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旅行社资格人 组织旅游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旅行社条例》对组团旅行社
发布旅游广告的经营行为作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
例的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含有虚假内容或者作虚假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
报价招徕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上述规定表明组团旅行社在对外宣传时不得作虚假宣传和低于成本价宣传。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组团旅行社侵害旅游者的知情权和防止组团旅行社之间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参考案例:旅行社虚假宣传承担赔偿责任
一、案情:
2003年11月17日,王小姐一行4人根据旅行社的广告宣传,报名参加由桂林市某旅行社组织的11月24日-28日海南双飞5日游。报名前,王小姐等人
再三询问24日是否能确定出团,该社工作人员均给予肯定答复。但在问及航班次及起飞时间时,回答说:尚未最后确定航班次,会尽快给游客答复。于是王小姐等
人便一次性交付了4人的团款4400元,并与该社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的行程安排在24、28日两天均有全天的旅游项目。但17日下午3时许,旅行社的工作
人员电话告知王小姐,由于24日无航班,该旅行团改为25时下午4点出发。18日,该社又通知王小姐,25日下午3:30之前,游客自行到两江机场集合,
社里不安排进机场的车辆。20日上午,旅行社又将新的行程安排传真给了王小姐,把原来5天的行程安排压缩成了3天。王小姐认为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故意隐
瞒事实及故意欺诈的行为,遂向旅游质监所投诉。
二、案件处理:
经查实,桂林各航空公司在11月24日这天均无飞往海南的航班,旅行社以不存在的班机打出旅游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有故意欺诈消费者行为。该社以不存
在的班机打出旅游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故意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旅行社应承担退还团款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的责任。旅游质监所据此要求旅行社双倍返还王小姐支付的旅游费用。
三、案例评析: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中,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经查实,桂林各航空公司在11月24日这天均无飞往海南的航班,
旅行社以不存在的班机打出旅游宣传广告,属于虚假宣传、有故意欺诈消费者行为。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旅行社应承担双倍返还旅游费的法律责任。另外,这里还需提醒旅行社在对外进行宣传广告时,要注意保护商标权及图片的著作权的法律问题。
如果侵害了其他单位的商标权及著作权,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
2、请教关于“违反《旅行社条例》的法律责任和质量保证金”问题!
《旅行社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09年1月21日,《旅行社条例》由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旅行社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为旅行社提供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引导旅行社合法、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
3、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团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旅行社不得擅自将旅游者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因为旅游者选择旅行社大都相信该旅行社已建立的信誉。如果旅行社将旅游业务擅自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将使旅游者的权益处于一定的危险之中。
所以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转让旅游者。未经游客同意,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导致服务质量降低或发生意外伤害、财产损失,原来的旅行社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4、旅行社承担责任吗?
全团游客听后均未休息,爬山去看瀑布。导游交待了自由活动时间和集合时间后,即在山下等。但到山上后,因瀑布流下的水打湿山路,山路很滑,我母亲滑倒摔伤,共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请问自由活动出事故 查路 查路读者: 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是要看旅行社是否存在过失。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0条进一步要求:“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这就要求在游客对景点情况不清楚时,旅行社应当承担起介绍、提示的义务。如果未尽到此项义务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当时导游只交待了自由活动和集合时间,未对自由活动注意事项进行提醒。虽然该行程属于游客自由活动时间,不是旅行社安排的服务内容。但旅行社没有明确、充分告知游客自由活动的景点瀑布水流会引起路湿地滑,并提示与警告游客防止摔倒,我们认为其告知行为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旅行社要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你母亲自身未注意安全,导致事故发生,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⑤3 单国友
5、论述旅行社违反旅游法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合同约定就是有效的。如果违背法律规定,当然是按照法律规定来。你最好说明白事情详情,否则无法解答 ps:旅游法尚未生效,10月1日才施行的
6、旅行社与旅客的法律责任?
这属于意外险。是旅客的责任。因为开始都是说自费 所以就 不是旅行社所 推的。
但是旅客出来旅行 旅行社都会为其购买旅游意外险的。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7、在什么情形下,旅行社的法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
如果是就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合同关系而言,遭遇不可抗力,或者游客自专身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属不能完全履行存在一定过错,或者游客对于其旅途中遭遇的人身伤害存在一定过错,那么旅行社的相关法律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