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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簽證內容

發布時間: 2021-03-25 09:42:24

1、申根簽證是什麼 歐洲申根旅遊簽證國家有哪些

申根簽證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

因此,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至2011年,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和瑞士。

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

(1)申根簽證內容擴展資料:

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申根簽證可以在所有的申根國家中使用。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

申根公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邊境控制。

就是在七個成員國中的六個國家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

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申根簽證的申請需要注意:

1、申根簽證屬於短期入境(C 類)簽證。C 類簽證分為單次或多次入境簽證。

2、申請人訪問目的地是一個申根國,則就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3、申請人訪問目的地為多個申根國,則選擇逗留時間最長的申根國為主要目的國,並向該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4、申請人無法確定主訪問國時,以首入國原則確訃,並向該申根國提交申根簽證申請。

5、必須事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的保額至少 3 萬歐元。

6、如被拒簽,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參考資料:網路-申根簽證

2、申根簽證 什麼是申根簽證 申根簽證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申根簽證所需的材料:1、護照:2寸照片2張,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護照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5、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復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申根簽證的申請法有以下幾種: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申根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簽證;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國家有時也發本國簽證,這種簽證只能前往該國,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件無需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7)只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

3、辦理申根簽證都需要哪些材料

護照

護照有效期需距離歸國日期6個月以上,至少有2頁空白頁,本人需在簽名處親筆簽名,如有舊護照請一起提供。

相片

3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照,規格:35mm*45mm。

個人資料表

請如實、完整填寫,字體清晰,個人資料表的真實性及完整性,會直接影響簽證結果。(請下載網站模板填寫)

其他表格

請下載德國簽證代交委託書、簽證申請表,並由客人親筆簽名(客人只需簽名即可,內容由我們根據個人資料表翻譯填寫,簽名的筆跡需與護照簽名一致,共有四處地方需要簽名)

戶口本

1、中國申請人:請提供本人所在戶口本上全體成員每一頁的復印件;如果是集體戶口,提供首頁及本人頁即可 
2、外國申請人:外國人居留許可證明。

身份證

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暫住證明資料

1、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者護照簽發地不屬於該領區時,需提供,該資料必須在有效期內; 
2、如果沒有暫住證/居住證,請提供派出所開具的暫住證明原件,顯示居住時間需超過6個月。

結婚證明資料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如離異請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法院調解書復印件。

同行人資料

如有同行人,請提供其護照首頁及有效簽證頁復印件。

中方單位資料


在職證明

請用單位抬頭紙列印,需包含以下信息:
1、單位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 
2、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確切的准假時間、出行費用由誰負責、單位為申請人保留職位; 
4、公司負責人親筆簽字並蓋公章,並列印簽名人的名字和職務,簽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請人本人。

單位資質證明

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須有最新年檢,加蓋單位公章。

個人資產證明


活期資金證明

1、本人名下工資卡的流水賬單原件,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余額5萬元或以上,行程時間越長,建議相對提高余額,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銀行流水賬單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蓋銀行業務章; 
2、如沒有工資卡或者工資卡余額不足5萬,請提供個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賬單,需有最近6個月記錄,經常使用,余額5萬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筆金額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資金不足5萬,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資金證明作為輔助。

定期資金證明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資金材料作為輔助,例如定期存摺、定期存款單等,資金存入時間建議超過6個月或以上。

輔助資產

建議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產證復印件、汽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信息頁和照片頁)、股票證券等資產材料,資產提供的越充足將提高簽證的成功率。

旅行計劃資料


機票預訂單

請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預訂單,內容需為英文,例如:機票行程單、歐鐵預訂單、船票預訂單等,請勿在未獲知簽證結果就先行購買機票(可代辦);

住宿安排

請提供覆蓋整個行程的英文酒店確認單,必須是真實預訂,並顯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可代辦)。

行程安排

請提供詳細的英文行程;如需我司代做,請至少提供游覽城市和日期。

國際醫療保險


國際醫療保險

符合領館要求的國際醫療保險: 
1、保險時間需覆蓋整個行程時間,注意保險的購買天數需要比時間行程多買一天; 
2、承保地區需同時註明簽證申請國和申根區域; 
3、須涵蓋醫療補償和送返費用,其中醫療補償保額不低於3萬歐元(約30萬人民幣)。

4、申根國都有哪些(28個全的)?申根協定都包括什麼內容?

