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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護照上交

發布時間: 2021-03-03 19:47:20

1、普通事業單位的職工也要上繳因私護照

不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普通事業單位不屬於可以依法扣押當事人護照的范疇,不需要上繳因私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1)因私護照上交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護照是出國人員的重要身份證件,持照人應妥為保管,護照上所有項目,均不得污損、塗改。

2、要防止護照遺失、被竊。護照在國外遺失、被竊,當事人應立即書面報告我駐外使、領館;在國內遺失、被竊,應立即報告有關申報護照單位或公安機關,登報聲明作廢。

如需補發,仍按正常辦理護照手續辦理。因私 普通護照在國外失竊,如需申請補發新照,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護照失竊經過的書面報告和足以證明其確實具有中國國籍的有關證件。

2、國企單位無視護照法,要求上交因私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但是,如果你是國有企業的涉密人員,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你出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要求你上交因私護照是對你私自出境的一種預防手段,在國企、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

3、普通教師因私護照上交

一般公務護照當然需要上交,公務護照,因公護照,外交護照等一般國家都免簽,而且不能濫用護照的權利,國際上對於非法滯留等等行為是不能容忍的,我國在建國時的免簽國家免簽政策執行不久就取消了免簽政策,所以不可能不上交
還有一般公務員出國都需要申請,備案,護照在手也沒有什麼用
因私護照如果是國家備案人員需要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不可以異地辦理

4、大學要求上交護照是因為什麼原因?

如果是國有企業包括大學等事業單位的涉密人員,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出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要求上交因私護照是對私自出境的一種預防手段,在國企、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但注意還有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5、事業單位要求我們上交護照,為什麼

1、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規定,國家工作人員護照需要由單位統一組織保管,這是為了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的管理,落實中央關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的規定,維護黨紀政紀,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2、國家工作人員護照上交的通俗解讀

(1)如果是因公護照,肯定是要交單位保管,只有單位指派出境時才會給個人。

(2)如果是因私護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護照按按要求是要上交組織部門保管,遇個人因旅遊、探親等非公務活動時,實行請示報告制度,出國後應在回國(境)後的10天內,將所持出國(境)證照交由指定部門統一管理,不得私存。

3、國家工作人員護照上交的具體規定條文內容。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現已更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於2003年發布的《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號)文件中,明確規定了國家工作人員護照統一管理的適用人群范圍以及具體規定。

(5)因私護照上交擴展資料:

私事出國(境)的人員的審批程序

申請因私事出國(境)的人員,在辦理出國(境)手續時,須向人事司報送以下材料:

(一)個人因私事出國(境)申請,《國家信訪局在職工作人員因私事出國(境)審批表》、《國家信訪局離退休人員因私事出國(境)審批表》或《國家信訪局非登記備案人員因私事出國(境)備案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和《備案表》)和保密承諾書等。

(二)出國(境)探親的,須提交國(境)外親屬的邀請信(函)及其所在國家(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說明邀請人的身份、住址、職業、聯系方式以及與被邀請人的關系等。

(三)出國(境)旅遊的,須提供所隨旅遊團有關材料。所隨旅遊團應是具有出國(境)旅遊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組織,旅遊目的地必須是與我國簽定旅遊開放合約的國家和地區;自由行的,要提供國(境)外行程安排。

(四)其他原因申請出國(境)的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報送的材料必須內容詳實、格式規范、字跡清楚,要註明出國(境)具體時間、境外停留時間、所赴國家(地區)、出行目的等。

申請因私事出國(境)人員需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在職登記備案人員申請因私事出國(境),由所在司室、機關紀委和局保密辦在本人填寫的《審批表》和保密承諾書上簽批意見,提前10個工作日交人事司審核,人事司按程序報批。其中,正處級及以下登記備案人員,報分管副局長審批。

副司長、副巡視員報分管副局長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審批;正局級信訪督查專員、司長、副局級信訪督查專員、巡視員,經分管副局長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同意後,報局長審批。

(二)離退休登記備案人員申請因私事出國(境),由離退辦和局保密辦簽署意見後,由人事司審核,分別報分管副局長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審批。

(三)中管幹部申請因私事出國(境),需由國家信訪局黨組提出意見,報中央組織部審批或備案。

(四)非登記備案人員因私事出國(境),由所在司室審批,報人事司備案。情況特殊的,由人事司審核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審批。

經審批同意後,人事司方可出具同意申辦因私出國(境)證件的意見函。

申請因私事出國(境)的在職人員,除應辦理以上手續外,還應按照《國家信訪局機關工作人員請假休假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6、事業單位的個人因私護照上繳單位合法嗎

