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什麼時候開放台灣自由行呀,好想去啊,跟團又貴又不好玩
你可以選擇醫美健簽證方式去台灣自由行辦證兩千多,前提是要提供財產證明、或者商務簽證的方式,具體你可以上淘寶網上查,淘寶有很多做這個的,我就是在淘寶做的。不過我是開放城市、、跟團確實很沒意思。,
2、去台灣自由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去台灣要辦理兩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個人游入台許可證
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1、申請人自行前往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證(建議出行前15個工作日開始辦理,符合異地辦理通行證條件者建議提前25個工作日辦理)。
2、辦理證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同時需要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3、如申請人是審批表背面列數的工作單位職員,須出具單位意見,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4、表格右上角的照片請於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指定拍攝的照相館拍照。
5、辦理好通行證請於指定日期內交至為您辦理入台證的旅行社,以便後續操作。
6、申請人攜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清晰復印在一張A4紙上)、戶口本復印件一份(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
辦理個人游入台許可證:
1、去戶籍所在地有資質旅行社辦理台灣入台證。
2、申請書:照片不必貼在申請書上,所有資料必須填寫詳細,不能空白。
3、照片(白底2寸清析照片)與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正反兩面)。
5、大通證照片頁及G簽。
6、申請人戶全戶戶口卡(不需要空白頁)。
7、財力證明:
存款證明:必須人民幣五萬元以上,重點是開立日期必須於送件日當天開始算起,往前推一個月或一個月以上的日期。
公司在職證明:必須使用公司正式紙張填寫。必須填寫職位,年薪15萬人民幣以上的證明。公司章戳必須清晰,且必須寫清幣種、開具日期)。
中國大陸所發之金卡(金卡或白金卡)。正面必須要有申請人之英文姓名,反面必須要有申請人之親筆簽名。
8、緊急聯絡人:必須在同一戶口上之直系血親。若不在同一戶口上,必須開立公安關系證明。組團社經理級以上人員也可以做為擔保人(附上身份證正反兩面的表格在職證明)聯絡人表格簽名欄一定要手寫。聯絡人必須年滿20歲以上。
9、行程表(必須有來台進出日期,航班及航班時間。起飛降落時間、簡易旅遊地點、住宿飯店及電話)。
10、18歲以上在校大學生必須附上在校證明:學生證(有注冊章),不需存款證明。
11、如果3年內來過台灣並且在台灣無不良記錄者,還可申請入台,不需要附存款證明。
(2)中山工作台灣自由行擴展資料: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准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晶元。前往台灣簽注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列印在證件背面,並可重復擦寫。
成人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准,申領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應當按規定留存持證人指紋信息。已留存指紋信息的持證人出入境時,可以按規定自助通關。
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啟用後,仍然有效的現行本式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以繼續使用,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簽注。為進一步提高往來台灣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公安部決定啟用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簡稱新版通行證)。
入台證:
從2008年9月15日起,大陸居民赴台審查證件手續實行新措施,內容包括赴台旅遊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存款證明資料的簡化,如有固定正當職業者,其在職證明可以用員工證復印件代替;學生的在學證明可以用學生證復印件代替等。
港、澳游輪旅客自即日起,在台期間可通過網路免費申請再次入台證,免去離境後再次申請的不便。根據現行辦法,港、澳居民若搭游輪來台,須等離境時才可再次申請入境許可,使得旅客往往有2次入、出境情形,造成諸多不便,因此移民署放寬相關規定,開放港、澳旅客在台期間就能通過網路免費申請再次入台證。
3、在中山定居,但是不是中山戶籍,能申請台灣自由行嗎
不可以,必須戶口是中山的,或許過幾年會開放在中山居住多少年的也可以去台灣,所以及時辦好居住證吧!
4、我是廣東中山人,今年想去台灣,能去嗎?怎樣辦理,需要怎樣辦理去台手續呢?
當然可以去啊,就像你過澳門一樣,要簽證的,我有朋友在小欖去過好幾次了,給分不?
