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旅行團社 » 創辦旅行社
擴展閱讀
曲阜三孔自駕游攻略 2020-09-01 11:49:01
泰國芭提雅自由行攻略 2020-08-27 00:04:19
廣州到重慶特價機票 2020-08-30 08:09:46

創辦旅行社

發布時間: 2021-03-04 07:49:31

1、王祖淦的創辦旅行社

王祖淦先生酷愛旅遊。他於一九九六年初創辦了天津市黃土地旅行社,將其定位為自己經營和管理理念的實施平台。在多年的旅遊經營管理工作中,王祖淦先生一直將旅行社的經營定位於突出文化旅遊的層面上,不斷把旅遊文化的內涵進行延伸並打破常規地予以創造和創新,形成全新的個性化、差異化的產品模式和市場行為,在中國旅遊市場營銷的舞台上先後獨創出十餘種旅遊產品新模式,並對旅行社傳統的經營模式進行多層面變革。在經營旅行社期間,先後在天津市場上創造了十幾個「第一」 :第一年建社就一躍成為天津市國內十強旅行社,在旅行社成立不足百天就巧妙完成「黃土地」企業形象的打造,成為天津市旅遊行業的一面旗幟,一道獨特而亮麗的風景……。王祖淦先生始終被旅遊同行視為一個難解之謎,有人評價他對市場的認識非常魔鬼,對企業文化的理解非常獨到,對品牌的打造非常巧妙……。其實,這正是王祖淦先生不斷兼容中西方觀念、汲取現代經營管理理念並將其成功運用於旅行社經營管理的實際操作中。他經過深刻的思考,把深奧的經濟管理學理論轉化為最簡單易懂的方式來表述出來,解決了目前市場中困擾經理人最核心的問題——如何學以致用。市場和企業是什麼關系?他的總結是「舞伴」,就看誰帶著誰走;什麼是「商機」?他的概括是現實的和潛在的需求,盈利的源泉就在於此;什麼是市場,就是站在賣的角度去看買的人;他對「喜新厭舊」的理解是人的行為本性,也是對市場的重要思維通道;他認為旅遊市場的需求是一個彈性極強的「變數」,可塑和創新的餘地很大,他的經營策略正如他所堅信的迎合需求只能獲得常規的利潤,而引導和創造需求才會有機會獲得超額利潤……。今天,國內旅遊市場的不確定性、不對稱性和無序競爭日益加劇,國外旅遊機構又虎視眈眈要劃分中國市場,無論是規模大到小的旅行社企業都面臨著巨大的競爭和生存壓力。如何規避日益升級的價格戰,在經營上能獨辟蹊徑,在同質化異常嚴重的今天能脫穎而出,王祖淦先生走過的路是足以說明。

2、怎樣開旅行社

開旅行社必須具備以下幾點要求:

國內旅行社: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即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一年的營業用房;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即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3.有不少於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5.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6.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遊組織給出的定義為「零售代理機構向公眾提供關於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關服務,包括服務酬金和條件的信息。旅行組織者或製作批發商或批發商在旅遊需求提出前,以組織交通運輸,預訂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務為旅行和旅居做准備。」的行業機構。我國《旅行社管理條例》中指出:旅行社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

其中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招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旅行社的營運項目通常包括了各種交通運輸票券(例如機票、巴士票與船票),套裝行程,旅行保險,旅行書籍等的銷售,與國際旅行所需的證照(例如護照、簽證)的咨詢代辦。最小的旅行社可能只有一人,最大的旅行社則全球都有分店。

從旅行社衍生的職業有:領隊、導游、票務員、簽證專員、計調員(旅遊操作)等。經營旅行社是必須要持有當局發出的有效牌照,並且必須是某指定旅行社商會的會員才能經營旅行團,進行帶團旅行。

(2)創辦旅行社擴展資料:

旅行社分類:

國外分類

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

旅遊批發經營商。旅遊批發經營商是指主要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所謂批發業務是指旅行社根據自己對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預測,大批量的訂購交通運輸公司、飯店、目的地經營接待業務的旅行社、旅遊景點等有關旅遊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將這些單向產品組合成為不同的包價旅遊線路產品或包價度假集合產品,最後通過一定的銷售渠道向旅遊消費者出售。

