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上有多次去澳门的签证,对欧洲旅游的签证审批有影响吗?
从7月1日起再次调整持中国护照旅客过境规定,给予最长7天的过境逗留期。
2014年澳门特区政府曾以避免持中国护照旅客借过境为名逗留澳门为由,将持有中国护照过境旅客的最长逗留期由7日缩短至5日。
即将调整的相关过境规定包括:持中国护照旅客须具备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效签证方可进入澳门(免签证或落地签证者除外),且不排除既有的审查措施,例如检查机票;当旅客从外国直接前来澳门或最近一次经澳门国际机场前往外国、又或过去不少于30天没有进入澳门,则给予7天(首次)过境逗留期;若没有遵守过境规定(入境后没经澳门机场前往外国,或在澳门逾期逗留且已缴纳罚款),30天内第二次进入澳门则只获2天逗留期;如再次不遵守过境规定且30天内进入澳门,将被拒绝入境。
2、拿护照去澳门可以去几次
拿护照可以多次去澳门。去澳门需要带港澳通行证。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专管理,拘属留问题中关于申请「入境及逗留许可」方面说明,护照持证人应准备包括护照在内的有效材料办理入境及逗留许可,获得一般为30天(自入境之日起计)的可逗留期间。
持证人可多次出入境,而无需另办签注或入境许可。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2)护照多次过境澳门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3、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口网站--入境及逗留许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护照
3、持护照怎样办多次往返澳门?
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个人赴港澳游。申请个人旅游须填写所在地区的《XX省(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探亲、商务申请表》一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申请人小2寸(48mm×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近照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资料页在同一张A4纸上即可)。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访问签注的,无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3)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赴港澳访问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后向公安部门申请。其他人员,直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4)经公安机关审查,只要不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准出境人员,都会得到批准,并根据申请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签注(访问签注)。“F”签注种类有3个月一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为7天。签注用完后,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个人旅游的申请次数不受限制。
(5)持个人访问签注,在有效期内可自行持证出境赴香港、澳门,无须参加旅游团。
(6)办结时限: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15个工作日完成;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完成。
(7)申请个人赴港澳游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如违反上述法律,将依法查处。对在港澳期间违反当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1至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领取申请表 TOP
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表格。大陆居民前往香港定居请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和《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打分表》一式一份,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大陆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赴港定居请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赴港申请表》一式两份(白色和粉色各一份)。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请领《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赴澳申请表》一式两份(白色和蓝色各一份)。
填写赴港澳定居表格 TOP
(一)填表一般说明:
1、《审批表》和《赴港申请表》、《赴澳申请表》用蓝黑或黑色钢笔填写,清楚整洁,不准涂改,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须本人亲自填写,如未满18周岁的可由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填写。
2、“姓名”须与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书写时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
3、“出生日期”须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姓名汉语拼音",姓氏在前,名字在后。
4、“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
5、“出生地”按户口本填写省或直辖市。
6、“户口所在地”是按申请人户口记载填写详细地址。
7、“工作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申请人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9、国内外主要亲属或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地址。
10、填表要逐项填写,不得漏项。
(二)填表的特别说明:
1、填写《审批表》的说明:
(1) “何时何地何因赴港澳地区”,详细说明历次赴港澳的时间和事由,并说明往来港澳证件的签发地。
(2)“港澳主要关系人”指申请人投靠或照顾在港澳亲属的情况,栏中“分居日期”,指“夫妻团聚”,由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填写。 “分居日期”结婚时夫妻双方均未在港澳地区定居的,以配偶前往港澳定居证件上出境验讫章的日期为准,不能提供该证件的按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首次签发之日计算。结婚时,夫妻一方已在港澳定居的,填写结婚证签署日期。“何时何地和何因赴港澳”何时要写明某年某月,何地要写明省市地区和申请时所在单位和发证地,何因要写明港澳主要关系人当时因何事由申请赴港澳定居。
2、填写《打分表》的说明:“自评分”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表内提供的标准计算填写。北京地区2000年达到赴港定居分数标准为:夫妻团聚: 182.5分,夫妻双方满60周岁,或一方满65周岁,另一方满55周岁的可不受此分限制;照顾在港无依靠父母:26分;无依靠儿童投靠亲属:1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21分。
3、 填写《赴港申请表》、《赴澳申请表》的说明:
(1)“父亲情况”、“母亲情况”:
(A)按户口簿或《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和现居住地填写到省、直辖市或特别行政区。
(B)《赴港申请表》的“去港日期”写明何时入境香港,签发日期指何时批准赴港澳定居;《赴澳申请表》的 "首次签发日期"填写《澳门身份身份证》 的首次签发日期;"本次签发日期"填写《澳门居民身份证》注明的本次身份证签发日期。
(C)"住址"按现住址详细填写到门牌号。
(2)"父母结婚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提交申请 TOP
由本人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相关手续:
(一) 提交按规定贴有本人照片并经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意见的《审批表》和《打分表》或《赴港申请表》或《赴澳申请表》。填写《审批表》的申请人需交 3张像片(其中1 张贴在申请表上)。填写《赴港申请表》和《赴澳申请表》的交4 张照片(其中 2张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 寸半身证件照。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二) 交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交验集体户口卡片)、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和本人资料页)。
1. 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号码不一致的,请先到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2. 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需做相应的变更。
(三) 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原证件以备查验。
