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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签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21-03-14 13:39:50

1、办理签证具体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一、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日目的并拟定行程计划。
2. 登陆日本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签证申请,准备签证材料,缴纳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4.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资料。
5.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二、签证材料
1. 团体与个人观光旅行签证
1) 签证是发给以观光旅游为目的申请人,除观光旅游以外的短期访问目的都不属于此类签证颁发范围。
2) 团体观光旅行:人数在5名—49人以下为团体,赴日行程15天以内。
3) 个人观光旅行:日方对人数更少的中国游客可发放个人旅游签证。与团队观光不同的是中日双方旅行社均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
4) 中国公民如需申请此类签证,需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授权的中国各旅行社进行申请。有关签证手续,由各指定旅行社代为申请。
2. 短期商务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5)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6)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7) 户口簿复印件.
8)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详见使馆网站说明。
3. 配偶短期停留签证
1) 颁发对象:
(1)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者和持有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人员)的中国配偶。
(2) 若有去过日本的经历,且在日本停留期间,未违反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国的法律。
(3) 不符合以上条件且不能提供以下材料者,应按一般探亲访友形式申请签证。申请多次签证时,必须能确认夫妻结婚及在中国同居一年以上,且申请人有一次以上的赴日经历。
2) 所需材料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仅限申请多次签证时提交)。
(7) 申请人配偶(日本人)还需提护照复印件(包括首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出入境记录页)和户籍誊本(发行后3个月内、能确认户主为该日本人,且与申请人有婚姻事实)。
(8) 申请人或配偶另外还需提供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的在职证明等能证明在职的材料,以及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者能证明收入所得的材料。
4. 探亲访友签证
1) 签证申请表(网上下载,也可在窗口领取)。
2) 白底照片(长4.5cm、宽3.5~4.5cm)1张。
3) 护照。
4)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
5)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仅限户口不属于相关使领馆领区内的申请)。
6)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照片、书信等)。
7) 日方担保资料和邀请人需准备材料详见使馆网站。
5. 访日医疗居留签证
1) 医疗居留签证是发给以在日本接受治疗为目的而访日的外国患者(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的受诊者等)及其陪护人的签证。
2) 接纳范围:不仅限于在医疗机构中的治疗行为,还包括短期住院接受全面检查、健康检查、牙科治疗、疗养等。
3) 根据需要,发给外国患者多次有效的签证。多次有效签证仅限于发给1次停留期在90天以内的人。申请多次有效签证时,需要提交医生出具的“治疗预定表”。
4) 陪护人可以是患者的亲属,也可以是非亲属。陪护人将与患者获得相同的签证。但是,陪护人的访日目的仅为照料该患者的日常生活,不得从事可以获得报酬的活动。
5) 有效期限为3年或根据患者的病情等而定。
6) 停留期,最长6个月。具体停留期依患者病情而定。预定停留期超过90天的,必须以住院为前提。这种情况时,外国患者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之职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7) 签证申请手续注意事项
(1) 希望在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外国患者需参考使馆网站所列的身份担保机构(国际医疗交流协调员、旅行社等)一览表,并与其中任何一个机构联系,委托受诊等安排。
(2) 请通过身份担保机构确定接纳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根据需要,也请取得治疗预定表)。
(3) 外国患者在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陪护人请提交以下1~3及6。)
8) 护照。
9) 签证申请表。
10) 照片。
11) “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及身份担保机构发行的身份保证书”。
12) 证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材料(银行余额证明书等)。另,根据外国患者的国籍,提交材料会有所差异。具体提交材料,可咨询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事馆。
13) 户口簿复印件。
(1)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在本领区内的申请)。
(2)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因住院接受治疗,必需居留90天以上时)。
(3) “治疗预定表”(因需多次治疗必需访日时)。

2、谁知道外国人来华工作签证都需要那些材料啊?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工作签证另外需要: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3、外国人办理中国工作签证需要哪些资料

外国人办理中国工作签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申办: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如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但停留期为30日且签证上标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工作证明所注期限”的除外。  

