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湾探亲签证怎么办?
大陆居民可以申请去台湾探亲、访友、定居、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也可以申请去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 2.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应当向什么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要求前往台湾,须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3.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哪些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应当回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询问,并须履行以下手续; 1)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发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的证明;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哪些?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有: 1)申请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2)申请定居,须提交能够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3)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4)接受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证明; 5)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或函件; 6)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7)受理大陆居民去台湾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 5.大陆居民去台湾有哪些事由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等,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先办妥有关审批手续后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手续。 6.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具备哪些条件可以获得批准?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只要理由正当,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不属于不批准出境的情形,都可以获得批准。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诉讼事宜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沿未执行完毕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7.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是否即可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获得批准后,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前往台湾时,才发给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 8.凭哪些证明确认申请人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目前,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地进入台湾的证明有: 1)台湾有关当局发出的入台许可证明; 2)香港中旅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者证明。 凭上述其中之一种,就可确认大陆居民能够顺利进入台湾。 9.大陆居民取得入台许可证明后需注意什么? 目前大陆居民取得的入台许可证明都是复印件,原件需到香港或台湾换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或者办理过往香港的有关手续,都需要有入台许可证明。所以,应当将入台许可证明多复印几份,以备使用。大陆居民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出示入台许可证明时,除自己一定要留存这个证明的复印件外,可将入台许可证明复印件交一份给分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便办理有关手续。 10.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办妥入台手续的通知或证明,为什么也被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目前,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除凭有关证明直接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外,香港中国旅行社也受理台湾居民的委托,协助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手续。大陆居民的台湾亲友或香港新友为其办妥入台手续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将复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经核实后,香港中国旅行社即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有关公安厅、局。所以接到香港中国旅行社认可通知的,即可视为大陆居民已办妥入台手续。 11.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何种证件?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签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和“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同时为解决证件上姓名填写大陆用简化字,台湾用繁体字的差异,证件上的备注页还要作持证人姓名繁体字的加注。大陆居民领取证件时,要注意核对是否有“签注”、和“加注”。大陆居民应当在证件和“签注”的有效期内经香港前往台湾。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后,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1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旅行证件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旅游的旅行证件有什么区别? 目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给大陆居民经香港去台湾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与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以下区别: 1)签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除有有效期限的“签注”外,还必须有“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无此加注,持证人只能去香港,不能去台湾。 2)答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持用的“往来港澳通告证”不受各地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名额的限制。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要受各地名额的限制。 3)香港方面将凭大陆居民所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经香港去台湾”加注的“往一港澳通行证”,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居民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后再经香港返回大陆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公安机关签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澳门探亲、旅游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则不予办理这种手续。 13.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的,粮、油、户口手续应如何办理? 大陆居民获准去台湾定居的,在领取前往台湾的旅行证件后,应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粮、油、户口注销手续。大陆居民获准短期去台湾的,出境后超过半年的,粮、油、户口关系自行取消。 到目前为止,台湾尚未开放大陆人士赴台旅游,您想去台湾的话,只能以探亲或交流访问性质去,手续较烦琐。 现在普通游客想前往台湾旅游,需要提前20天准备,因为入台证的办理就需要花费12天至13天。 据了解,由于大陆与台湾的旅游尚未开通,目前各大城市的知名旅行社都没有“台湾旅游”的业务。正因此,一些在网上公布了联系方式的机构,一般仅以个人名义私下提供服务,而对于如何办手续则是在有旅游意向后“手把手”地教。
2、怎样办到台湾探亲签证
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2)台湾探亲签证办理流程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1、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样式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自行印制)。
2、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如何办理台湾签证探亲签注
办理台湾探亲签注,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探亲证明和照片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
根据《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一)受理机关
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下简称因私事前往台湾),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辖区常住居民往来台湾的申请。
