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生的护照一般都能办几年
通常五年,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种种变化大。申请办理的时候最专好有监护人陪同以及属监护人同意书。五年期满后如果还是未成年人,接着办理五年的,直至成年才能够办理十年有效的护照。现在中国因私护照已经不能延期了,到期都要申请办理新的。
2、我是教师,学校要收回我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这合法吗
学校没权这么做。话说,这玩意儿是可以补办的,收不收有何意义?
3、小学生办护照需要什么证
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护照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二、申请材料:
(一) 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规格:40×30毫米)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并提交复印件。
(三)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三、申请提交:
(一)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构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应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书,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原护照受理部门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三)申请人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可以不签名。签名以习惯书写方式签名,少数民族可使用本民族文字签名。
(四)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因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新护照上将加注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号码,也可以申请在该加注项上打印其他两个曾持普通护照的号码。
注:提交的复印件需为A4规格纸张,证件办理期间请勿将户口迁出我市。
四、加急办证情形: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五、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需调查的,签发时间延长至三十日。
符合加急办证条件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 收费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件。
4、急!!!学校没收我的护照!!!
那要看你的护照是因公护照还是私人护照了,因公护照的话,学校或公司部门有权利收回保管.私人护照的话,象楼上仁兄所讲,属于违法行为,必要时候可以用法律解决.
GOOD LUCK
5、小学三年级孩子办护照需要什么手续
小学三年级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办护照需要户口本和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家长同意孩子处境的证明。有关规定是:
电子芯片存储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资料和持证人的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等。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学校要求普通老师上交护照,如不上交,不准出国,请问这合法吗
合法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十六条 人事司负责局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集中保管的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包括个人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和赴台湾通行证等。
第十八条 登记备案人员回国(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司送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因故未按时出国(境)的,应向人事司说明情况,取消行程的,应将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于5个工作日内送交人事司集中保管。
(6)小学收护照扩展资料:
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办理出国(境)手续时,须向人事司报送以下材料:
(一)个人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国家信访局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国家信访局离退休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或《国家信访局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备案表》)和保密承诺书等。
(二)出国(境)探亲的,须提交国(境)外亲属的邀请信(函)及其所在国家(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说明邀请人的身份、住址、职业、联系方式以及与被邀请人的关系等。
(三)出国(境)旅游的,须提供所随旅游团有关材料。所随旅游团应是具有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组织,旅游目的地必须是与我国签定旅游开放合约的国家和地区;自由行的,要提供国(境)外行程安排。
(四)其他原因申请出国(境)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报送的材料必须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字迹清楚,要注明出国(境)具体时间、境外停留时间、所赴国家(地区)、出行目的等。
申请因私事出国(境)人员需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在职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由所在司室、机关纪委和局保密办在本人填写的《审批表》和保密承诺书上签批意见,提前10个工作日交人事司审核,人事司按程序报批。其中,正处级及以下登记备案人员,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副司长、副巡视员报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正局级信访督查专员、司长、副局级信访督查专员、巡视员,经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二)离退休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由离退办和局保密办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司审核,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和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
(三)中管干部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需由国家信访局党组提出意见,报中央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四)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由所在司室审批,报人事司备案。情况特殊的,由人事司审核报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