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撕碎的人民幣怎麼兌換
能辨別面額,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
票面剩餘≥3/4,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票面剩餘≥1/2,<3/4,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2、人民幣撕爛了可以到銀行去換取嗎?
辦法規定,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全額兌換:
一、票面殘缺不超過1/5,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二、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1/5,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照原樣連接者。
票面殘缺1/5以上至1/2,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應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原面額半數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
辦法同時規定,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兌換:
一、票面殘缺1/2以上者;
二、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三、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不予兌換的殘缺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打洞作廢,不得流通使用。
3、撕破的錢能去銀行換嗎
撕破的錢能去銀行換,直接到任意銀行營業網點櫃台進行兌換即可。
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
第一條 為保護國家貨幣和人民利益,便利流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全額兌換:
1.票面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別真假,票面完整或殘缺不超過五分之一,票面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
第三條 票面殘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接者,應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原面額半數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
第四條 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兌換:
1.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不能辨別真假者;
3.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不予兌換的殘缺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打洞作廢,不得流通使用。
第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為了做好殘缺人民幣的兌換工作,防止在兌換過程中發生多兌或少兌等業務差錯,以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特作如下規定:
1.對缺去之部分沒有另行拼湊多換可能的票券,可從寬掌握兌換:缺少四分之一的兌換全額;缺少八分之五的可兌換半額;呈正十字形缺去四分之一者按半額兌換。
2.對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部分變色等,能辨別真假者,亦可按上述標准給予兌換。
3.對於因遭火災、蟲蛀、鼠咬、霉爛等特殊原因而損失嚴重,剩餘面積較少或因染污變色嚴重的票券,可由持票人所在地政府或其工作單位出具證明,經審查來源正當,能分清票面種類,能計算出票券的張數,金額,可予以照顧兌換(例如由於火災等原因只剩餘一小塊經組織證明情況屬實可予兌換全額)。
對大宗的火燒、蟲蛀、鼠咬、霉爛券除需有兌換人所在單位證明外銀行還必須認真調查,如情況屬實,經兌付行領導在證明上簽字蓋章,方可兌付。對此項損傷券,為了在銷毀時便於檢查,應將原證明附上。
4.對企業誤收的圖案文字不相連接的拼湊票,可根據其中最大的一塊按規定標准兌換,如兩半張貼在一起,紙幅基本不短少者,可兌換全額。
5.凡在流通過程中磨擦受到損傷的硬幣,只要能辨別正面的國徽或背面的數字,即可兌換全額。
凡經穿孔、裂口、破缺、壓薄、變形以及正面的國徽,背面的數字模糊不清之硬幣,如確非持幣人損毀者,亦可按全額兌回。
6.兌付額不足一分者不予兌換,五分券按半額兌換者,兌給二分。
7.不予兌換的票券,如持票人不同意打洞,可不打洞;不予兌換的票券和硬幣,均可退回原主。
8.對確系故意損毀人民幣者,應將票幣沒收,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兌換的殘券,應當著兌換人在票面上加蓋「全額」或「半額」戳記。
4、一張100元的人民幣不小心被撕碎了(成幾大塊了)可以拿到銀行換好的嗎?
人民幣在受損後如果能粘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人民幣是可以到銀行兌換殘幣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四條 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分「全額」、「半額」兩種情況。
(一)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二)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4)撕碎的人民幣能換嗎擴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第六條 金融機構在辦理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業務時,應向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說明認定的兌換結果。不予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應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條 殘缺、污損人民幣持有人同意金融機構認定結果的,對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紙幣,金融機構應當面將帶有本行行名的「全額」或「半額」戳記加蓋在票面上;對兌換的殘缺、污損人民幣硬幣,金融機構應當面使用專用袋密封保管,並在袋外封簽上加蓋「兌換」戳記。
5、撕破的紙幣銀行給換嗎
可以。
殘缺人民幣怎麼換: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規定,從2004年2月1日開始,凡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不得拒絕兌換。所以,隨著該辦法的實施,市民去銀行兌換新人民幣將不再是個難題.
據介紹,殘缺、污損人民幣是指票面撕裂、損缺,或因自然磨損、侵蝕,外觀、質地受損,顏色變化、圖案不清晰,防偽特徵受損,不宜再繼續流通使用的人民幣。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分「全額」「半額」兩種情況。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比原來銀行要求的五分之四的限度放寬了)以上,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按原面額全額兌換;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接的殘缺污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按原面額一半兌換。另外,紙幣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額一半兌換。
這些殘舊幣不予兌換
根據規定,這些殘幣不予兌換: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漬、變色而不能辨別真假者;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者。
這5種殘舊幣不宜流通
一、紙幣票面缺少面積在20平方毫米以上;
二、紙幣票面裂口兩處以上,長度每處超過5毫米;裂口1處,長度超過10毫米;
三、紙幣票面有紙質較綿軟,起皺較明顯,脫色、變色、變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偽功能等情形之一;
四、紙幣票面污漬、塗寫字跡面積超過2平方厘米;不超過2平方厘米,但遮蓋了防偽特徵之一;
五、硬幣有穿孔,裂口,變形,磨損,氧化,文字、面額數字、圖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
據央行的解釋,不宜流通不等於不能流通,殘舊幣如果不是破損得十分嚴重,仍然能夠在日常交易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