(四) 如定居在港澳地区亲属是外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翻译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五) 条款中的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无依靠儿童和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按亲属关系远近设立分数标准,直系亲属15分,近亲属 5分;继承遗产按继承顺序设立分数标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分数为10分;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同胞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分数为9 分。以此递减,内地继承人当中只允许一人前往定居。
(六) 上述材料中公证材料和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同胞回乡证》可交复印件(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需出示原件并交相应的复印件)。其它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的复印件需使用B5纸张。
(七) 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有本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的信封2份。
(八) 提交与赴港定居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和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 个月有效,外文证明材料要在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与赴港定居相一致的证明材料请翻阅有关条款。
(九) 必要时,还须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要求,提交其它的证明材料。
(十) 赴香港定居,须从指定的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口岸出境;赴澳门定居,须从指定的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出境。填写申请表 TOP
赴香港或澳门探亲、旅游、培训、就业、学习和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签注。您在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下称《申请表》)时应注意:
1、申请往来香港和澳门应分别填写《申请表》各1份,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准涂改;
2、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相符,填表用标准简化汉字;
3、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已变更升位的按18位填写,“户口所在地址”是户口簿首页“住址”栏的具体地址;“现住址”是申请人的当前居住地;
4、“工作单位”须写全称。档案存放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应注明档案存放地。离(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的写原单位;
5、“申请种类”、“前往地”、“往返次数”和“申请事由”栏须在与申请事由相符的“□”内划“√”;
6、赴港澳探亲、定居人员须填写“港澳地区亲属情况”;
7、“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按序填写,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8、“境内外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指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和岳父母;
9、“声明”栏内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签名。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4、用护照去澳门一个月最多能去几次
可以多次。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管理,拘留问题中关于申请《入境及逗留许可》方面说明,护照持证人应准备包括护照在内的有效材料办理入境及逗留许可,获得一般为30天(自入境之日起计)的可逗留期间。持证人可多次出入境,而无需另办签注或入境许可。
拓展资料: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5、持护照可以多次过澳门吗?
可以。不过第二次入境的时候会单独把你喊!到一个房子里,等待叫号,然后入境,会麻烦些。不过你第三次会被拒绝入境!
另外,泰国领馆已经发了通告:中国人凡是用泰国签证入境香港,澳门但又不登机,护照上没有泰国入境章的2年内不再签发签证!
6、持护照再次过境澳门的问题
按照过境澳门的政策您再次入境应该是11.DEC.2010以后的31天之后,也就是11 JAN 2011。除此之外就是通行证,没有别的办法。
给您一个咨询电话问一下: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业务咨询电话:8166033、8166034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 珠海拱北侨光路2号
或者可咨询口岸中旅
珠海拱北口岸出境大厅内
联系电话: 8167052 8156357
7、如果拥有护照,可以自由出入澳门多少次.每次可以逗留多少长时间.
去澳门可以有两种形式
1,护照+第三国签证(例如柬埔寨),借境澳门,最多停留7天,一月内最多可进入两次澳门,第一次7天,第二次3天,之后再去澳门必需等第二个月,否则进入黑名单
2,港澳通行证,最短期限3月一签,最多停留7天
8、用护照可以多次往返澳门吗
不可以
到澳门需要的是港澳通行证,不需要护照,因为澳门是我们自己国家的特区。护照是到国外才用的。
9、用护照从澳门过境有没有次数限制
澳门特区宣布持中国护抄照过境澳门的旅客,入境逗留期由7天缩减至5天。新措施规定,一旦中国护照过境访客被发现5天逗留到期后未离境前往目的地,且于60天内第二次入境,获发逗留许可证将由两天缩短至一天;若再违反规定,且于6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被拒签,并于60天后才允许再入境。
连续三次违反过境规会被拒绝入境。请记住:持中国护照不能直接去香港/澳门并返回内地,这是香港/澳门开放给持中国护照和赴台证的旅客经过香港/澳门搭飞机前往其他国家、地区的过境政策。
10、护照一个月能去几次澳门。
只要拥有有效的第三国签证,而且中国护照尚未过期,是可以用护照过境澳门,停留时间每月为7天,和港澳通行证是一样的。
护照过澳门: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澳门特区政府视中国普通护照为过境性质的旅游证件,在满足签证等相关过境的条件下,内地旅客首次入境澳门可停留7天;如果没有完成过境要求(即前往护照上的签证国家),30日内可第二次前往澳门并可以停留2天,
如旅客仍未满足取道澳门过境别的国家的要求,则需在第二次离开澳门的30天后,方可以第三次以过境性质再次入境澳门。
护照澳门签说明:护照签证有效期1个月,第一次前往澳门可逗留7天、第二次逗留2天,前往澳门第一次和第二次中间可不用间隔时间。
大陆护照,和旅行社提供的第三国机票进入澳门。然后不飞第三国,直接回内地,这样您的护照会被标记DT。被标记“DT”后如果在60天内,第二次经澳门过境只能获得1天的逗留期。若再违反过境规定,在60天内第三次入境,将会被拒绝入境。另外:没有第三国机票,只持护照,您不能入境澳门(香港)。
(10)护照多次过境澳门扩展资料
申请说明申请资格
一、 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可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电子护照:
(1)是中国公民;
(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上述(1)所指的中国公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上述(2)所指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发出之前,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第8/1999号法律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二、须递交的文件
(1)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本(在核对及影印后交还申请人);
(2)背景为白色的吋半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两张;
(3)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如持有;
(4)如续期,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5)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须递交报失纸;
(6)如申请人未满十八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父母双方或监护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
(7)护照以个人护照的形式发出,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须另外申请独立的护照。
(8)如申请人在澳门,须亲自到澳门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
领取日期
普通申请10个工作日可领取。
加快申请2个工作日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