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沒有文件證明我跟父親的親屬關系,我能申請美國移民嗎??
以下是關於美國移民的相關規定,如果你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給你翻譯成中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美國是一個能夠接納移民的國家。美國也正是靠不斷接受移民而發展的國家。美國1990年修訂移民法後一直按照以下幾種類型來辦理,只要您的條件屬於以下的范疇,您遲早都能夠移民美國。
一、親屬移民 直系親屬:美國公民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與成年公民之父母
第一優先:美國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
第二優先:永久居民(持綠卡者)之配偶與未婚子女;
第三優先:美國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優先:美國公民之兄弟姐妹。
二、聘僱就業移民
1.第一優先:優先勞工-無需取得美國勞工局之認同,但需具備下列條件:
· 具有特優、特殊或特異技能之外國人
· 傑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員
· 跨國企業的經理或管理級人員
2.第二優先:具有學士以上高學位之專業人士,或在科技、藝術、商業等方面有出眾的特殊能力者(並被勞工局認可),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 高學位(具學士學位並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 具特殊專長且其專長能為美國帶來實質利益
3.第三優先:技術勞工、初級專業人員、非技術勞工(需取得美國勞工局認可),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 技術勞工需要兩年以上職業訓練或兩年的工作經驗
4.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 宗教人員、牧師
· 美國政府海外單位所聘僱之特定雇員
· 駐巴拿馬運河之員工
· 國際組織或國際機構的員工
· 宗教人士、神職工作人員(有效期限1992-1994)
· 在美國少年法庭有案系屬之部分外籍人士
5.第五優先:在美國境內投資設立公司,並參加所投資公司之營運者,需具備之條件如下:
· 在一九九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以後投資,投資者正在或已經投入一百萬美元,且投資事業至少能為美國製造十個以上新的就業機會給美國公民、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但投資人之配偶、子女不能算在此十個名額內))
· 其他有關投資要點
(1)投資移民之名額:每年有一萬個,其中三千個名額保留給在特定就業區域內開業的投資人。
(2)投資地點 不受任何地域限制-每年七千個名額 特定就業區域內投資-每年三千個名額
(3)投資金額:除以下情況外,投資金額基本上設定在一百萬美元
· 特定就業區域只需投資五十萬美元,因為該區域有高失業率(比全國高失業率平均高出一倍半以上)
· 遠地區:在非大都會區;在非衛星都市或都市外圍,其總人口不超過兩萬
(4)投資移民的永久居留權之附屬條件:投資人與家屬在申請批准後先取得有條件之永久居留身份,在美國的投資持續兩年後,才能取得正式之永久居留證。若非真投資或投資額不足時,投資人與家屬將被取消居留權而遭驅逐出境
關於綠卡的申請
* 什麼是綠卡?
綠卡是外僑登記卡的俗稱,是一種長久居留身份的證明,以前它是綠色的,故得此名。現今的綠卡實際上是白色的,間以紅色和藍色。移民簽證與綠卡有著密切的聯系,取得移民簽證就能取得綠卡。
綠卡持有者在美國住上一定時期後可以申請加入美國籍,極少有人不先獲得綠卡而直接加入美國籍。綠卡持有者與美國公民所享有的權益差別很大,最主要的是綠卡持有者如在美國犯罪或離開美國1年以上,那他就會失去綠卡,而美國公民在同樣的情況下卻不會失去美國國籍。
發給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和特殊移民者的綠卡數是沒有限制的。但發給其他資格獲得綠卡的人,其數量就受到年度限額的限制,發給6類優先人員的綠卡,每年總共發27萬張綠卡,一個國家一年最多隻能分到2萬張綠卡。綠卡與永久居留權是劃等號的,取得綠卡也就是取得了在美國的永久居留權。
* 如何申請綠卡?