(3)中国签证所需材料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八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入境居留的;  

(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  

(四)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驻外签证机关签发签证需要向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核实有关信息的,中国境内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外国人持签证入境后,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的,或者因使用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第十一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第十二条外国人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申请办理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4、工作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工作签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护照

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彩色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

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

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

5、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2)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4)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5)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4)中国签证所需材料扩展资料

工作签证的注意事项

1、签证有效期

持证人在规定时间内(期满当日24:00时前)进入中国的期限,超过有效期,无论签证上是否还有剩余入境次数,该签证均属失效,持此签证赴华将被拒绝入境,因此在赴华前应仔细检查签证有效期。

2、签证入境次数

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进入中国的次数,目前中国大使馆原则上为旅游者颁发一次或者两次入境签证,一次签证收费35欧元,两次签证收费50欧元。

3、签证停留期

持证人每次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即从入境之日起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如需延长停留时间,持证人须在停留期满前,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而在华任职、就业(持Z字签证)、记者(持J-1签证)、定居(持D签证),及学习(持X签证)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应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5、外国人来华访问 f签证所需材料

一、基本概念
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
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边)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吊销已经签发的签证。
中国签证机关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颁发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有权拒绝当事人的签证申请或吊销已经签发的签证。
二、签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它驻外机构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三、签证种类
中国签证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其中,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
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F
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
外国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
入境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
入境旅游人员
M
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
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
入境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
入境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四、港澳签证
(一)香港特区签证
1、香港特区给予部分国家和地区人员免签证待遇。
2、不享受免签证待遇的外国人赴港,须申请赴港签证。
(二) 澳门特区签证
1、澳门特区给予部分国家和地区人员免签证待遇。
2、除少数特定国家人员外,不享受免签证待遇的外国人,原则上可在澳门口岸办理落地签证。
同时申请前往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的外国人,须分别申请内地签证和赴港、赴澳签证。
五、有效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enter before”),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六、入境次数
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七、停留期
签证的停留期(“ration of each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八、居留手续
外国人持D字、J1字、Q1字、S1字、X1字签证入境后,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
外国人持W系列外交、礼遇、公务、普通签证入境后,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6、办理中国商务签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所需资料包括基本材料与其他支持性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1、C字签证: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2、D字签证: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F字签证: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4、G字签证: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5、J1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6、J2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7、L字签证: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8、M字签证: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9、Q1字签证:家庭团聚、寄养事由等。

10、Q2字签证: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11、R字签证: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2、S1字签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13、S2字签证: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14、X1字签证: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15、X2字签证: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16:、Z字签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6)中国签证所需材料扩展资料:

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2、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3、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4、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5、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6、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7、出国旅游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8、中国旅游签证办理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外国人办中国旅游签证有难度的

