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起訴旅行社,怎麼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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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遊者就旅遊消費糾紛以旅行社為被告提出訴訟屬於什麼訴訟?
旅遊者與旅行社之間出遊前都簽訂了合同,約定了行程、消費、安全保險等相關事宜,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合同糾紛,以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3、簽證拒簽,怎樣起訴旅行社
除非有證據是因為旅行社沒有經過你的允許,作了假的材料,並且因為這個假材料導致了你的拒簽,否則很難維權。因為簽證過不過,取決於簽證官,一般旅行社都有免責申明。
4、旅遊合同糾紛可以起訴旅行社分社嗎
你在哪個分社或者那個旅行社門市報的名,你就去找哪家,因為門市都是加盟性質的,別搞錯了
5、我想去韓國旅遊,旅行社要求凍結銀行存款三萬元三個月,從何時開始凍結啊?什麼時候能解凍?
在銀行開3個月存款證明的時候則開始凍結,之後簽證時,大使館將會收取此存款證明,這樣才能去韓國旅遊,而且必須在規定日期前回國,大使館才會將證明交還,此時便可以憑此證明從銀行將3萬取回(相當於解凍)。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旅遊時間必須要小於3個月,而且如果沒有按時回國,大使館是不會退回該證明的。
(5)銀行訴旅行社擴展資料
如果旅遊者與旅行社因保證金退還問題發生糾紛,旅遊者可以選擇多種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既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擔民事責任,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擔行政責任。
旅遊法規定了旅遊者與旅行社發生糾紛後的四種解決途徑:一是雙方協商;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是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者如果選擇通過民事訴訟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則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要求旅行社承擔返還保證金及相應利息的民事責任。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6、(1)旅行社是否構成違約? (2)旅行社應當承擔什麼責任
第一,建議查閱簽署合同情況,看旅行社的行為是否屬於合同約定違約情形。若符合,可以起訴旅行社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精神損害賠償主張一般都是需要較為嚴重的精神傷害,是否能夠主張就本案而言可能還不是那麼簡單。
7、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可以投訴要求賠償嗎
違約,要承擔應該責任,責任的承擔形式,以合同約定為准,合同中單獨有違約責任一項。另外,如合同約定不明,則按法律規定也可以要求賠償實際損失。
8、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可以投訴要求賠償嗎?
請問,我可投訴並要求賠償嗎?(深圳市林如)答:國家旅遊局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制定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下列行為損害的,可向旅遊局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要求保證金賠償。(1)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的;(2)旅行社服務未達到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3)旅行社破產造成旅遊者預交旅行費損失的。您的情況屬於第一種。您在要求保證金賠償時,應以書面形式並寫明:(1)被投訴旅行社的名稱、導游姓名;(2)消費者的姓名、性別、職業、年齡及團隊名稱、地址、電話;(3)賠償要求和根據的事實、理由與證據。另外,還應注意要求保證金賠償的時效期限為90天,是從受到侵害事實發生之時計算的。對於消費者的投訴,質檢所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在30天內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後,還應用《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決定書》通知消費者和被投訴的旅行社。@常沙(本文共計1頁) [繼續閱讀本文]
9、一個與旅行社糾紛的案件
這個額度很難說的
如果起訴到法院,也要看實際情況,按你們合同的內容來看,按你們耽誤的時間來看
總之,賠償是必須的,但額度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