事業單位的個人因私護照上繳單位是否合法,還是根據當時的具體的情況,具體的案例具體分析。如果你是國有企業的涉密人員,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出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

要求本人上交因私護照是對你私自出境的一種預防手段,在國企、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比如本人已經雙規(受法律控制人員),需要上繳個人因私護照。

如果無任何特殊原因要求上繳不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6)因私護照上交擴展資料

相關事例:

廣州全市1142個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的出國(境)證照須上繳統一保管。昨日,記者了解到,廣州市紀委起草制定的《關於加強和規范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出國(境)管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

該《意見》的出台填補了目前國內「村官」出國(境)管理規定的空白,有助於打破目前「村官」出國(境)管理難的困局。

「目前,『村官』出國(境)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梅河清稱,隨著廣州新型城市化建設的推進,農村的「三資」管理迫在眉睫,農村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佔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1/4。

「主要涉及『兩違』建設和『三資』管理過程中私分征地款,以及在物業出租、出讓土地過程中,低價出售物業及低價出租土地,收取社會人員的好處等」,「村官」成為腐敗的高發區域。

梅河清以今年查處的天河冼村幹部違法違紀案為例,進一步說明,「僅就是物業出租這一塊,查處有關黨員幹部案件之後,指導整改重新簽訂物業出租合同,就使這個村一年的集體收入上升1億元。」。

「以前出國境比較隨意,有一些村幹部心存僥幸,進行權力尋租之後,一有風吹草動就外逃,我們查的幾個案件都說明這個問題。」梅河清透露,「像冼村原支部書記盧穗耕就是逃到國外去的典型案例」。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7、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是否違法?

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是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7)因私護照上交擴展資料:

單位要求員工上交因私護照案例:

新京報快訊(記者沙雪良)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出台辦法明確,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使用台賬,補齊對關鍵部門、關鍵崗位非領導職務工作人員的監督短板。

今天,北京市紀檢監察網發布消息,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積極督促市人力社保局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通知》和《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全局所有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均需將因私出國(境)證件上交集中保管,無一例外;要建立因私出國(境)證件保管、使用台賬,確保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全程留痕」,直接從源頭上彌補了對非備案人員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漏洞,補齊了對關鍵部門、關鍵崗位非領導職務工作人員的監督短板。

對於因私出國(境)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辦法》要求其本人簽訂紀律承諾書,承諾在國外期間嚴格遵守各項國家法律、黨紀黨規,一旦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由本人承擔直接責任。因私出國(境)申請需經各處室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紀檢監察部門和機關紀委審核。

《辦法》在中央有關規定基礎上再緊一扣,其中規定:任何涉嫌違法違紀人員在問題查清之前,均不予辦理因私出國(境)手續;對新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的,要求在領證10日內上交;對使用因私出國(境)證件的工作人員,

要求其在回國(境)後10日內上交因私出國(境)證件;對拒不上交因私出國(境)有效證件的工作人員,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談話提醒、約談函詢、通報誡勉,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對證件收繳上交和日常管理不力的單位,將嚴肅問責,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新京報-北京市人社局在編在職人員因私護照全部集中保管

8、我的因私護照要交單位保管嗎

目前,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因私出國(境)證件管理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領導幹部及一些特定崗位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的護照需交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統一保管。一般來說,市(州)級的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門及相應級別的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縣處級以上幹部的護照要交單位保管;縣(市、區)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門及相應級別的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鄉科級以上幹部的護照要交單位保管。另外,一些特定崗位的工作人員護照也要交單位集中保管。您可以對照看一下,是否屬於需要交單位保管的人員范圍。
如果您單位通知您將個人護照交單位保管,那您可能就屬於集中保管的范圍。

9、為什麼要求把個人的因私護照上繳單位保管?

有通知發到辦公室里,要求把個人的因私護照上繳單位保管,說這是上級主管單位的紅頭文件.我不懂為什麼.誰能告訴我?

10、我是一名剛參加工作的公務員,近期單位要求將個人因私護照、港澳通行證上交單位保存,這種做法合法嗎

不少政府機關人員的個人因私護照都是需要上交的,沒辦護照的現在也控制的內很嚴,需要容單位批准才能辦因私護照。這種做法不合法,因為護照屬於個人的身份證件,非執法部門無權利扣留。但是這是政府的做法,你能有什麼辦法,扣留護照的做法在政府機關還有金融機構里邊都是很普遍的,為的就是防止有些人出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