外国人来中国旅游,需向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办理旅游(L)签证,九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申请办理团体旅游(L)签证。去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的外国人,可直接向上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特区旅游签证”。到海南省洽谈商务、旅游、探亲,停留不超过十五天,可以临时在海口或三亚口岸办理入境签证。在香港的外国人组团到深圳特区旅游72小时无需办理入境签证。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持旅游(L)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可凭本人的有效护照和旅游(L)签证前往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到1996年3月为止,中国已有1220个市、县对外国人开放。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乘坐自备交通工具旅行,需入境前经主管机关批准。自备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船舶、飞机等。
外国旅游者不得进入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违者将依法受到处罚。外国人因公务需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旅行证》,申请《外国人旅行证》时应出示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提供接待部门出具的说明必须前往的理由的公函,填写《外国人旅行申请表》,获准后方能前往。外国人旅行证与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持旅游(L)签证来中国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如就业、宗教宣传、非法采访等。违者将受到处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
外国旅游者可在签证准予在华停留的期限内在中国旅行。停留期限到期,如需继续旅行,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长在中国的停留期限。旅行结束后,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填写出境卡,从对外国人开放的国际口岸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证件,加盖出境验讫章后出境。
外国人如在中国境内丢失了护照,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报失,陈述丢失经过,并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到本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出境证件,然后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方能出境。
一、办理条件
(一)办理对象:来中国旅游、探亲或者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可以申请L签证(包括签证延期、加签、变更)。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两张;
2、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有关部门认证):
(1)旅游者
①申请个人旅游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无接待单位的,须提供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钞、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②申请团体旅游签证,原则上不予受理。对有不可抗力原因的,可申请与实际情况相应有效期限的零次团体签证,只能申请一次,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③申请团体签证分离,分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④丢失团体签证申请补发,可申请与原签证停留期限相同的零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和本次入境的团体签证复印件。
(2)探亲者:
①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的,须提供材料如下:
A、亲属关系证明
属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B、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
a、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b、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华侨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c、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d、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台湾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已在居住地居住六个月的证明);
e、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②申请人为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的,须提供材料如下:A、亲属关系证明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B、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
③申请人为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的,须提交材料如下:
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
④申请人为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的,须提交材料如下:
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⑤申请人为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的,须提供材料如下:
A、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B、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C、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
(3)其他人员,须提供材料如下:
①来华看病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②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办理部门及渠道
外国人签证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并由本人亲自申请。其中探亲者可以由其在华亲属代办;团体旅游者可以由接待旅行社代办;看病者可以由亲属或者接待单位代办。
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的旅游(L)签证
外国人来中国旅游,需向中国驻外国的使、领馆办理旅游(L)签证,九人以上组团来中国旅游的可申请办理团体旅游(L)签证。去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的外国人,可直接向上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特区旅游签证”。到海南省洽谈商务、旅游、探亲,停留不超过十五天,可以临时在海口或三亚口岸办理入境签证。在香港的外国人组团到深圳特区旅游72小时无需办理入境签证。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持旅游(L)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可凭本人的有效护照和旅游(L)签证前往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到1996年3月为止,中国已有1220个市、县对外国人开放。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乘坐自备交通工具旅行,需入境前经主管机关批准。自备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船舶、飞机等。
外国旅游者不得进入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违者将依法受到处罚。外国人因公务需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旅行证》,申请《外国人旅行证》时应出示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提供接待部门出具的说明必须前往的理由的公函,填写《外国人旅行申请表》,获准后方能前往。外国人旅行证与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持旅游(L)签证来中国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如就业、宗教宣传、非法采访等。违者将受到处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
外国旅游者可在签证准予在华停留的期限内在中国旅行。停留期限到期,如需继续旅行,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长在中国的停留期限。旅行结束后,须在签证有效期内,填写出境卡,从对外国人开放的国际口岸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证件,加盖出境验讫章后出境。
外国人如在中国境内丢失了护照,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报失,陈述丢失经过,并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到本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出境证件,然后再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方能出境。

9、外国人办中国旅游签证难么,需要什么材料?

外国人办中国旅游签证并不难,需要以下材料程序: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持旅中国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持中国签证来华的外国人不得在中国从事与其身份不符的活动,如就业、宗教宣传、非法采访等。违者将受到处罚。中国政府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

(9)中国签证所需材料扩展资料:

10年签证

2014年11月12日,为落实中国与美国达成的最新协议,中国驻美国大使馆12日开始向美国公民颁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赴中国签证。

中国驻美大使馆参赞兼总领事阮平当天在使馆签证处向23岁的美国公民埃德蒙·唐尼颁发了首张10年有效期美国赴中国签证

10、外国人办理中国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事由有关的证明。

持旅中国签证的外国人,必须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或是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向边防检查机关缴验有效护照和中国的签证,填写入境卡,经边防检查机关查验核准加盖入境验讫章后入境。

(10)中国签证所需材料扩展资料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一)直接过境

外国人持已订妥机座的联程机票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的,可免办签证。

下列国家公民,无论持何种护照,在上海过境停留(可出机场,但须从上海虹桥或浦东机场入出境)不超过48小时均可免办签证:美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奥地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冰岛、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意大利、爱沙尼亚、波兰、捷克、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二)前往珠三角、海南岛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游,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