出國任務批件、出國人員批件和派遣部門介紹信。

二、港澳通行證的領取方式

本人領取:憑本人申請回執單及繳費收費,並攜帶身份證或戶口薄,到受理申請的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他人代理:代理人攜帶申請回執單,本人身份證、通行證申請人身份復印件到出入境管理處領取。

EMS上門:在辦理港澳通行證當天憑申請回執單到出入境管理處郵政速遞櫃台辦理手續並繳費。

5、辦護照和港澳通行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成人首次申請因私普通護照所需材料及證明文件:

(1)在當地的有效居留證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證明當事人的中國國籍、出生日期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好的「護照、旅行證、海員證申請表」一份;

(4)護照照片3張。

港澳通行證:

居民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戶口所在地的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請,申請個人(本人)港澳游須提交:

(1)填寫完整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1份;

(2)到受理機關進行數碼照相,提交小2寸數碼相片1張;

(3)交驗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並提交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的意見。

(5)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擴展資料:

往來港澳通行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有效期為5年,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簽注分為探親簽注(T)、商務簽注(S)、團隊旅遊簽注(L)、個人旅遊簽注(G)、其他簽注(Q)和逗留簽注(D)。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者澳門。

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有關來港澳目的簽注(如團隊旅遊、個人旅遊、商務或其他簽注等)。

持中國公民有效護照經香港前往其它國家或地區的過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及供海外旅遊並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每次入境時獲准在港逗留7天而無需事先領有進入認可。

內地居民往來港澳簽注分為6個種類,即個人旅遊(G)、探親(T)、商務(S)、團隊旅遊(L)、其他(Q)、逗留(D)根據申請事由分類簽發。

其中香港G簽和L簽的有效期都為:3個月1次、3個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種有效簽注。澳門簽注只有3個月1次、1年1次申請。簽注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因公護照頒發范圍

1.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人員。

2.除外商獨資企業、私人企業以外的各企業、事業單位從事經貿、科技等活動的人員。

3.參加各種非政府間國際學術組織和國外學術團體舉辦的學術會議的人員,及參加中外學術團體、教育機構間互訪的人員,單位派往國外講學、任教和工作的人員。

4.民間組織的出國人員。

5.新聞機構出國人員。

6.出國演出或舉辦展覽的人員。

7.出國參加比賽或訓練人員。

8.國內遠洋公司海員。

9.從事對外經濟援助的人員。

10、常駐國外民間機構的人員。

11.到國外進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長、副校長及相當這一級別的人員(其餘公派留學人員原則上持用因私護照)。

12.為執行科技合作協議,並持有《執行科技合作協議出國合作研究、進修人員登記表》(KW121表)的出國進修人員。

13.頒發護照機關認為需持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

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過期即為無效護照,喪失法律證明效力。中國因私普通護照有效期一般為5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從2007年開始一般都是10年了。

補發延期

中國使用的普通護照有效期為10年,可以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之內申請辦理延期2次,每次5年。

北京從2000年7月18日起開始簽發新版護照。為此,在2000年7月18日前領取的舊版護照不再延期、加頁,當其有效期屆滿時一律換發新版護照。換發護照工本費200元,加註20元。

6、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護照所需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託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託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八)換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九)補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需提交損毀的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十)申請普通護照加註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註,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二、辦理港澳通行證所需材料

(一) 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一)》(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

(四)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從事邊境貿易的,提交邊境地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六)從事邊境旅遊服務的,提交本人導游證;

(七)因國籍沖突、港澳居民來內地遺失證件等情形需申請出入境通行證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6)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擴展資料

國家移民管理局通報自2019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辦理上述出入境證件,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實施出入境證件「全國通辦」是國家移民管理局順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新要求、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新期待而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是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移民管理服務能力水平的重要制度創新。

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後,可以實現三個「都能辦」:

1、全國各地都能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出入境證件,申請材料與戶籍地一致;

2、內地居民都能辦,即不受戶籍地、居住地等條件限制,內地居民均可在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

3、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等都可在異地申辦。

7、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專安局出入境接屬待大廳辦理。具體規定是: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8、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照片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范》,
(三)申請材料
1、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式樣見附件一)。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內地居民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只需交驗身份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3、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4、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