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旅行社要具備什麼條件?怎樣辦手續?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也就是要有實際的辦公室地址。
2、必須要 有各項營業設施,比如電腦,電話,復印近,傳真機等等。
3、必須要有三名以上的導游,而且每個導游必須取得導游證。
4、注冊旅行社公司的營業執照。最後還需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才能正式開展旅行社的一些工作。具體詳情可以咨詢「波菲特咨詢」,進行一個詳細的了解。
2、可以自己開一個旅行社嗎
申請設立旅行社
受理部門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辦理依據
旅行社管理條例
第二章 旅行社設立
第六條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第十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書後,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一)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
(二)符合旅遊市場需要;
(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
第十三條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向原審核批準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第十五條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遊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
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同其設立的分社應當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
旅行社設立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外國旅行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外國旅行社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遊咨詢、聯絡、宣傳活動,不得經營旅遊業務。
3、開旅行社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二、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
2、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三、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
1、兩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
2、傳真機、復印機;
3、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以上條件需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核實。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
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3)自己開旅行社擴展資料
國內旅行社升級為國際旅行社的條件
1、注冊資金150萬;
2、保證金要求是140萬;
3、旅行社取得經營許可滿兩年,0投訴0罰款;
國際旅行社經營范圍
一、招徠外國旅遊者來中國、華僑與香港、澳門、台灣同胞歸國及回內地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入境手續;
二、招徠我國旅遊者在國內旅遊,為其代理交通、游覽、住宿、飲食、購物、娛樂事務及提供導游、行李等相關服務;
三、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外國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四、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到規定的與我國接壤國家的邊境地區旅遊,為其安排領隊、委託接待及行李等相關服務,並接受旅遊者委託,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及簽證手續;
五、其他經國家旅遊局規定的旅遊業務。
未經國家旅遊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民出國旅遊業務、港澳台旅遊業務和邊境旅遊業務。
參考資料旅行社網路
4、自己想開個旅遊公司的話,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登記注冊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旅行社章程。。
2、注冊資本不少於30萬元,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3、經營場地證明(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能夠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證書。
4、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5、需要在國家旅遊局,指定的銀行存入設立質量保證金賬戶,並存入20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或者辦理相應的銀行擔保。
(4)自己開旅行社擴展資料
旅行社的分類:
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
1、旅遊批發經營商。旅遊批發經營商是指主要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
所謂批發業務是指旅行社根據自己對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預測,大批量的訂購交通運輸公司、飯店、目的地經營接待業務的旅行社、旅遊景點等有關旅遊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將這些單向產品組合成為不同的包價旅遊線路產品或包價度假集合產品,最後通過一定的銷售渠道像旅遊消費者出售。
2、旅遊零售商。旅遊零售商機主要經營零售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零售商主要以旅遊代理商為典型的代表,當然也包括其他有關的代理預定機構。一般來講,旅遊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顧客向旅遊旅遊批發經營商及各有關行、宿、游、娛方面的旅遊企業購買其產品,反之,也可以說旅行代理商的業務是代理上述旅遊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的產品。
5、自己開辦旅行社和掛靠別的旅行社的利弊
自己開,手續復雜,需要打名氣,前期可能會投入很多廣告費,建立口碑較難。前期虧本較多。但長遠來看,屬於自我品牌。 掛靠,手續簡便,利用好名氣的旅行社,前期廣告投入不多,收益快。但,掛靠費,是一直要交的。而且做的再好也是別人的牌子。而且有些旅行社的管理比較有問題。如果選擇掛靠,需多方打聽。旅行社目前競爭激烈,建議謹慎入行。
6、開旅行社需要什麼手續?自己開還是加盟旅行社好?
自己開旅行社手續比較麻煩,而且每個旅行社都要向旅遊局繳納最少20萬保證金,掛靠就簡單多了,而且投資也不大。山東民安國際旅行社很好,你可以問~問。0-5-3-6--3-6-1-0-8-6-6
7、怎樣開旅行社
開旅行社必須具備以下幾點要求:
國內旅行社: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5.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6.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遊組織給出的定義為「零售代理機構向公眾提供關於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關服務,包括服務酬金和條件的信息。旅行組織者或製作批發商或批發商在旅遊需求提出前,以組織交通運輸,預訂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務為旅行和旅居做准備。」的行業機構。我國《旅行社管理條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
其中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旅行社的營運項目通常包括了各種交通運輸票券(例如機票、巴士票與船票),套裝行程,旅行保險,旅行書籍等的銷售,與國際旅行所需的證照(例如護照、簽證)的咨詢代辦。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則全球都有分店。
從旅行社衍生的職業有:領隊、導游、票務員、簽證專員、計調員(旅遊操作)等。經營旅行社是必須要持有當局發出的有效牌照,並且必須是某指定旅行社商會的會員才能經營旅行團,進行帶團旅行。
(7)自己開旅行社擴展資料:
旅行社分類:
國外分類
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
旅遊批發經營商。旅遊批發經營商是指主要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所謂批發業務是指旅行社根據自己對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預測,大批量的訂購交通運輸公司、飯店、目的地經營接待業務的旅行社、旅遊景點等有關旅遊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將這些單向產品組合成為不同的包價旅遊線路產品或包價度假集合產品,最後通過一定的銷售渠道向旅遊消費者出售。
旅遊零售商。旅遊零售商是指主要經營零售業務的旅行社。旅遊零售商主要以旅遊代理商為典型的代表,當然也包括其他有關的代理預定機構。一般來講,旅遊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顧客向旅遊批發經營商及各有關行、宿、游、娛方面的旅遊企業購買其產品,反之,也可以說旅行代理商的業務是代理上述旅遊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的產品。
中國分類
中國旅行社最初分為:一類社、二類社、三類社;分管於:國家旅遊局和各地旅遊局;
在2000年以後國家旅遊局不再具體管理旅行社的事務,全交由當地的旅遊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後分為:國內社、國際社(國際社又分為有出境權和無出境權兩種);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
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參考資料:網路-旅行社
8、開一家旅行社的條件是什麼?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其中,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注冊資金)和質量保證金(20萬元現金)
(8)自己開旅行社擴展資料: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1、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20萬元人民幣。
2、國內旅行社,交納2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
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參考資料:網路-旅行社
9、怎樣才能開旅遊公司
一。如果是自己開旅行社1樓有回答。 大體差不多是這樣,不過他說的是老款旅行社條例,現在新條例是不用旅行社經理人資格證的了,但是保證金要20萬人民幣,兩年後才能申請出境業務,也就是國際旅行社。
流程我給你說簡單點
工商局去申請企業名字預先核准
拿預算核准書去旅遊局辦手續,會有一個旅行社行業資格證的前置許可證明給你
拿這個前置許可證明 ,加上注冊公司所需材料就可以注冊公司了。 (注冊公司流程多點,不過也就是驗資報告,章程這些,一般的代理公司或者會計師事務所都有打包服務)
營業執照拿到後,直接再去旅遊局指定的銀行開戶,一般銀行都會幫你處理開戶許可證的問題。存20萬人民幣到賬戶上作為質量保證金,在江泰買份旅行社責任險(強制險不買一般是不行的)
拿所有材料去旅遊局就可以領經營許可證,然後是相關的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你就是合法的獨立法人旅行社了。
二。如果你是掛靠旅行社就簡單,交管理費就可以開個門市或者分社,無非就是錢多少的問題,跟想掛靠的旅行社談就行了,不是獨立法人公司,手續簡單。
開好後,如果你做組團,就組織遊客出去旅遊唄。
如果你做地接,就要找組團社,向他們要客由你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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