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變更和簽證的區別,工程變更和簽證的區別知識
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是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工程索賠,通常是指承包人的費用補償以及工期補償,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
發包人基於建設工程質量及工期問題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簽證:指除施工紙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的施工現場發生的實際工作,由監理工程師確認其工程行為的發生與數量,是否予以計量與支付,應按合同原則及項目的有關規定辦理。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應辦理的工程簽證,如由於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區別:變更是合同內的施工項目發生變化
簽證是已經發生的不包括在施工合同內的施工項目
索賠是一方有過錯一方提出的補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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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設計變更;主要由設計師考慮到各種情況,對原有設計進行的變更。
變更設計:由甲方考慮到實際需要,而不是設計師導致的設計缺陷,要求的變更。
差別在於主體不同
3、設計變更與簽證有什麼區別
設計變更是由設計院出的,簽證一般由甲方和監理單位出的。
設計變更一般是由業主或者設計院對原設計作出的修改;工程簽證是施工單位對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根據合同要求業主進行確認的書面文件。
(3)工程簽證與變更的區別擴展資料:
設計變更是指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調整,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屬於設計變更。變更有關工程價款的報告應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更改施工組織設計的,應經業主和監理同意。
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註:目前一般以技術核定單和業務聯系單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工程簽證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就費用補償、工期順延以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達成的補充協議。
4、為什麼施工方希望走工程簽證,不希望出工程變更?工程簽證和變更有什麼不同?
工程簽證是施工方所做的事情希望得到盡快認可,是多得不如現得的道理。而工程變更有正負兩種,一旦遇到負變更,施工方不但在時間上要被拖延,而且還得力不討好(簽證量少了),所以有的施工方為了盡量減少麻煩,不喜歡有很多的變更。
5、工程變更和工程簽證有什麼區別
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是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工程索賠,通常是指承包人的費用補償以及工期補償,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
發包人基於建設工程質量及工期問題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簽證:指除施工紙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的施工現場發生的實際工作,由監理工程師確認其工程行為的發生與數量,是否予以計量與支付,應按合同原則及項目的有關規定辦理。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應辦理的工程簽證,如由於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6、工程變更和工程索賠、簽證到底有什麼區別?
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是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工程索賠,通常是指承包人的費用補償以及工期補償,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發包人基於建設工程質量及工期問題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簽證:指除施工圖紙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的施工現場發生的實際工作,由監理工程師確認其工程行為的發生與數量,是否予以計量與支付,應按合同原則及項目的有關規定辦理。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圖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應辦理的工程簽證,如由於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它們的區別是:
1、變更是合同內的施工項目發生變化 。
2、簽證是已經發生的不包括在施工合同內的施工項目。
3、索賠是一方向有過錯一方提出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