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路线:全程约232.6公里
起点:密山市
1.鸡西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行驶190米,右转
2) 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S309
3) 沿S309行驶1.4公里,左转进入X118
4) 沿X118行驶4.1公里,右后方转弯
5) 行驶900米,朝鸡西/七台河/牡丹江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新河立交桥
2.沿新河立交桥行驶590米,直行进入鸡虎高速
3.沿鸡虎高速行驶82.5公里,在七台河/牡丹江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1.3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鸡虎高速
5.沿鸡虎高速行驶990米,朝林口/牡丹江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760米,直行进入鹤大高速
7.沿鹤大高速行驶128.0公里,在柴河/莲花湖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440米,直行
9.牡丹江市内驾车方案
1) 行驶38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柴河支线
2) 沿柴河支线行驶4.9公里,直行进入林兴路
3) 沿林兴路行驶3.6公里,右转进入中心街
4) 沿中心街行驶7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小九寨
2、谁认识磐石曲柴河。二道的人
不上只
3、铁岭 柴河 二道坝 。 那里的骑马多少钱? 能按小时算吗?
好像是20一个人,不是按小时算的,应该是一圈
4、能不能给一份铁岭柴河的资料?
铁岭市人民政府令
第 26 号 《铁岭市柴河河道管理实施细则》业经2002年11月20日第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二OO二年十二月六日
铁岭市柴河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柴河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发挥柴河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铁岭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柴河河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柴河流域规划、河道管理、河道整治建设、防洪调度、水行政执法及各项业务指导。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护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柴河水库以下至辽河汇合口段的河道。
第四条 城乡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保护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 河道管理
第六条 河道和两岸的堤防、护岸工程、护堤地、护堤林,以及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及河道滩地的砂、石、土料,统由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整治和管理。
第七条 按国家规划修筑的两岸大堤之间为河道的行洪范围。无堤河段,以河中心线向两侧各外延300米确定为行洪范围。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二)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三)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获柴和树木(不含护堤护岸林);
(四)设置拦河渔具。
已经设置的影响行洪的障碍物,要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清除,在未清除前,依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须向河道主管部门缴纳占河费。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八条 在柴河上修建穿堤跨河工程及其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批。建设、施工和渡汛方案报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检查、监督,并参与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并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及河道防洪安全。
第九条 护堤护岸的林木,由市河道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或者非法砍伐护堤护岸林。采伐护堤护岸林木须经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
不准在河滩地乱垦、滥种和擅自植树造林,其他阻水林木限期无条件清除。
第十条 不准向河道排放各种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凡向河道排放污水、废液,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同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暂时达不到标准的,要限期治理。
第十一条 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占用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原有功能;在行洪范围内占用水域、滩地的,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占河费。拒不缴纳的,责令停止占用。
向河道排放淤积物的单位,要对受害单位和个人赔偿经济损失,并依据《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清淤费。
第十二条 在河道内开采砂、石、土料,须经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采砂许可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撤采砂管理费。
采砂作业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不得影响河势、河道行洪和危及堤岸、水工建筑物、铁路、公路交通的安全。未经审批,擅自开采而造成河道险工或损毁工程的,由开采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第三章 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堤防及两岸护堤地由河道管理单位使用和管理。堤防护堤地范围为迎水侧坡脚前延伸50米,背水侧坡脚前延伸50米。河道堤防背水侧护堤地外延150米作为河道工程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河道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十四条 按规划修建的河道堤防、丁坝、护岸等工程和铁路、公路、桥涵、输电线路、输油管道等跨穿河堤建筑物,必须严加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在工程周围和堤坡、堤炕上取土、挖洞、扒堤、建窑、放牧、开沟、打井、建房、埋坟、爆破、堆放杂物等,不准进行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
(一)新开河道、改变河势的;
(二)挖砂、采石、取土、淘金,翻动土体对河道有不利影响的;
(三)爆破、钻探、打井的;
(四)挖筑鱼池(塘)、从事水产养殖、修建设施、存放物资的;
(五)开垦土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的。
第十六条 河道和防洪整治工程各种标志、里程碑、防汛房、水文观测设施、”防汛通讯及照明设施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损毁和破坏。
严重影响水文测验和河道测量的障碍物,必须清除。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和管理单位的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列入市财政预算。
第十八条 河道管理机构依法征收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占河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清淤费。损坏河道设施赔偿费以及征收的其他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作为河道管理和工程维修的费用,年度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修建套堤、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相柳、获柴、树木,设置拦河渔具的,处1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原有功能的,由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既不恢复原状又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可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滥开河道、改变河势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二)挖砂、采石、取土、淘金,翻动土体对河道有不利影响的,属于经营性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三)爆破、钻探、打井的,处50000元以下罚款;
(四)挖筑鱼池(塘)、从事水产养殖、修建设施、存放物资的,处30000元以下罚款;
(五)开垦土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的,处2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阻碍、威胁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市政府发布的《铁岭市柴河河道管理实施细则》(铁政发[1996]22号)同时废止。
5、从佳木斯出发,怎么去牡丹江柴河九寨水上乐园
在佳木斯坐火车到牡丹江 在牡丹江车站对面就有小九寨的接待处 有一日游和两日游 水上乐园的门票是30块钱 抱团方便 自己自由
6、求铁岭旅游景点大全排名,哪些比较值得去?