不同身份的人申請美國綠卡方式是不同的。
1、從學生身份到獲得綠卡
對於大多數赴美留學的人員,為了獲得綠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學結束後,先尋求一份工作,以僱主出面將F-1學生身份轉為H-1B受雇身份,再經過僱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批准後,再以第二類職業優先移民向 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後,再申請綠卡。
以其某一專業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表明,他申請移民美國符合美國的經濟、社會、環境、文化、衛生保健方面的利益。個別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部分持F-1學生簽證的人士,無論他現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後研究,可以以此方式申請移民。
2、J 類簽證的申請綠卡
凡持J-1簽證的赴美訪問學者,在美國完成了預定的學習研究計劃後,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及工作兩年後,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久居 留身份,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該類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的途徑。
但該類人士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申請移民:
(1)"特別傑出的人士"可以通過第一優先類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學歷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途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3)向移民局申請免除返國居住兩年的限制。
當然,也可以回國住滿兩年以後,再以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3、L 類簽證申請綠卡
在美持有L-1簽證人士,可按職業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不需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和程序簡單,所需時間也要快得多。
L-1簽證是屬於外國公司在美國所設分公司或其他類型公司的經理人員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就可為公司里的L-1簽證人員,包括為外國母公司的經理人員申請綠卡。母子公司的關系不需要預先存在一段時間,如一家美國公司已營業了一 年,現在被一家中國公司全部收購或部分收購(部分收購需達到"有效控制"),這家被收購的美國公司可立即為中國這家公司的經理人申辦綠卡,申請人是否具有L-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國的時間並不重要。
美國子公司經營額的多少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響,經營額如超過50或100萬美元,獲準的機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證明外國母公司或美國分公司都處於正常經營的狀態,美國分公司還必須證明在美國長期經營的財務能力,包括營業額、利潤、納稅、員 工人數等。
具備了以上條件的L-1簽證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權,通常,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批准其申請。
4、特殊能力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無論持有何種非移民簽證,大都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請移民。只要具有碩士以上的學歷,並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這些人如通過專業移民律師,援引"國家利益和推薦信",論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標,推薦信的寫作技巧也是成功的關鍵環節,特別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體成功,但還未來得及發表成果的人,需依靠推薦信的作用。對於某些在校的高學位學生來說,也可利用這一程序,提前申請綠卡。
取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就自動成為一位美國納稅居民,得向美國政府申報全部收入。必須在每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 的"1040稅收申報表",不執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罪行為。若被證實觸犯了稅務法律,綠卡就會被吊銷。
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權以後,是否維護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並無定期檢查的規定。近年不少港、台的華人申請移民到美國 ,但是當取得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後,便紛紛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發展。
一般情況下,永久居民(持綠卡者)只要離境時間不超過一年,便可憑其綠卡重新入境,但若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足以保 證他能重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可能被沒收。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計離境時間超過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 離境時起有效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然沒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海外領事館申請"特別移民"簽證,獲准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申請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包括:離境時間之長短、離境的目的與動機、是否繼續以居 民身份申報稅、保持與美國關系的證明文件(如房地產證明書、銀行賬單、信用卡、有效駕照等等)、申請人親屬及家庭成員所在地、申 請人的工作性質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為美國公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須明白,回美證雖能保留其綠卡,卻不能縮短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間,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時 間和實際上居留時間。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時間居住在美國。
為要保全永久居留權,須以客觀的行動加以佐證,下列具體行動可供參考:
(1) 在美國境內購置房地產;
(2) 在美國申請銀行戶頭;
(3) 保持美國駕駛執照、信用卡;
(4) 家人或親屬盡可能定居在美國;
(5) 想辦法在美國找一個職位;
(6) 要以永久居民身份報稅,證明自己是以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國社會盡義務。在海外工作的美國永久居民,根據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計算上報的稅金。美國稅務法規定,美國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免稅。在海外工作的美國永久居民,應該填寫1040表格,同時還應該填寫1116表格,以計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稅;
(7) 在美國建立盡可能多的關系,多參加各種社會團體、聯盟、會社等;
(8) 經常回美國,即使是短期停留。
對於移居美國的外國公民,在未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之前,即入境後的5年之內如果要回國,或到其他國家旅遊觀光的話,因期限 長短不同,有 4 種不同的證件可供出入美國國境使用。
(1)出入境加註。新移民領到永久居留身份證明以前,可憑原持護照上的加註印章作臨時出入境的簽證。此種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時 ,口岸移民官員作為入境查驗,而加蓋的入境許可證章,允許持證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內憑此證明進出美國。
(2)永久居留身份證明即綠卡。如果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即能返回,可憑此種證明出入境。
(3)再入境許可證。外籍僑民如欲離開美國在一年以上,應該在離境3個月前,向移民局申請"再入境許可證",即回美證,此種證件 有效期一般為兩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長一年。持有再入境許可證明的人,在國外旅遊或經商後,意圖再返回美國時,不必申請簽證。
申請再入境許可證時,申請人前往當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131表格或電話向移民局索取,請移民局將I-131表格寄給申請人。I-131表 格是專門用來申請再入境許可證的表格。在表格上要認真寫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記證(綠卡)上的號,預計在何時、何地離開美國和 前往的國家以及要離開美國多長時間。
將填妥的I-131表格交移民局,並附上2張彩色照片。最好在預定離境至少1個月前提出申請,因為一般要等幾個月才會批准,不過申 請人不必等到回美證拿到手才離開美國。申請人可在申請書上說明,前往國家的使館領取回美證
2、我想咨詢一下老師,離婚後的父母子女就是兩個家庭成員,出國簽證這樣復雜性怎麼填寫?