5、廣東戶籍去台灣可以自由行嗎
廣東戶籍去台灣可以自由行,截至2018年,除西藏、新疆、青海外,大陸其餘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省會或首府城市均已開放赴台個人游。
2011年6月28日,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正式啟動,第一批試點城市為北京市、上海市及福建省廈門市;同時開放福建居民赴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個人游。
2012年赴台個人游增開10個試點城市,分別為成都、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濟南、西安、福州、深圳,年內分兩階段實施。
2013年再次增加開放13個試點城市,包括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和泉州,也是分兩個階段實施。
2014年8月18日,第四批試點城市啟動,包括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10個城市。
2015年3月8日開放了第五批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城市名單,包括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和徐州11個城市。
(5)中山工作台灣自由行擴展資料
辦理台灣通行證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交驗居民戶口簿,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交驗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
3、按規定留存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台灣通行證的,還須按照國家移民管理局有關規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材料,但屬於本須知「受理機構」部分第(一)至(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軍人,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的同意其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請赴台的除外。
6、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還應交驗監護關系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監護關系公證書、戶口簿等),交驗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監護人委託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監護人的委託書,交驗被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6、如果是珠海戶口,但是在開放自由行城市中山工作,社保交滿一年,有居住證,可以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嗎。
珠海戶口,但是在開放自由行城市中山工作,社保交滿一年,有居住證,可以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現在是廣東戶口,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珠海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也可以在中山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
7、中山如何辦理台灣自由行簽證丨台灣自由行簽證手續
去我們的台灣自由行的手續相對其他東南亞地區來說,手續稍微復雜一些,且目前僅限以下專城市戶籍屬遊客方可申請:深圳、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廈門、福州、西安、重慶、成都、南京、濟南、天津13個城市,其它城市暫時不能申請個人台灣游。如果不是上述開放城市居民,也可以辦理商務入台證(有邀請函)、商務入台證(無邀請函),以及健檢醫美入台證,持有前面所說的不同類型入台證,可以在台灣自由停留8-15天,在這段時間內,你可以自由活動,在台灣旅遊、商務拜訪、探親訪友等處理一切私人事務。且這些入台證全國居民均可辦理,不限戶籍,出證速度快。上述類型的台灣簽證詳細介紹請登錄我司網站查看;如需了解最新的台灣自由行簽證信息,請來電咨詢,深圳機場國旅台灣簽證專員即時為您答疑解惑。深圳機場國旅簽證中心是一家專業從事出國簽證、國際機票的商務咨詢有限公司,專業代辦:歐美簽證、東南亞簽證、台灣簽證、非洲簽證等,資訊准確、配套服務完善(代訂國際機票、酒店或自由行等)。
8、非中山戶口,但是在中山有房產。能申請台灣自由行嗎?還有台灣自由行的要求是什麼?
不是看房產,一般看社保繳納和居住證有沒有,你問問中山的出入境總局,看看是要哪個條件。
9、我想去台灣自由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1、入台證
全稱「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地區行政當局「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大陸地區(含港澳)居民,用以出入台灣地區的證件。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往來中國台灣地區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台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
(9)中山工作台灣自由行擴展資料
開放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的城市共計47個:
第一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北京、上海、廈門。
第二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福州、濟南、西安。
第三批台灣個人游城市:蘇州、武漢、寧波、青島、鄭州、沈陽、、揚州、長春、石家莊、長沙、昆明、南寧、合肥、泉州。
第四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
第五批台灣個人游城市: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
10、哪些城市可以台灣自由行
第一批台灣個來人游城市:北京、自上海、廈門
第二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福州、濟南、西安
第三批台灣個人游城市:蘇州、武漢、寧波、青島、鄭州、沈陽、長春、石家莊、長沙、昆明、南寧、合肥、泉州
第四批台灣個人游城市: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
第五批台灣個人游城市: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
以及後面增加的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
(10)中山工作台灣自由行擴展資料:
2008年5月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兩岸關系發生歷史性轉折。當年7月4日,兩岸同胞企盼已久的陸客團隊游正式啟動,2年後實現大陸所有省份居民開放赴台旅遊。2011年,經過海旅會、台旅會協商和赴台旅遊工作的安排,國家旅遊局經商國務院台辦和公安部,決定於2011年6月28日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
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有利於增進兩岸同胞相互了解,有利於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目前一共有五批47個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