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島市政府關於公務員護照的管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但是,如果你是國有企業的涉密人員,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你出國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得到批准。要求你上交因私護照是對你私自出境的一種預防手段,在國企、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是很正常的行政手段。
2、公務員出國護照辦理有什麼規定
公務員出國護照辦理規定如下:
1、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下因公臨時出國人員。
2、除外商獨資企業、私人企業以外的各企業、事業單位從事經貿、科技等活動的人員。
3、參加各種非政府間國際學術組織和國外學術團體舉辦的學術會議的人員,及參加中外學術團體、教育機構間互訪的人員,單位派往國外講學、任教和工作的人員。
4、民間組織的出國人員。
5、新聞機構出國人員。
6、出國演出或舉辦展覽的人員。
7、出國參加比賽或訓練人員。
8、國內遠洋公司海員。
9、從事對外經濟援助的人員。
10、常駐國外民間機構的人員。
11、到國外進修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高等院校的校長、副校長及相當這一級別的人員(其餘公派留學人員原則上持用因私護照)。
12、為執行科技合作協議,並持有《執行科技合作協議出國合作研究、進修人員登記表》(KW121表)的出國進修人員。
13、頒發護照機關認為需持因公普通護照的人員。
(2)公務員護照管理擴展資料護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過期即為無效護照,喪失法律證明效力。中國因私普通護照有效期一般為5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從2007年開始一般都是10年了。
一次有效護照的有效期為兩年,是發給在一定時期內一次出入中國國境的人員。一次有效因公普通護照和一次有效公務護照滿兩年後,如有需要,可在國(境)外按規定手續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根據需要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中國的因私普通護照,未滿16周歲人員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護照法》取消了延期規定,護照到期後直接換證。
3、公務員怎麼辦護照嗎?
跟正常公民程序一樣,只是必須提供單位證明而已,不是臨時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五條規定:「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第六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第七條規定:「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4、公務員如何辦理出國護照
1、科級及以下的公務員辦出國護照,直接到公安部門所設的政務窗口去辦。
2、副縣級及以上領導幹部辦出國護照,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先到所屬的組織部開具證明並繳納押金,然後才能到公安部門的政務窗口去辦。
5、公務員與普通人辦理護照有什麼不一樣?
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公務員辦理《護照》具體所需材料如下: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
2.《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3.《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4.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以上參考資料
中國領事服務網
6、因私護照管理規定
你作為國家公務員,這點政策也理解不了,可以辭職回家了,政府有你這樣的人,真是政府悲哀。
浙江省規定是集中保管,不是扣押,你要出國,可以去登記備案一下取回來。
7、關於公務員辦理護照的規定出台
關於公務員辦理因公護照需要根據公務員內部管理規定進行辦理,辦理因私護照的規定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18號《公安部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的決定》第四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8、關於處級以上幹部因私護照集中管理的幾點疑問
1、國家公務員正處級以上幹部屬於國家報備人員,如需辦理因私護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機關、單位審批。只要不是正處級以上幹部都沒問題。
2、有些單位會將你辦理好的因私護照收回單位。
3、在辦理一些簽證的時候,例如歐美澳一類的簽證,必須提供單位在職證明的,這種情況一般單位不會提供,或者不願意提供。
9、公務員、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何要收護照?
收護照是因為限制公務員、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境。如果需要因私出境,要提前向組織申請,組織同意後才可以出境。
限制范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1、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4、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5、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9)公務員護照管理擴展資料:
因私出境申請管理辦法
1、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單位、市各人民團體科級及以下公職人員因私申請出國(境)的,應填寫個人書面申請材料及《科級及以下公職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查表》,連同其他相關材料提前15個工作日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經徵求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意見〔沒有派駐(出)機構的,向授權管理的派駐(出)機構徵求意見〕,根據實際情況出具政審意見後呈分管領導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並加蓋單位公章。
2、區(縣級市)科級公職人員因私申請出國(境)的,應填寫個人書面申請材料及《區(縣級市)科級公職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查表》。
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連同本單位的書面請示及其它相關材料,提前15個工作日送區(縣級市)委組織部,區(縣級市)委組織部應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徵求意見,再按有關程序辦理。
3、區(縣級市)科級以下公職人員因私申請出國(境)的,應填寫個人書面申請材料及《區(縣級市)科級以下公職人員因私出國(境)審查表》,連同其他相關材料提前15個工作日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經徵求區(縣級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意見(鎮、街道的,應向鎮級紀檢監察機關徵求意見),根據實際情況出具政審意見後呈分管領導及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並加蓋單位公章。
參考資料:
濱海新區政務網-關於進一步做好公職人員因私出國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