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和瑞士。其他三個不知道.一、申根協定及申根簽證概念:
1985年6月24日,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SCHENGSN)簽訂申根協定。該協定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便可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內在所有申根成員國內自由旅行,但從第二國開始,需在3天內到當地有關部門申報。申根協定還包含以下原則:
1.申根協議國家應在人員流動萬面,尤具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
2.申根協議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3.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
4.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5.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議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6.統一的申根簽證應由協議國家的外交和領事部門頒發;
7.原則上說,頒發某申根簽證的國家應該是該簽證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國家,或者是該簽證持有者進入的第一個申根國家;
8.旅行證件的有效期必須長於簽證的有效期,該旅行證件必須保證申根國家以外的外國人能夠順利回到自己的國家或進入申根區域外的國家;
9.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某人是否有權進入該國,或被拒絕入境,他國頒發的申根簽證在另一申根國家使用時將得到限制,但該國必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協議國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協定首先在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七國生效,七國開始實行申根簽證;1997年底,義大利、希臘、奧地利三國相繼實施申根簽證;自2001年3月25起,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五國開始頒發申根簽證。申根簽證成員國至今已發展為15國,即德國、法國、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義大利、希臘、奧地利、芬蘭、挪威、冰島、瑞典、丹麥。
二、申根簽證的種類及申辦辦法:
1.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簽。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2.申根簽證的京請頒發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辦「申根簽證」。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5)途經或訪問多個申根國家需填寫行程,即所訪國家及路線詳情和停留時間表,提供往訪國家的邀請信;申請哪個國家的簽證,就使用那個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必要時受理國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根國家有時也發本國簽證,這種簽證只能前往該國,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國家;簽證上的停留天數只在簽證有效期內停留有效;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三、關於申根協定中正、灰和負名單
申根協定把申根成員國之外的國家分為正名單、灰名單和負名單三類:
1、正名單是指所有申根成員國和其他免辦簽證的發達國家,共30個國家;
2、灰名單是指一部分成員國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員國不要求簽證的國家,共20個國家,對灰名單國家是否要求申辦簽證由各成員國自定;
3、負名單國家是指必須申辦簽證的國家,共130個;其中包括中國。
四、申請申根簽證費用
申根簽證費為600元人民幣,但但各使館以歐元(實際為60歐元)結算,隨著近日歐元匯率不斷升高,申請者繳納人民幣時,就需要額外支付匯率漲價部分,比如可能收費650元。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匯率依然較高,申請者前往使館時應多備些錢。
[編輯本段]申根公約成員國
國家 加入申根公約日期 取消邊境檢查日期 備注
比利時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德國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期間,出於安全考慮,申根公約對德國暫時失效。
法國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盧森堡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荷蘭 1990年6月19日 1995年3月26日
葡萄牙 1991年6月25日 1995年3月26日 2004年歐洲足球錦標賽期間,出於安全考慮,申根公約對葡萄牙暫時失效。
西班牙 1991年6月25日 1995年3月26日
安道爾
(非成員國) - 1995年3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安道爾與其兩個鄰國西班牙和法國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摩納哥
(非成員國) - 1995年3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摩納哥與其唯一的鄰國法國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法國人員則負責摩納哥港口的邊境檢查。
義大利 1990年11月17日 1997年10月26日
聖馬利諾
(非成員國) - 1997年10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聖馬利諾與其唯一的鄰國義大利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梵蒂岡
(非成員國) - 1997年10月26日 並未明確簽署,但梵蒂岡與其唯一的鄰國義大利之間本來就沒有邊境檢查。
奧地利 1995年4月28日 1997年12月1日
希臘 1992年11月6日 2000年3月26日 1997年已正式生效,但由於其他歐盟國家對其安全的顧慮,2000年才實際執行。
丹麥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芬蘭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瑞典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冰島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冰島不是歐盟成員國,但是作為北歐護照聯盟成員國加入申根公約。
挪威 1996年12月19日 2001年3月25日 挪威不是歐盟成員國,但是作為北歐護照聯盟成員國加入申根公約。
愛爾蘭
(有限成員國)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僅提供警方合作,並未取消邊境檢查(來往英國例外)。
英國
(有限成員國) 2000年5月29日 - 有限加入,僅提供警方合作,並未取消邊境檢查(來往愛爾蘭例外)。
愛沙尼亞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拉脫維亞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立陶宛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馬爾他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波蘭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斯洛伐克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斯洛維尼亞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捷克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匈牙利 2004年5月1日 - 預計2007年12月31日取消邊境檢查。
瑞士 2004年10月16日 - 預計2008年初取消邊境人員檢查,但仍保留貨物檢查。
列支敦斯登
(非成員國) - - 並未明確簽署,但列支敦斯登與瑞士組成貨幣和邊檢聯盟,兩國之間沒有邊境檢查;瑞士與奧地利人員則負責列支敦斯登與另一鄰國奧地利之間的邊境檢查。隨著瑞士加入申根公約,列支敦斯登的邊境檢查預計將於2008年初取消。
塞普勒斯 2004年5月1日 - 預計最早2007年取消邊境檢查。
保加利亞 2007年1月1日 - 何時取消邊境檢查尚未知。
羅馬尼亞 2007年1月1日 - 何時取消邊境檢查尚未知。
[編輯本段]《申根協定》的現狀
申根協定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七7個成員國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意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有效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參觀。
該協定簽訂以後不斷有新的國家加入進來,截至2003年,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15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申根區國家中除挪威和冰島之外均為歐盟國家,相反,英國和愛爾蘭作為歐盟國家,卻至今未還不是申根協定的成員國。
於2004年5月加入歐盟的10個國家(即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和塞普勒斯)也參加了申根協定,但將根據各國實際情況,在2006年以後具體實施。
瑞士本月5日也就是否加入《申根協定》舉行公民表決,結果54.6%的選民支持瑞士加入《申根協定》,從而使瑞士將成為第16個申根國家。