其實也不復雜。首先是填寫簽證申請表,按表格的要求填寫就行了。不同的國家,簽證申請表的格式內容都不一樣。但是無論什麼樣的內容,填寫要求都是很明確的。所以簡單說就是讓填什麼就填什麼,如實填寫,不要隱瞞,也不要畫蛇添足。
還有就是給小孩辦理親子關系公證(如果需要的話),使館方面也會有很明確的公證內容要求,比如必須證明孩子的親生父母雙方都是誰,如果其中一方沒有一起申請簽證,那必須要有該方同意另一方單獨帶孩子出國的證明,等等。總之還是那句話,要什麼就辦什麼就行了。
3、美國留學F1簽證裡面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去哪裡打?需要翻譯嗎?父母的收入證明需要翻譯嗎?還是帶中文的
1、如果你到18歲,就不用父母子女關系證明了。
2、收入證明要中英文的,你父母單位應該都有模板。
3、畢業證、學位證不用帶,去學校開一份畢業證明和學位證明就OK了。這個學校有模板,你不用自己翻譯。
4、要帶著房產證,房產證不用翻譯。
5、體檢如果不要求可以不去。體檢必須去制定醫院,體檢完成要給你個海關檢疫的小本,其他醫院無資格做這個本
4、關於直系親屬兩人同時赴美,其中一人申請庇護,是否影響另一人回國再赴美呢?
看事,申請了什麼庇護?要是財產方面的一般不會有影響。要是類似於政治避難那種。很可能簽證不過。
5、去美國看望留學的子女需如何簽證
不是很復雜的,材料分兩大部分,國內的和國外的。
一。國外的(就是你兒子需要准備的):
1.護照復印件
2.簽證復印件
3.20表復印件(如果你兒子是F簽證,如果是J簽證,就是2019表)
4.邀請信一份
二。國內的(就是你們需要准備的)
1.護照
2.簽證申請表(去美國大使館的網站去下載)
3.簽證費收據(到本地的中信銀行繳納)
4.戶口本,或者其他能證明你們父子關系的文件
5.家庭照片
6.經濟情況證明,如果還在工作,請單位出具在職證明。(目的是證明你們有足夠的經濟條件支付赴美旅行費用)
7.其他文件。比如房產證明,存款等等。(目的是說明你們不會長期滯留美國)
在上述文件准備齊全後,撥打簽證預約電話,預約簽證面談時間。
6、父子倆一起旅遊簽證到美國一人回國可以嗎?
