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护照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一、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详情咨询各地办理须知。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部队院校在读无军籍学员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无军籍证明军人携带军官证(或者离退休证)、部队《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队须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确认。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人员范围如下:(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二.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照相(须穿深色衣服)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也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网址参见第九项,请正反打印 。
2、中国新护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照相 → 领表 → 填表 →贴相片 → 交表 →领回执 → 缴费 → 交缴费收据 → 领证
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等候护照。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领取护照。
3、中国护照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4、国内护照怎么办理流程
国内护照办理流程是:
1、领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按照样表要求填写好。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
3、录入指纹、摄像。
4、缴纳办理费用160元。
5、领取护照。
5、如何申请办理护照的六个完整流程
哪里有什么六个流程。
如果你是本地办理,只需要写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回境管答理大厅办理。如果本市需要预约,就在网上预约即可。
如果你是异地办理,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上查,需要什么,带起资料去就可以。
所有手续就是一张申请表格,然后照相核验信息,缴费等待拿证即可 。
6、中国护照如何办
护照办理是要根据规定,办理护照,须要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省内就近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43个城市可以异地办理的。
具体程序是: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6)中国护照申请流程扩展资料: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二)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上述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是档案仍在原单位的,应由原单位出具意见。)
(三)14周岁以上(含14周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出具意见,免交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亲属的,须提交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者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类人员以外的申请人,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北京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别由“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者劳动局出具意见。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五)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上述(一)(二)类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六)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