旅遊零售商。旅遊零售商是指主要經營零售業務的旅行社。旅遊零售商主要以旅遊代理商為典型的代表,當然也包括其他有關的代理預定機構。一般來講,旅遊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顧客向旅遊批發經營商及各有關行、宿、游、娛方面的旅遊企業購買其產品,反之,也可以說旅行代理商的業務是代理上述旅遊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的產品。

中國分類

中國旅行社最初分為:一類社、二類社、三類社;分管於:國家旅遊局和各地旅遊局;

在2000年以後國家旅遊局不再具體管理旅行社的事務,全交由當地的旅遊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後分為:國內社、國際社(國際社又分為有出境權和無出境權兩種);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

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參考資料:網路-旅行社

3、中國創辦的第一個旅行社

本文摘自:《檔案春秋》2009年第8期 作者:童然星

旅遊,在如今已成為一種時尚。但回顧20世紀初,中國還沒有近代化的旅遊概念,也不具備新式旅遊的條件。在英國人托馬斯·庫克1845年創立世界第一家旅行社之後近80年的1923年8月1日,第一家由中國人創辦的旅行社——上海商業儲蓄銀行(簡稱上海銀行)旅行部(後改稱為中國旅行社)終於宣告成立。創辦人是民國時期著名銀行家陳光甫(他創辦的上海銀行是當時中國最大的私營銀行)。

從上海銀行旅行部到中國旅行社

清末民初,我國旅遊業為少數洋商所壟斷,在上海登陸的有英國的通濟隆、美國的運通和日本的國際觀光局等,但他們服務的對象只限於外國人和白領華人。陳光甫留美多年,又酷愛旅遊,他之所以決心創辦中國第一家旅行社,據原上海銀行天津分行經理資耀華(解放後曾任上海銀行總經理)口述:「上海銀行辦的中國旅行社是我國第一家。陳光甫創辦中國旅行社的動機,開始時還不是作為一種業務,而是對抗洋人,為國爭氣。舊中國旅行社都是英、美、日等帝國主義的洋商所辦,中國人要出國,辦理旅遊手續都要經過他們之手。洋商不僅收費高昂,而且態度傲慢無禮,根本看不起中國人。陳光甫時常出國,時常受氣。有一次洋商辦事的人傲慢無禮,使他實在忍受不住了,同對方爭執了幾句,對方冷笑著說:『你不滿意,你們中國人為什麼不自己辦一個呢?』對陳光甫非常蔑視。陳一怒之下,決心創辦中國旅行社。」除了愛國和爭回祖國的權利外,陳光甫還認為,為了讓國人及各國人士了解中國古老悠久的文化和名勝古跡,也必須建立健全為旅客服務的機構,這是他要創辦中國旅行社的又一動因。

1923年4月,由陳光甫任總經理的上海銀行正式呈文北洋政府交通部,提請代售火車票,辦理旅行業務。當時交通部正召開全國鐵路聯運會議,該案一經交議,立即遭到身居要職的鐵路洋員反對。表面理由是英、日、美、法等國在華均有旅行機構,絕無再設的必要,實際上是擔心會削減外國在華旅行機構的既得利益。幸好時任交通總長的葉恭綽、路政司司長劉景山及各路華員皆竭力支持,所以經激烈辯論後終獲通過。是年8月1日,上海銀行旅行部正式宣告成立。這一天,是中國旅遊史上值得大書特書的一天。因為按國際慣例,商業性旅行社的產生是一個國家近代旅遊業誕生的標志。

旅行部成立一個月後,即在杭州設立分部,以後陸續擴大規模,5年間,共設立分部11處。1927年,經上海銀行董事會開會研究,決定投資5萬元(後增資至50萬元),旅行部自立門戶,6月1日,正式改名「中國旅行社」,並向國民政府交通部申請注冊,經該部核准,於1928年1月拿到了第一號旅行業執照。

「顧客至上,服務社會」的辦社宗旨

早在創辦上海銀行時,陳光甫就提出了行訓:「服務社會,輔助工商實業,抵制國際經濟侵略」。中國旅行社繼承了這一口號,以「顧客至上,服務社會」為宗旨,確立了「發揚國光,服務旅行,闡揚名勝,改進食宿,致力貨運,推進文化」的二十四字方針,開始了旅行社的創業之路。