反正按時回國就是守法行為,只有非法滯留才會有問題,是否一起無所謂。
7、母親綠卡申請兒子移民美國廣州簽證需要什麼手續
1.美國公民的近親屬中的孩子與親屬移民第一優先中的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有何不同?在申請手續上有何差異根據移民法的概念,美國公民的近親屬指美國公民的配偶丶孩子丶父母。作為美國公民近親屬的孩子必須是末滿二十—歲的未婚人士。在目前來說,美國公民的近親屬在申請移民時,雖然也有配額。但名額寬裕,無需等待簽證。作為第—優生的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國公民的已超過二十—歲的未婚子女。一旦已婚或超過二十一歲的人士就不得作為美國公民的近親屬。申請移民時得按照移民優先類別排隊申請。 2.在移民法上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和合法子女有何差別雙親合法結婚後所生,且末年滿二十一歲的未婚人士為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親申請移居美國,並且在簽證批准後,首次入境時,孩子只要未滿二十一歲且未婚。就可以隨父母同時移居美國。合法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經超過二十—歲,或已婚的人士。這類人士如要申請移居美國要按照優先移民類別排隊申請。因此,要作為孩子而隨父母移居美國必須有兩個前提,一是二十一歲以下,二是木婚,缺一不可。 3.事實婚姻所生子女在移民法上屬於哪一類別事實婚姻是否得到美國移民法的認可,要看事實婚姻在其本國是否得到承認。如果本國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從美國移民法的角度來說,由事實婚姻所產生的該子則與合法婚姻所產生的孩子一樣,都是合法子女。如果本國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所生的孩子如要依父子關系申請移民,則要根據本國(或父親居住國)的認領程序,將孩子認領為合法子女後才能申請移民。 4. 什麼是繼子女繼子女指隨生父母的一方再婚,通過父母一方與新婚偶之間的關系建立繼養關系,成為新婚配偶的繼子女.如果父親或母親與新的配偶之間不存在婚約,繼養關系沒有通過婚煙而建立,也就不存在法律在上的繼子女關系。如果父親或母親的新婚配偶是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只要孩子是二十一歲以下未婚者,就可以隨再婚的父新或母親移民。 5.通過法律認領為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與收養子女這兩個概念有何區別通過法律認領為合法子女的非婚生子女與簽證申請人之間本來就有著親子血緣關系,所不同的是孩子出生的時候,父母之間未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但出生後,父母之間通過婚姻或其他法律程序將孩子認領為合法的孩子。完成法律認領手續後,孩子即可按照合法父母子女的關系申請移民。收養子女指通過法律程序將他人所生的孩子收養為自己的孩子。除非所收養的孩子是家庭里兄弟姐妹間的孩子,一般來說,收養子女與收養父母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一旦收養關系統建立後,美國法律視養子女為養父母的子女,養子女的親生父母即解除所有與該子女的法律關系。養子女享受與親生子女平等的法定權利。因此,美國移民法規定,被收養子女的親生父母不得以這種已經解除了的親子關系申請移民。 6.在申請非移民簽證時,如何證明沒有移民意圖各種非移民簽證不僅都牽涉到是否有移民意圖的問題,而且都要明確證明沒有移民意圖,才能得到簽證。一般來說,配偶及孩子是否仍留在本國;回國後是否有穩定的工作;在本國是否有相當穩定的經濟基礎,是否仍有存款;在國內是否有住房;在美國的活動安排是否包括回國的時間等有關資料都能被用來證明是否有移民意圖。 7.短期非移民簽證是否可以延期除個別簽證外,非移民簽證一般可以延期,但有一個最長的有效期。各種不同簽證的最長有效期不一樣,例如:B類簽證入境時,一般只給六個月,然後可再申請延長至一年。F-1學生簽證根據1990年以前的法律最多隻能延展到八年。但是1990年的新移民法取消了對F-1學生簽證的時間限制。J-1簽證的時間最長延長期要看不同的交流項目而定,具體可參考非移民簽證有關部分。 8.如何申請簽證延期?需要什麼證明材料在提出簽證延期或轉換簽證的申請時要填寫表格(Form I-539,Application to Extend/Change Nonimmingrant Status),在原有簽證到期前十五天到六十天之內呈給移民局。 