5、歐洲申根簽證,需要什麼材料辦理

申請申根簽證,所需材料清單如下:
1、護照: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護照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 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復印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復印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復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6、申根簽證的簽證種類

申根簽證的簽證種類: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分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簽。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申根協議國家應在人員流動方面,尤其是在簽證方面採取統一的政策規定;申根協議國家決定頒發在申根區域內普遍有效的統一簽證。

允許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簽證,其前提條件是逗留的天數總和在第一次入境後半年內不能超過3個月;在申根簽證使用前,各個國家的國別簽證應該得到承認。

(6)申根簽證內容擴展資料:

根據申根協議的規定,持有任何一個申根協議成員國有效居留許可證的旅行者,3個月內無需簽證可在申根區域內自由旅行。

在申根區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國家有效的居留許可證和護照,無需辦理簽證即可前往該申根國家。超過90天的逗留,申請者應根據有關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請國別簽證。

申根協定把申根成員國之外的國家分為正名單、灰名單和負名單三類:

1、正名單是指所有申根成員國和其他免辦簽證的發達國家,共30個國家;

2、灰名單是指一部分成員國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員國不要求簽證的國家,共20個國家,對灰名單國家是否要求申辦簽證由各成員國自定;

3、負名單國家是指必須申辦簽證的國家,共130個;其中包括中國。

被拒簽是可以重新申請的,理論上也沒有什麼時間限制,但由於被拒簽的原因非常多,所以要認真分析自己被拒簽的原因,及時改正,對自己的填寫的表格以及材料有信心,至於被拒簽的原因,可以在面試的時候向簽證官做出解釋。

一般可能被拒簽的原因如下:

1)資料准備不完善或提供虛假材料,比如虛假的機票、酒店訂單;

2)行程設計不合理;

3)工作證明不可靠;(收入低等情況)

4)在中國的羈絆比較少;(可能會黑在國外)

5)資產證明太少;

6)出境記錄少。(特別是發達國家)

7、辦理申根簽證需要什麼材料

1、護照: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 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翻譯件。
10、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復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
1985年,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申根(SCHENGEN)簽定協議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即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在所有申根國家自由旅行。《申根協定》同時包括旅客必須落實沿途經停申根國家飯店等若干原則規定。截至2008年底,申根的成員國增加到25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和馬爾他。這些國家是申根國。
1985年6月14日,法國、德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國在盧森堡邊境小鎮簽訂申根協定。該協定規定,其成員國對短期逗留者頒發統一格式的簽證,即申根簽證,申請人一旦獲得某個國家的簽證,便可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內在所有申根成員國內自由旅行,但從第二國開始,需在3天內到當地有關部門申報。

8、申根旅遊簽證需提交材料

歐洲國家只需要申請兩個簽證,一個為英國簽證、一個是歐洲的申根簽證(除英國、克羅的亞國需要另外辦簽證其他歐洲國家只需要申請一個申根簽證即可)英國簽證和申根簽證所需要的簽證資料都是一樣的。申請到的簽證時效一般都是三個月有效期。
所需材料:
1、護照:2寸照片2張 ,護照必須提供所有簽證記錄的復印件。
2、簽證申請表:去對方領事館網站上下載。
3、往返機票訂票單:只要可以購買國際機票的售票處或者機票代理,都可以出具。
4、簽證保險一份:保險金額為三萬歐元或三十萬人民幣以上,需覆蓋旅行全程的。可找找保險公司或者網上購買。
5、 出國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包括申請者姓名、職務、工資,在國外旅遊時間的證明。 並註明工作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電話,加蓋公章和出具證明負責人姓名、職務及簽字,英文翻譯件。
6、在申根國家居住和接待證明:有的國家可以接受網站訂房證明,有的國家只接受酒店傳真件證明,可以先在網站上查清楚。
7、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有內容都需要翻譯。
8、個人經濟擔保:工資、無凍結的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或車輛購買等。需要原件和翻譯件。
9、身份證:需要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有資料均需要1份原件,1份復印件。均要A4紙張,並按照以上順序整理遞交。

