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
1、准備申請時須提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貼近期2寸淡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1張;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2、准備出國探親、訪友、旅遊、留學、定居、就業或從事商務等其他非公務活動,需要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入國(境)申請表》。領表地點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沈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領取。
3、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4、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須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持《取證回執單》,交費後領取證件。
辦理簽證:
1、遞交有效的護照。
2、遞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各種證件,例如有關自己出生、婚姻狀況、學歷、工作經歷等的證明
3、填寫並遞交簽證申請表格。簽證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數要用外文填寫、同時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官員會見。有的國家規定,凡移民申請者必須面談後,才能決;也有的國家規定,申請非移民簽證也必須面談。
5、大使館或者領事館,將填妥的各種簽證申請表格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屬門審查批准。有少數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轉報國內備案。
6、前往國家的主管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該國使領館。如果同意,即發給簽證。如果拒絕,也會通知申請者。
(1)怎麼辦護照和簽證出國擴展資料:
護照辦理時間:
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延長至30日。
如:
天津:受理交費之日起10個工作日
杭州: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
深圳:15日
武漢: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
重慶: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