铁岭旅游景点大全排名:催阵堡高句丽山城、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城子山,这些都比较值得去。
1、催阵堡高句丽山城
催阵堡高句丽山城位于辽宁铁岭市铁岭县东南,凡河北岸,是高句丽中期具有代表性的军事城。大约建于公元前37年至公元668年,现城内有拦水坝、蓄水池、角台、营房等遗址,是东北地区保留的最大的一座高句丽山城。
2、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
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是位于中国辽宁铁岭新老城区之间,总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第六个、中国北方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现为国家AAAA级景区。莲花湖曾经是当地一个滨河储水池,但同时又为165种观赏鸟类提供了自然栖息地,对当地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3、城子山
城子山位于西丰县凉泉镇,是辽宁省首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森林公园,是辽北远近驰名的重要名胜。因其为高句丽时期的山城,故称城子山。城子山属长白山咯达岭余脉,有大小山峰30余座,其中最高是东部顶峰,海拔868.7米。
由主峰向南、北而西呈弧形延展,成二臂合抱之势,似坐东向西的簸箕形状。确有"巍峨山峰边晓雾,古木苍松欲接天"的气势。城子山是一座风景秀丽的文化名山,远近闻名的旅游胜地,每年吸引着省内外大批游人来此观光旅游。
7、安图二道镇离柴河多远牡丹江柴河多远路程
驾车路线:全程约374.1公里
起点:二道白河镇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沿池北大街行驶10米,进入池北大街
2) 沿池北大街行驶330米,在第2个出口,直行进入池北大街
3) 沿池北大街行驶650米,进入池北大街
4) 沿池北大街行驶140米,在第2个出口,左后方转弯进入美人松路
5) 沿美人松路行驶210米,直行进入美人松路
6) 沿美人松路行驶70米,在第1个出口,右转进入池北大街
2.沿池北大街行驶3.0公里,直行进入S203
3.沿S203行驶51.6公里,朝大蒲柴河方向,稍向左转进入S102
4.沿S102行驶24.9公里,右后方转弯进入G201
5.沿G201行驶63.4公里,左转进入六顶山路
6.沿六顶山路行驶1.9公里,进入南环路
7.沿南环路行驶800米,进入华康大街
8.沿华康大街行驶4.0公里,直行进入G201
9.沿G201行驶65.1公里,左前方转弯进入鹤大高速公路
10.沿鹤大高速公路行驶30米,直行进入鹤大高速公路
11.沿鹤大高速公路行驶113.3公里,朝绥芬河/哈尔滨/鹤岗/G10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鹤大高速公路
12.沿鹤大高速公路行驶820米,直行进入绥满高速公路
13.牡丹江市内驾车方案
1) 沿绥满高速公路行驶13.8公里,朝牡丹江/鹤岗/G1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鹤大高速公路
2) 沿鹤大高速公路行驶1.0公里,直行进入鹤大高速公路
3) 沿鹤大高速公路行驶18.1公里,在柴河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4) 沿匝道行驶1.2公里,稍向右转
5) 行驶840米,直行进入柴河支线
6) 沿柴河支线行驶8.5公里,右转
7) 行驶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柴河镇
8、七台问到柴河多少公里
驾车路线:全程约1181.6公里
起点:七台
1.乌兰察布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新风路行驶650米,直行进入西安街
2) 沿西安街行驶740米,左转进入新兴街
3) 沿新兴街行驶86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商白线
4) 沿商白线行驶250米,左转
2.行驶1.4公里,右转进入S105
3.沿S105行驶35.4公里,直行
4.行驶20米,直行进入呼白高速
5.沿呼白高速行驶120米,稍向右转进入白音察干立交桥
6.沿白音察干立交桥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二广高速
7.沿二广高速行驶32.0公里,朝S54/玫瑰营/北京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8.沿匝道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集宁绕城高速
9.沿集宁绕城高速行驶24.3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0.沿匝道行驶2.0公里,直行进入京藏高速
11.沿京藏高速行驶172.2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2.沿匝道行驶390米,直行进入京藏高速
13.沿京藏高速行驶138.0公里,朝北五环/京承高速/G7/圆明园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上清桥
14.沿上清桥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北五环路
15.沿北五环路行驶13.2公里,直行进入东五环路
16.沿东五环路行驶14.5公里,朝沈阳/G1/东四环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五方桥
17.沿五方桥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18.沿京哈高速行驶651.2公里,朝哈尔滨/大连/丹东/抚顺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北李官互通
19.沿北李官互通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沈阳绕城高速
20.沿沈阳绕城高速行驶28.9公里,朝东北大马路/铁岭/长春/G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王家沟互通
21.沿王家沟互通行驶2.1公里,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22.沿京哈高速行驶45.9公里,稍向右转进入铁岭互通
23.沿铁岭互通行驶1.2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京哈线
24.铁岭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京哈线行驶80米,直行进入柴河街南段
2) 沿柴河街南段行驶4.9公里,直行进入柴河街
3) 沿柴河街行驶2.9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北市路
4) 沿北市路行驶780米,左后方转弯
5) 行驶60米,右转
6) 行驶50米,左转
7) 行驶60米,右转
8) 行驶72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