9、申根簽證什麼意思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於在盧森堡的申根簽署而得名,協議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

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9)申根簽證內容擴展資料:

申請原則

如果只准備前往某一個特定的申根國家(意指申請簽證時只能提供前往該國的行程證明),必須向這個國家的駐外機構申請簽證;想要在多個申根國家逗留,原則上必須根據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主要停留國家)的駐華使領館申請簽證;在無法確定主要停留國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首先入境國家的簽證。

根據普遍的經驗,申請停留時間最久的國家的簽證這一點非常重要,否則很可能導致使領館直接拒絕接受申請。

10、歐洲申根簽證怎麼辦理,辦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申根個人旅遊簽證申請步驟:

1、准備有效護照

辦理短期簽證,你的護照有效期需超過預計離開申根區日期的3個月以上

辦理更新1至5年多次入境簽證,有效期需超過你申請簽證日期的15個月以上

辦理3個月以上長期簽證,有效期需超過預計離開中國日期的15個月以上

2、選擇申請國家

准備前往一個或多個申根國家的旅行者,必須首先考慮向哪個國家的駐外代表機構申請簽證。

前往一個申根國家的旅行者,須在該國駐外代表機構申請簽證。

准備前往多個申根國家的旅行者,須向主要逗留國(主要旅行目的國)的駐外代表機構提出簽證申請。

沒有明顯的主要逗留國時,向進入申根地區的第一個國家的駐外代表機構提出簽證申請。

3、申根簽證材料清單(旅遊為目的,申根區域停留期不超過90天)

(1)護照

(2)照片(白底彩色近照4張,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3個月內;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

(3)身份證(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4)戶口本(戶口本中所有成員頁均用A4紙復印,無論是否直系親屬)

(5)經濟情況證明

申請人要提供由銀行出具近期3-6個月的銀行借記卡的對帳單原件,要求有一定的余額;

申請人要提供近期3-6個月多筆交易記錄的活期存摺,要求有一定的余額,如工資的存摺復印件等;

五萬以上存款證明原件一份, 房產證,車輛行駛證,股票交割單以及其它能證明個人財產的文件)

(6)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單位/事業單位,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並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7)工作證明(在職人員——使用公司正規抬頭紙列印,並加蓋公司紅章;

在職證明內容需包括:單位名稱、本人職務及收入、旅行時間、申請的家庭住址、負責人職務、簽字以及電話、傳真,並需註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8)機票訂單(往返機票預訂)

(9)酒店訂單及行程(旅館預訂證明,在申根國家逗留期間的交通及日程安排)

(10)保險(在所有申根國家有效的逗留期醫療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11)其他補充材料(如果夫妻同去,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如丟失,請提供結婚證件丟失說明;

曾被任何國家拒簽過的客人,請提供拒簽說明,此說明可以是使館的拒簽信,也可以是申請人本人寫的說明,中英文均可;

使館有權在受理簽證時抽取申請人到使館面試,或要求申請人回後到使館面試銷簽)

4、預約及面簽

預約:(以德國為例)德簽是按使館網站預約頁面提示一步步操作,會有具體日期和時段可選(出現看不懂的德文單詞時google一下)。

訂好後會收到確認郵件,把它列印出來,屆時帶上,在准備資料的過程中,就該考慮預約了。

面簽:帶上各種文件及各種原件全部奉上。

房本、暫住證和戶口本簽證官基本上不看,收走的是個稅原件、保險單、銀行對賬單、社保復印件,以及護照。

(10)申根簽證內容擴展資料:

申根簽證適用國家:

到2011年,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

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列支敦斯登、馬爾他和瑞士。

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聖馬利諾、摩納哥。

申根簽證費用:

辦理簽證一般需向使館/總領館支付簽證費60歐元(歐元參考匯率查詢>>>),根據各國家辦理簽證的具體情況及匯率狀況,金額略有不同。

簽證服務費:除了可以免除費用的情況之外,此項費用均需提供。

簽證服務費為180元,此項收費與使領館共同制定,包括簽證申請過程中簽證受理中心提供的信息咨詢,預約,材料審核,申請表格錄入等各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