剛開始,旅行社的業務比較簡單,以客運為主,先是代售國內火車及輪船票,復與美、日鐵路公司及美、法、英、日等輪船公司洽妥,代售國外鐵路、輪船公司客票,待中國航空公司成立後,再代售飛機票。第一任經理朱成章為累積經驗,曾多次身穿招待員制服上車站迎送旅客或親自駕車為旅客購票,提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中國旅行社在設立之初是虧本的,以後也長期不能盈利,因此上海銀行內部不少人反對這項生意,但陳光甫始終堅持辦理。他曾對大家說:「天地間萬物有重於金錢者,好感是也。能得一人之好感遠勝於得一人之金錢。今旅行社博得社會人士無數量之好感,其盈餘為何好耶?」陳光甫同時認為,經過積累經驗,改進經營管理,增加服務項目,這種「有形的虧損」,也是可以轉變為「有形的盈餘」的。陳光甫終以「人爭近利,我圖遠功,人嫌細微,我寧繁瑣」的服務態度和實際行動,贏得了眾多顧客的好評,旅行社也在與洋商的競爭中站穩了腳跟,並逐漸扭虧為盈。1936年即盈利60萬元。這正如金融史專家、上海市金融學會副會長洪葭管先生所說的:陳光甫最終創造成功奇跡的最重要一條,就是他提出了服務社會的理念。

中國旅行社業務大發展

中國旅行社業務發展最迅速的階段是1931年至1937年,陸續增設的分社和辦事處達45所,其拓展有一特點,即與國內新開辟的交通線相同步。中國旅行社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既辦客運,又辦貨運;既辦招待所、旅館、飯店,又代辦火車上的餐飲;既組織國內旅遊,又組織國外觀光;既代辦出國手續,又發行旅行支票;既設立旅行社游覽團體,又直接投資開發景點;並牢牢抓住大型會議的機會開展業務。

組織旅行游覽是中國旅行社的主要業務,社內專設游覽部,每年春季與鐵路局協商特開游杭專列,並適時組織海寧觀潮、惠山游湖、超山探梅、富江攬勝及游覽各地名勝古跡,其中行程較長的如1933年招待爪哇華僑實業考察團游京滬,1937年組織的贛、閩、湘、桂、粵五省旅行團,都深得社會人士的歡迎。1935年8月起,中國旅行社還主辦了一種旨在營造集體旅遊氛圍、領略祖國名勝風光的經常性旅遊團體——「中旅社旅遊團」,凡參加者可以得到各種優惠,並在總社辟有專室供團員聚會、消閑、聯絡感情,到1937年春,團員人數已從初創時的150人增加到900人。這種團體對穩定和發展客源,增強旅遊部門的凝聚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29年杭州舉行首屆西湖博覽會,盛況空前。中國旅行社從香港、南京、天津等地組織團體赴杭參觀,在會議期間提供旅舍、租汽車、代雇向導等,還特別編輯《西子湖》一書散發和在通往博覽會的沿途豎立指路牌,為外來者提供游覽指南,受到人們的普遍贊譽。此後如1933年在青島舉行的華北運動會,1934年在上海舉行的中華基督教青年會第十二屆全國大會,i935年在上海舉行的第六屆全國運動會等多次重要會議和活動中,都能看到中旅社的身影。甚至1932年因日本侵略東三省而由「國聯」(即國際聯盟,是一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二戰後被聯合國取代)派來的「李頓調查團」(因團長英國人李頓爵士而得名,由英、美、法、德、意等5國代表組成,於當時赴中國實地調查「九一八」事變情況)也由中國旅行社這一民間企業負責接待和辦理一應事宜,可見其聲譽之隆。

1926年暮春,中旅社首次辦理赴日本觀櫻團。此後,海外市場不斷開拓。從1933年起,每年組織中國伊斯蘭教信徒赴麥加朝聖團;1936年中國參加柏林第11屆奧運會的代表團及參觀團的出國手續、票務及行前指導等亦由中旅社辦理。僅1931年春與日本國際觀光局合作,中旅社就接待了日本游覽團體計20餘批,參加者3000餘人,他們在我國共消費了20餘萬元,這在當時是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

中旅社代辦出國手續,深得出國留學生的歡迎。因為從介紹歐美著名大學的章程起,到登記名單、辦理留學證書、出國護照、入境證、訂艙位、代換外幣,直至對方國家派員到碼頭迎候,再送上火車去應考、留學的學校,這一切都由中國旅行社一手操辦。至於中旅社發行的中外旅行支票,不僅為旅客提供了方便,還為上海銀行多了一筆活期存款,這在解放前的金融史上也是值得一書的。

