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工作需要上交護照嗎
違法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2、銀行工作人員護照上繳
這個估計是當地公安局或者單位的規定,防止工作人員集資跑路吧……
3、銀行是否有權沒收員工護照
如果員工的職務涉密或者涉及其他案件,單位就有權收繳員工的護照。
4、我是銀行的普通員工,單位是否有權強制收繳我的護照
法律不允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由持證人保存、使用。除公安機關和原發證機關有權依法吊銷、收繳證件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有權依法扣留證件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扣留證件。
業內人士表示,不同類型銀行收取護照也是有所區別的,一般國有大行是需要所有員工(編制內、勞務派遣等)都上交,部分股份行或城商行僅收取編制內員工的護照,但所有員工出入境都需要備案。管理層也是一樣的,需要上交護照和提前備案。
上述大型股份行的所有員工(編制內、勞務派遣等)入職培訓後必須上交護照和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如果需要使用上述證件,需要走相應流程:填寫領回證件申請表,包括出境原因、天數等,待領導審批後方可領回,證件使用完後,繼續將證件交給銀行統一保管。
(4)銀行工作收護照擴展資料:
黨員幹部私自辦理、保管因私護照以及未經批准出國(境),是一種比較多發的違紀行為。1999年以來,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公安部等單位或部門陸續印發了系列規范性文件,對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的,必須嚴格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同意後,再到公安部門辦理出國(境)手續;
二、黨員幹部因私事出國(境)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已申領的出入境證件,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集中保管;三是對違反出國(境)證件管理規定,在出國(境)或辦理出國(境)審批手續中弄虛作假的黨員幹部,應嚴肅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5、銀行工作人員辦理護照需要什麼材料
銀行工作人員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必須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國有企業報備的管理人員、事業單位報備的人員,金融、教育、衛生等系統報備的人員辦
辦理護照申請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銀行有權利扣留一般工作人員的護照嗎
這不是扣留,是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所有銀行職員的護照需由相應主管部門保存,以防止金融犯罪之後輕易出逃,這是行業特殊性造成的……
7、我是一名銀行員工,銀行近日要求我們將護照上繳,理由是防止金融犯罪的發生,當需要護照時,持證明可去銀行
違法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8、銀行收繳員工護照合法嗎?
銀行的說辭肯定不是收繳,是代為保管。
很多單位,尤其是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都這樣的,肯定沒有違法。
9、銀行規定員工上交護照合法嗎
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布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業內人士表示,不同類型銀行收取護照也是有所區別的,一般國有大行是需要所有員工(編制內、勞務派遣等)都上交,部分股份行或城商行僅收取編制內員工的護照,但所有員工出入境都需要備案。管理層也是一樣的,需要上交護照和提前備案。
據了解,大型股份行的所有員工(編制內、勞務派遣等)入職培訓後必須上交護照和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如果需要使用上述證件,需要走相應流程:填寫領回證件申請表,包括出境原因、天數等,待領導審批後方可領回,證件使用完後,繼續將證件交給銀行統一保管。
(9)銀行工作收護照擴展資料:
券商對自家高管的出入境管理各有規定,比如工作時間必須以工作理由才能出入香港,部分券商對高管的護照和通行證等也是採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的辦法。如果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出境,一般會通報批評,甚至會免職。
一家保險公司人士表示,該保險公司對不同類型員工有不同的規定:在員工入職之前需要調查員工背景,但入職後並沒有限制員工出入境自由。保險公司對高管的出入境情況有一定限制,高管需要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上交保險公司,如需出入境則需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