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遊監管平台將採取哪些方式預防不合理低價游?
近日,從文化和旅遊部召開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推進暨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部署會上了解到,歷時兩年打造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將於7月1日在全國全面啟用,這標志我國旅遊市場監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轉變。
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是一個集大數據監管與開放式服務為一體,投訴審批順暢高效、事中事後監管智能化、信息互聯互通的政務平台。自2016年6月啟動建設以來,已建成旅行社資質、導游管理、團隊管理、電子合同、投訴舉報、案件管理、許可權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塊,並將陸續建成統計模塊、信用管理模塊。
其中,旅行社在線審批管理系統使旅行社的備案、審批一鍵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視;投訴案件管理系統使遊客的投訴舉報形成及時受理-快速處理-限時反饋-准時跟蹤的閉環,實現「群眾少跑腿,信息多跑路」。電子導游證和導游APP便利遊客了解和評價導游執業,使執法部門實時掌握旅遊團活動軌跡,預警導游擅自變更行程;電子合同提供CA認證及驗真功能,相比紙質合同其簽訂、保管、查詢和價格比對更加便捷智能,通過合同價格監測預防「不合理低價游」。該平台通過對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產生的大數據進行歸集,使數據融通、集成及共享,實現市場監管常態分析和科學研判,實時掌握旅遊經濟運行狀況,加快旅遊市場監管實現社會化、扁平化、實時化、常態化、智能化,為新時代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來源:人民網
2、進入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之後,為什麼不提示換證申請?
全國旅遊的服務平台現在提示了換證申請可以在客服辦理全國旅遊的服務平台現在提示了換證申請可以在客服辦理
3、什麼是全國導游公共服務監管平台
由抄國家旅遊局開襲發建設的,主要服務於導游、遊客、旅遊企業、導游協會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有導游執業管理、導游執業信息全紀錄、導游服務評價和投訴、旅遊部門監管執法和其他公共服務功能的信息服務監管平台。
旨在加強中國導游隊伍監管,提升旅遊業的國際競爭力。
4、旅遊監管平台可以實現什麼?
甘肅萬維旅遊綜合監管平台在智慧旅遊雲數據中心的數據基礎之上,為旅遊局及下屬旅遊管理部門提供旅遊行業資源、旅遊團隊業務以及行業監察等管理功能,通過資源整合的方式,建設符合國家旅遊局管理要求的綜合性的行業管理平台,為旅遊主管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數據分析及決策依據,從而提升旅遊行業管理水平,提高遊客服務感知。
5、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資料怎麼填寫
首先要各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開通;
其次就是個人領取導游資格證後,在「全國導游之家」APP或
登錄網站 監管平台網站 在線申領電子導游證。
6、如何國家旅遊局監管平台領隊備案
全市各出境游組團社:
按《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等相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對導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電子導游證替代領隊證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原領隊證業務,原領隊證於2017年6月30日停止使用。旅行社應委派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完成領隊備案的導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電子導游證替代領隊證成為導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的身份標識。
二、導遊人員從事領隊業務的條件
旅行社為組織旅遊者出境旅遊委派的領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電子導游證;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三)取得相關語言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通過外語語種導游資格考試,但為赴港澳台地區旅遊委派的領隊除外;
(四)具有兩年以上旅行社業務經營、管理或者導游等相關從業經歷;
(五)與委派其從事領隊業務的取得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的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
(六)旅行社應當將本單位領隊信息及變更情況,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備案。領隊備案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導游證號、學歷、語種、語言等級(外語導游)、從業經歷、所在旅行社、旅行社社會保險登記證號等。
旅行社應認真審核本公司擬從事領隊業務的導遊人員基本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不能備案為領隊。
三、人員管理要求
1.依據《旅遊法》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等相關事宜的通知》,旅行社應委派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領隊組織旅遊者出境旅遊,不得以租、借等形式使用其他旅行社備案的領隊人員。
2.導游員應保證本人上傳的學歷和語言能力等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導遊人員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相關證書的,將被撤銷相應資格並列入不誠信記錄。
旅行社審核導游員資料時應切實履行審查義務。旅行社對導游員資料審核不嚴的或協助提供虛假材料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列入不誠信企業名單、通報批評、取消出境資質、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等處罰。
3.旅行社擬取消本社導游員領隊業務備案的,直接登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操作,無需審核。導游員擬變更本人導游證注冊單位的,由導游員登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提出申請,經原注冊單位和擬調入單位審核同意後完成變更。旅行社欲解除導游員在本社的注冊關系,而導游員本人不主動申請的,旅行社可以書面形式向我委申請撤銷該導游的注冊關系,經我委審核同意後予以辦理。被撤銷注冊關系的導游員需登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重新申請導游證,經審核通過獲得新的電子導游證後繼續執業。
四、注意事項
1.自2017年7月1日起,旅行社在「旅行社業務管理系統」錄入出境團隊電子信息時只能選擇使用本公司備案的領隊,填報系統時使用電子導游證號替代領隊證號,未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完成領隊備案的人員將不能從事領隊業務。
2.「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於近期進行了升級調整,新增港澳領隊備案模塊,新增領隊備案記錄和撤銷記錄等功能。此外,旅行社在審核導游員注冊信息時不能再直接將其勾選為領隊,大專以下學歷的導游員不能備案為出境領隊。新的領隊備案流程如下:
(1)與出境社簽訂勞動合同的導游,通過「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申請換發電子導游證。旅行社對擬聘用人員的基本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後提交市旅遊委審核。
(2)市旅遊委審核通過後,平台生成電子導游證。導游員登錄自己的平台帳號上傳本人學歷證書及勞動合同的掃描件。
(3)導游員完成資料上傳後,出境社登錄平台並使用「領隊備案」功能將符合條件的導遊人員備案為領隊。
7、北京旅遊監管服務平台?
如果你發現這種不規矩的,服務平台,你可以進行舉報。這樣讓其它人永遠都在受騙。
8、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什麼時候啟用?
文化和旅遊部近日召開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推進暨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部署會,記者會上獲悉,歷時兩年打造的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將於7月1日在全國全面啟用,這標志我國旅遊市場監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轉變。
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是一個集大數據監管與開放式服務為一體,投訴審批順暢高效、事中事後監管智能化、信息互聯互通的政務平台。自2016年6月啟動建設以來,已建成旅行社資質、導游管理、團隊管理、電子合同、投訴舉報、案件管理、許可權管理等七大功能模塊,並將陸續建成統計模塊、信用管理模塊。
其中,旅行社在線審批管理系統使旅行社的備案、審批一鍵受理、信息共享、全程可視;投訴案件管理系統使遊客的投訴舉報形成及時受理-快速處理-限時反饋-准時跟蹤的閉環,實現「群眾少跑腿,信息多跑路」。電子導游證和導游APP便利遊客了解和評價導游執業,使執法部門實時掌握旅遊團活動軌跡,預警導游擅自變更行程;電子合同提供電子商務認證中心認證及驗真功能,通過合同價格監測預防「不合理低價游」。
據介紹,平台通過對行政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產生的大數據進行歸集,使數據融通、集成及共享,實現市場監管常態分析和科學研判,實時掌握旅遊經濟運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