嚴格管理與宣傳教育

中國旅行社有著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獨到的宣傳教育方法。陳光甫曾對旅行社人員說:「吾人有必須注意者,吾人經營斯業,宗旨在輔助工商服務社會,平時待人接物宜謙恭有禮,持躬律己宜自強不息,務求旅客之歡心,博社會之好感,庶幾無負創業初衷。」他要求對顧客要笑臉相迎,衣著整齊,手面清潔。對員工一律招考錄用,通過培訓、實習,達到一定水平後才安排工作,工作後先在各部門輪流循環工作,多年後便成為一名旅遊業的多面手。至於人員的升降,一律以才能學識為標准,學歷僅作參考,但對導游則要求基本上是大學文科畢業生,上崗後先經培訓,還擇才送英美深造,並經常請外國專家來進行授課。

人們一接觸到中國旅行社,處處能感受到它的與眾不同。工作人員一律穿著標志性制服,到車船碼頭的接待人員還頭戴專門制服帽,帽上的「旅」字標識熠熠生輝,五角星紅光閃爍,引人注目。工作人員的服務極為周到,不以貌取人。為廣泛宣傳旅行對社會人生的意義,中國旅行社於1927年創刊《旅行雜志》,為中國第一本旅行類雜志,初為季刊,後改為月刊,由名家執筆,特約撰稿,內容豐富,每期印有數十幅精美照片,公開發行,並分送中外交通機構及其高級職員,以求加強社會各界對中國旅行社的印象。

為加強對國外宣傳,1931年中國旅行社通過在美國西雅圖所設的通訊社,向美國各界發出招待游華專售邀請信5000封,信箋都經過熏香,富麗精美,賞心悅目,不失為一種極好的宣傳。1933年又聘美籍記者斯諾撰寫中國風景名勝的英文小冊五種,分寄外洋各機關、各輪船公司、各鐵路及航空公司。當時許多名人致函中旅,嘖嘖稱道。陳光甫認為:「為社會便利計,又為本行之宣傳計,此種宣傳力甚大,人人知有中國旅行社,即知有上海銀行。」不愧是一位精明的金融企業家。

陳光甫首創中國旅行社,以服務社會為理念,悉心經營,開拓發展,使之成為民國史上第一家大型旅遊服務企業,並躋身於世界級旅行社之列。作為中國近代第一家正規的旅行社,中旅社自1923年成立直至1953年宣告結束,以其30多年的不凡旅程,為後人留下了服務社會的寶貴理念和豐富經驗,值得後人借鑒與仿效。

4、如何建立一個旅行社?

經過以上的步驟 旅行社只能說算是剛有咯開始

現在旅行社都不太好辦 你可以先找個當地的大旅行社掛靠 如「中國青年旅行社」等等。。。就是用他們的牌子 但是自己在運營旅行社 (每年只需要交一定的掛靠費用 這也是省錢的方法之一)

接下來就是看你主要想做什麼 旅行社大致分為省內(也有地接的)、國內游(飛機)、出境游(這個需要有處境權的旅行社才能做 但有些小的旅行社 因為當地管理的不嚴格 也在收客人)。

我個人覺得 你可以先做國內游,這就要涉及到你得找一些組團社) 旅行社要是開了的話 就會有很多組團社的銷售上門找你的。組團社不需要確定 但首先要保證團隊質量~

先說確定組團社後 你該做的工作,組團社會定期給你發報價 因為機票價格的變化 團費也隨之變化,你需要在給你的」同業價格「的基礎上 加你的利潤,現在市場是做散客基本上是同業價格2000以上加200,3000以上加300.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沒有機場,客人要求接送的話,你也需要把接送的錢算上,接送的問題就需要有長期給你家接送客人的司機,你也可以聯系以家客運公司~。

組團社給你報價的時候 線路名稱這些東西都會有,有一些組團社會玩文字游戲的 所以你需要對比不同家的行程
有一些旅行團 團費會非常低(以華東為例 華東的團品質參差不齊 有的團費甚至要比機票價格都低 這就需要遊客在當地有強迫自費 還有要進購物店 這個在走團錢都要問清 否則遊客回來後處理投訴 就更加麻煩了)

遊客走團還會要發票,這個就需要你開的旅行社自己搞定了。還有輕易不要答應給客人當地的住宿發票 (有太多都是假的了 萬一出問題 基本都得找到你頭上)