同時應說明申請延期或轉換簽證的原因。申請簽證延期必須向移民局闡明需要延長簽證的原因,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例如:學校出具的說明延長簽證的原因的信件,項目資助的人的信件等有關材料。 9.為什麼非移民簽證的有效期長短不一?為什麼簽證持有者逗留美國的時間不一樣長簽證有效期是根據每個人來美國的不同的目的丶進行不同的活動而定的。一般來說,來美國要進行的事都可以在簽證有效期內完成。比如說,探親簽證持有者有六個月的時間,最長可延至一年來進行探親訪友;公事出差的也有一年來處理事務;學生的簽證長短主要看所學科目需要的時間;培訓人員的時間則根據培訓計劃而定,等等。 10.是否只要有簽證就可以合法逗留美國各種簽證有各自不同的簽證目的。入境後,簽證持有者遵守美國法律,根據簽證的目的丶計劃,從事活動的,都有權利在簽證有效期內合法逗留美國。但是,如果在簽證有效期內進行非簽證目的的活動,一旦被移民局發覺或查獲,則可能會被逮捕丶罰款或驅逐出境。 11.非移民簽證持有者的隨行家屬對主要簽證持有者的從屬性如何答:非移民簽證,例如B-1丶F-1丶H-1丶H-2丶H-3丶J-1等簽證,為主要簽證,(principal visa),其隨行家屬所持有的簽證,例如:B-2丶F-2丶H-4丶J-2等簽證為派生簽證(derivative Visa)。一般來講,派生簽證從屬於主要簽證。例如:有條件獲得派生簽證的隨行家屬在美國的逗留時間從屬於主要簽證的逗留時間,一般不重超過主要簽證的逗留時間。在主要簽證持有人的簽證期滿離境時,隨行家屬也應同時離境。 隨行家屬在美國的工作問題,不同的派生簽證有不同的規定。具體可參考非移民簽證有關介紹。 但是,如果隨行家屬入境後,申請轉換成其他非從屬性身份,例如:從F-2隨行家屬簽證轉為F-1學生簽證等,原有的隨行家屬簽證已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其在美國逗留的時間丶工作權益等,則根據已經轉換的簽證而定。 12.所謂轉換簽證類別是什麼?應該在哪裡辦理手續轉換簽證類別一般是指某外國人士在取得一種簽證,進入美國後,申請轉為另一種簽證。例如:外國學生的家屬,持F-2簽證進入美國後,希望作為全日制學生,通過考試丶得到學校的接受.申請轉為學生簽證。這種情況在移民法里稱為「調整身份」( To adjust the status).除了幾種非移民簽證不能轉換以外,如果原有簽證屬於可轉換的簽證類別,入境時,移民局簽發的有效期也未過期,一般是可以申請轉換至其他簽證類別。申請轉換簽證時,必須證明申請人符合新的簽證的要求。如果申請轉換成另—種非移民簽證,則應該證明沒有移民意圖。但是,如果簽證持有人違反移民法的規,例如:在美期間未經移民局許可。擅自參加有報酬的工作,原有簽證已過時或無效等,移民局—旦發現,其轉換簽證的中請則不會被批准。轉換的簽證類別可以是從某種非移民簽證轉換為另一種非移民簽證。也可以從某種非移民簽證轉換為移民簽證。具體哪種簽證可以申請轉換,哪種簽證不能轉換,請參考有關移民和非移民簽證的詳細介紹。 申請轉換簽證類別時,如果所持的簽證還未過期,申請人可以在美國國內向對其居住地有管轄權的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表格以及其他證據丶資料應同時附上,交給移民局地區辦公室,或交給移民局地方辦公室,然後由其轉給地區辦公室。 13.轉換簽證類別有什麼限制一般來說,有幾種簽證是不能轉換的,簽證持有者到期就得離境。例如:K類簽證。簽證有效期為四個月,持有者是作為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來美國,法律規定入境後三個月內要結婚,沒有結婚的必須離境,不得轉換成其他非移民類簽證。 B-2簽證要轉為 F- l學生簽證也有一定的限制,移民局如果發現申請人的入境動機是為了就學而不是探親,則一般不予轉換。但是如果在申請 B一2簽證時,向領事說明有到美國了解學校的計劃,領事在簽證上註明,入境後轉換為學生簽證則會比較順。持有 J類簽證的外國人士如果要接受長期聘用,由此申請永久居民權,也受回國兩年的限制。
8、美國出生的孩子,在中國延過兩次探親簽證,現延簽證被拒,請高人指點。
你的孩子應該是一年多次往返的簽證
進關的時候,最多給你三個月的停留期
那麼,你到了三個月就出境溜達一圈
到香港,澳門,南韓之類的地方呆一天
再進境,就又給你三個月,循環往復吧!
我的朋友全家,三口美國公民
就是這樣在中國呆著
那叫一個辛苦!
花的錢老了去啦!
現在的國人,光想著怎麼到美國生個孩子,成了美國公民
從來沒有人想這個孩子在中國呆著的尷尬問題!
唉,短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