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旅遊費會計如何處理,需要稅前扣除嗎
按照旅遊人員歸屬的部門,分別計入不同的科目,比如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旅遊費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需要納稅調整。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企業把旅遊費列做職工福利費,在稅前列支。這種做法雖然看上去合理,但是稅法規定的福利支出里不包含旅遊費。審計查賬的話,是會查出來的。
2、公司旅遊費用會計處理?可以從那幾方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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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遊公司有哪些會計科目?哪些會計賬務處理?
第一個問題:
一、主要會計科目
由於旅遊企業本身是組織團隊旅遊,遊客到旅行社報名參加旅遊,旅行社收取旅遊款,構成企業的銷售收入。同時組織客人到目的地旅遊,組團需要付出的當地旅行社接待費以及租車費、機票費、住宿費、餐費、保險費、門票費等構成了旅行團隊的成本。由於行業特點,註定了旅遊企業基本上不存在存貨核算的問題。因此,在財務核算方面,涉及資金收付的會計科目成為旅遊業會計最常用的科目。
二、收入、成本的確認和計量
一般情況下,旅遊企業會計的收入是根據與客戶簽訂的旅遊合同來確定的,成本的確認也是則是根據旅遊實際發生的費用及與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來確定。旅遊過程中遇到由於種種原因造成的給予客人的折扣等則按照實際情況,按照銷售折扣來處理。
第二個問題:
根據《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規定 :對於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用於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銷項稅稅額抵減"專欄;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稅額抵減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
主營業務成本[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3)公司旅遊費用的賬務處理擴展資料
旅行社做賬流程
旅行社(Travel Agency),世界旅遊組織給出的定義為「零售代理機構向公眾提供關於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關服務,包括服務酬金和條件的信息,其做賬流程與會計做帳流程一致。
1、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4、結賬、對帳。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帳實相符。
5、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准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
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4、公司組織的旅遊費要怎麼做會計分錄,計提的時候
1,公司組織的旅遊可以直接記入"管理費用-其他費/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如果是以公司"工會"的名義組織旅遊的,則直接沖減公司計提的"工會經費"就行。
借:管理費用-工會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5、職工旅遊費用進什麼會計科目?
公司組織員工旅遊,應該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如果單位有工會組織,提取工會經費了,也可以從工會經費中列支。旅遊支出屬於給予員工的非貨幣性福利,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做賬,按員工服務對象分攤至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
6、員工旅遊費應怎樣進行稅務處理
賬務上:
借:管理費用 —— 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 職工福利費
借: 應付職工薪酬 —— 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稅務上:
1、個人所得稅:
法律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免費旅遊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4 〕 11 號)規定:按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因此應將旅遊費的總額平攤到個人,計入當月工資,按 「 工資薪金 」 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非雇員,按 「 勞務所得 」 (即 20% 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
因為員工旅遊與生產經營無關,所以費用不能在稅前抵扣,會在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不管企業如何核算、會計分錄如何做,員工旅遊費都必須計算個人所得稅,且稅前不能抵扣。
7、職工外出遊玩費用怎麼入賬?
賬務上:
借:管理費用 —— 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 職工福利費
借: 應付職工薪酬 —— 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稅務上:
1、個人所得稅:
法律規定: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免費旅遊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4 〕 11 號)規定:
按照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因此應將旅遊費的總額平攤到個人,計入當月工資,按 「 工資薪金 」 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非雇員,按 「 勞務所得 」 (即 20% 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
因為員工旅遊與生產經營無關,所以費用不能在稅前抵扣,會在匯算清繳的時候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不管企業如何核算、會計分錄如何做,員工旅遊費都必須計算個人所得稅,且稅前不能抵扣。
(7)公司旅遊費用的賬務處理擴展資料職工外出遊玩費用不可稅前抵扣:
「職工福利費」項目列支的旅遊費用不能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明確了職工福利費扣除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很明顯,旅遊費用並不在其中。所以,旅遊的費用不得在「職工福利費」列支。
關於2008年以前的賬務處理,入了管理費用-福利費稅務機關在檢查時沒有提出異議的原因是,原內資企業所得稅規定,納稅人的職工福利費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主要變化在於稅務管理重點從「計算扣除」轉為了「發生」,2008年以前稅務機關不監控支出用途,費用發生不發生都可以計算扣除,年底可能有未用完的余額。而新所得稅法則要求加強用途管理,強調在指定范圍內「發生」,否則不得扣除。
8、我們公司組織員工旅遊的費用如何做會計分錄?
除了煙酒做招待費,其他都入差旅費,讓領導做好簽字。
9、單位發生的職工旅遊費該如何做會計分錄?本年福利費已經用了
如果執行原企業會計制度:
計提福利費時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26800
貸:應付福利費 26800
使用福利費時:
借:應付福利費 98000
貸:銀行存款 98000
期末繼續保持借方余額,下一年度計提後自動沖減。
如果執行新准則,不需要計提,使用時直接計入費用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98000
貸:銀行存款 98000
10、請問老闆的旅遊費用怎麼做賬務處理?
全記入管理費用科目,旅遊費用記入福利費明細,工藝品計入辦公費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