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样式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自行印制)。
2、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台湾探亲签证流程有哪些
1.台湾亲友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因申请人所在地不同而有区别:
①申请人上在大陆者,应有在台父母、配偶或子女代为向台湾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由在台其他亲友代为申请者,应附父母、配偶或子女或探病对象委托书
②申请人已抵达香港,向香港金钟道89号奔达中心东楼的"中华旅行社",或九龙何文田自由道2号内"大陆同胞来台服务处"申请,转"境管局"办理旅行证。交由在台奔丧者已死者死亡后6个月内申请一次为限。
申请人入台时必须具备"返港证"或第三地区有效的再入境签证,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并持有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的来台旅行证,回程机票。否则,台"海关"可将申请人由原机遣送出境。台境管局官员声称,只要申请证件齐全,在5-7天际可取的"来台旅行证"。
2.向中国大陆公安机关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各证明
①申请探亲、访友、须提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
②申请定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③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④接收和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对该项财产合法权利的证明;
⑤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通知和函件;
⑥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3.申请者经港去台有关手续的办理
中国大陆公民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本人户口籍或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奔丧、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
(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
应邀去台进行学术交流的大陆公民,还必须首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由省一级主管部门报送国务院台办审批。获准后,再凭国务院台办的同意证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大陆公民能够前往台湾的证明;
(1)台湾有关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名;
(2)香港中国旅行社确认已办妥入台许可手续的通知。
大陆公民被批准后,不论是去台探亲、探病、奔丧、定居,还是去台进行学术交流或者处理其他事务,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4.台湾的入境手续
台湾的入境证明是台湾当局发给大陆居民的《大陆同胞旅行证》。申办此证件应在申办出境证件之前办妥。此证件由台湾亲友向台北市博爱路的台湾当局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请。申请的文书由大陆居民填写"旅行证申请书",申请台湾"具结书",由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出具"保证书"。具结书为具结在台停留两个月,限期内离台,遵守当地法令等。"保证书"是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不从事违法活动;二是保证被保证人在台期间生活费用;三是陪同被保证人再入境后3天内向居住地的警察分住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四是如被保证人逾期为离台或有违法活动,应配合台湾主管机关将被保证人遣送出境。
申办的《大陆同胞旅行证》获准后,台湾入出境管理局会将旅行证正本寄给香港金中到89号奔达中心东座四楼的中华旅行社,以便转发给大陆居民;旅行证影印本寄给大陆居民在台亲友,并告知正本已寄香港,大陆亲属可持此影印本及香港发给大陆亲属的两次入境香港许可证明,到香港中华旅行社领取进入台湾的旅行证正本。
如果内地公民本人办理入台手续,则可委托香港中国旅行社代办。香港中国旅行社接到赴台人员的委托后,即协助办理经香港去台湾和再经香港返回内地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如果是台湾亲属为赴台人员办妥了入台手续,则将影印件寄往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核实后,即通知赴台人员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转告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即视为内地公民已办妥入台手续,并将依法受理申请和审批发证。然后,赴台人员又可把办理结果通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旅行社,或者直接告知香港中国旅行社,香港中国旅行社即可转告赴台人员在台的亲属。
5.入出香港手续
大陆人员赴台及返回均须经过香港,因此还需要办理入出香港的手续。赴台人员可在香港设在罗湖口岸,为大陆公民办理经港去台手续的机构处办理有关手续。按港方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②须犹如台许可证明;
③须由往来台湾至香港机票或往来机票证明。
凡未持有入台许可影印件何谓办好机票的,均需委托向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可直接委托,也可与内地各中国旅行社联系办理,或出境签委托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代办。凡有香港中国旅行社出具的已办妥入台手续证明和预订机票证明,香港方面均与办理有关手续。
持上述证件人员去台湾后的香港再入境手续,均在从深圳出境进入香港罗湖时即予办理,香港从第一次入境到再入境有效期为3个月。第一次进入香港和从台湾再进入香港每次停留期各为7天,如特殊原因不可延期,香港方面还规定,在罗湖办理再入境手续时,需提交入台许可影印本及来回机票。提交来回机票有困难的,可由香港中旅社预先订妥机票,并由香港中旅社出具证明,方予办理。1993年6月17日香港政府宣布了一项新措施。从当年8月1日起,持双程证过境前往台湾及由台湾返回内地的内地居民,经香港时可免签证作7日的停留。但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
由于内地公民经香港前往台湾,途径香港的有关手续均须在罗湖口岸办理,所以,内地公民经香港的出境口岸只能是广东的深圳口岸。深圳口岸中国旅行社联检大楼,设立了内地公民去台服务处。
5、如何办理个人赴台探亲签证?
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台湾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6、去台湾探亲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有什么规定?
需要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所有城市都可以去。
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6)台湾探亲签证办理流程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7、台湾探亲签证办理流程
办理台湾探亲签证的规定与手续,如何办理台湾探亲签证!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二、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台湾探亲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三、台湾探亲签证须知:
1、入台证必须本人在有效期入台。
2、入台证在规定日期没入台,入台证则无效,也不可续签。
3、入台证并不能作为进入香港的证件,故在办入台证的同时,需加办入港证件(港澳通行证或第三国签证)。温馨提醒:
1、签证资料均按照台湾外交部要求所列,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根据不同申请人的情况,不排除外交部会向您索要其它补充资料;
2、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8、去台探亲要什么手续
办理台湾探亲签证的规定与手续,如何办理台湾探亲签证!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二、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台湾探亲签证温馨提示:
1、有效期:三个月
2、停留期:台湾外事部定(一般是14天左右)
3、办理天数:一个月(送件到台湾公司开始)
三、台湾探亲签证须知:
1、入台证必须本人在有效期入台。
2、入台证在规定日期没入台,入台证则无效,也不可续签。
3、入台证并不能作为进入香港的证件,故在办入台证的同时,需加办入港证件(港澳通行证或第三国签证)。温馨提醒:
1、签证资料均按照台湾外交部要求所列,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根据不同申请人的情况,不排除外交部会向您索要其它补充资料;
2、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9、去台湾探亲手续怎么办
一、台湾探亲签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份证;
2、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3、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4、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二、台湾探亲签证所需材料:
1、入台申请书
2、护照复印件一份
3、彩色白底2寸相片2张
4、在职证明扫描件一张(加盖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2份
6、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扫描件一份
7、个人简历(一份)
8、公证书(公证在职证明,身份)
9、曾经入台参访旅者请特别提出告知
三、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9)台湾探亲签证办理流程扩展资料
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2]
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急件则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
办理单位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