團回後 要做必要的回訪 這樣有助於你以後選擇組團社。
如果客人在當地有投訴,一定要讓組團社盡力在當地解決,不要把問題帶回來。

5、如何開辦旅遊公司

首先,應具備的條件:
一,擁有固定的營業場地。
二,必要的辦公設施。即:電話、傳真機、電腦、列印機等等。
三,擁有旅遊部門頒發的持證人員,總經理一人;部門經理一人;導游員二人;助理會計師一人。
四,注冊資金 按照規定開辦國內旅行社需注冊金30萬元;開辦國際旅行社需注冊金不少於150萬元。
五,繳納質量保證金。
國內旅行社10萬元;
國際旅行社辦理入境業務60萬元;辦理出境業務100萬元。
六,開辦申請
開辦國內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級旅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上報省旅遊管理部門批准。
開辦國際旅行社 需向地市一級旅遊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同意後,上報省和國家旅遊局批准。
七,開辦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
1、開辦旅行社申請書;
2、設立旅行社的市場調查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部門經理履歷表及資格證書(復印件),導遊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5、銀行開戶注冊會計或審計事務所出具銀行出資證明;
6、營業固定場地的房產或租賃證明;
7、旅行社人員名單;
以上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就可以到旅遊局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經審核同意後由旅遊局上報省旅遊局主管部門;屬於開辦國際旅行社的,需由省旅遊局上報國家旅遊局批准。
當你拿到省旅遊局辦法的《旅遊經營許可證》之後,憑此就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領取《法人營業執照》,至此,就可以開張營業了。

6、開辦旅行社的條件及流程

(一) 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規定的經營場所
2 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設立國際旅行社要求 : (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務主任人員三名取得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 (3)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4)經營入境旅遊業務者,需要納6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5)經營出境旅遊業務者,需繳納100萬元質量保證金
設立國內旅行社要求:(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 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一名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3)注冊資本不 小於30萬元人民幣 (4)需繳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
3 有經培訓並持有省 自治區 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二) 設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報審批
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
1 申請書 2 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經理 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 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 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3)審批期限
(4)工商登記

7、開辦旅行社的條件及流程是什麼?

(一) 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以下條件:
1 有規定的經營場所
2 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設立國際旅行社要求 : (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務主任人員三名取得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 (3)注冊資本不少於150萬元人民幣(4)經營入境旅遊業務者,需要納6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5)經營出境旅遊業務者,需繳納100萬元質量保證金
設立國內旅行社要求:(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 直線電話 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 (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 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一名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3)注冊資本不 小於30萬元人民幣 (4)需繳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
3 有經培訓並持有省 自治區 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二) 設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報審批
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
1 申請書 2 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經理 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 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 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 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3)審批期限
(4)工商登記

8、開辦旅行社的條件

你好這是導游業務上面說法,希望對你有幫助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旅行社設立第六條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三)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第十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一)設立申請書;(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三)旅行社章程;(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六)經營場所證明;(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書後,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一)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二)符合旅遊市場需要;(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
第十三條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向原審核批準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
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第十五條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遊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
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同其設立的分社應當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
旅行社設立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外國旅行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外國旅行社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遊咨詢、聯絡、宣傳活動,不得經營旅遊業務。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滿意。

9、如何申請成立旅行社?

一、設立旅行社的條件及申報

(一)設立旅行社應具備下列條件(記住)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4、有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金。

具本而言,設立國際旅行社:(1)應具有足夠的營業用房和傳真機、直線電話、電子計算機等辦公設備;(2)具有持國家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一名、部門經理或業務主管人員一名,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專職財會人員;(3)注冊資本不少於30萬元人民幣;(4)需繳納1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
二)設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其申報審批

1、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

(1)申請書,即申請人設立旅行社願望的明示。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類別、中英文名稱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歷額和出資歷方式以及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等。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包括對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資金條件和人力條件的全面評估,以及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問題。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可以是自已擁有的,也可以是租用的。租用的,應當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至少一年租期的租房協議;自已擁有的,應出具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經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後,根據《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受理申請的旅遊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根據是否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是否符合旅遊市場需要、是否具備《條例》規定的旅行社的設立條件等原則進行審批。凡經依法核准成立的旅行社,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向其頒發《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3)審批期限 : 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旅行社的時限規定 。《打例》規定:「旅遊行焉得虎子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工商登記 :申請人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應當在收到許可證的60個工作日內,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旅行社領取相應營業執照後,即告成立,可正式對外營業。旅行社憑借相應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設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進行經營活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旅行社開展業務需要核發相應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