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行社欺诈行为有哪些
正规旅行社都是很诚信的,有极个别会出现不诚信行为,我们可以拿起武器保障自身权益。常见欺诈行为主要是承诺服务不达标,消费者投诉处理不当等原因为多。
2、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被认可为欺诈行为处罚
旅行社提供的服务被认可为欺诈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予容以赔偿。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3、我想投诉旅行社欺骗消费者,找谁?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下列行为损害的,可以向旅游局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保证金赔偿。
1.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的;
2. 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 旅行社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的。
消费者在要求保证金赔偿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
(1)被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
(2)消费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及团队名称、地址、电话;
(3)赔偿要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与证据。消费者向旅游局的质检所要求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时效期限从消费者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质检所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在30天内进行调解。参考来源:http://www.lawtime.cn/nanchong。
4、关于旅游欺诈的行为
常见的旅游业的欺诈行为常发生在团体旅游的全包价旅游中,全包价旅游指各种专服务项目的费用属全部包括,旅游者沿途和各目的地的食、住行、游、娱等项活动全包。而实际上是半包价旅游,即只包括部分项目的费用,如只包括住、行、游览,其他方面自理。有些所谓的“全包旅游”还要游客自付游览门票,自付某一顿饭钱,或是自付机场建设费等等。要防止这一欺诈行为,最好先与旅游公司签好合同,或是同旅游公司在出行前写明食宿标准和每天的具体旅游安排,以便出现欺诈行为后到有关部门投诉。
怎样实施旅游投诉?
1991年6月1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为了保护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维护国家声誉。”投诉是旅游活动中时有发生的一种现象。当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管理部门——各地旅游局提出投诉。
旅游者注意:投诉时应有相关证据,比如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等。
5、旅行社是否有欺诈行为,如何赔偿?
旅行社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合同欺诈了,这种情况建议首先与旅行社协商赔偿,协商不好就向当地旅游局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旅行社
6、对于旅行社的欺诈行为可以去消协投诉吗?应该怎么投诉?
关于旅游投诉问题,一般旅游局都会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如果你不知道号码,也没关系。电话打旅游局就行,他们会主动告诉你投诉电话的。周末旅游局负责投诉的有人轮流值班,赶上黄金周他们会昼夜有人值班,这方面应该放心。
投诉,肯定稍微麻烦一些,但为了你和他人的利益牺牲点儿个人时间,也应该值得。起码可以出一口气。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五、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我告诉你如何协投诉信。即:
(一)被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基本事实与证据;
(四)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7、旅游吧旅行社诈骗案件
5月21日晚“都市报道”报道了金龙旅行社(荣业大街店)逾期未归还顾客旅行保险金的新闻。随着新闻的播出,惊天秘密也被曝光,这代表着金龙国旅与300多位游客的经济纠纷浮出水面。
据报道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从2月起至今已到期不退还出境旅行者保险金,每人2万到5万不等,总人数高达300人,涉案金额估算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现在旅行社空无一人,总裁袁学田也消失的无影无踪。300位顾客焦急地等待着,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一个解决办法。然而,让人心寒的是——旅游法并没有与旅游保证金相关的条例,各个部门像“踢皮球一样”,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愿意管这个事情。21号大批顾客赶到金龙国旅(荣业大街店),却遭到了相关人员的推搡甚至殴打。老百姓们去了法院投诉,却没有任何结果,作为一个受害者我很心寒,究竟是法律的漏洞,亦或者是道德沦丧???
百姓们的血汗钱被骗,投诉无门,300位顾客的心情有谁能够理解?作为一个法律圈外人我并不敢妄自指出法律的漏洞,但作为消费者,谁又能保障我们的权益?
这次受害人中,大多是亲属关系,很多均为老人,拿着养老保险金,好不容易出国一次,就上当受骗。另外,还有一些还在上学,和准备出国留学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护照到现在还没有返还,甚至下落不明,直接影响到他们未来留学的计划。老人、孩子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不但没有受到重视和保护,反而在受骗的情况下,被殴打,这简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受害者被殴打,金龙旅行社居然坦然无事,还信誓旦旦地大放厥词:“你们静坐闹事吧!如果你们拿走钱,我就TM不是人!”
回到金龙旅行社的“欺诈”事件,300个焦急的心在等待着事情能有一个结果。我们已经做好了打长久战的准备,上亿的经济诈骗、相关部门的推搡阻挠、金龙法人的不知所踪,都得有个说法!
致至此旅行社空无一人,300名受害者继续社会的帮助!
也谢谢网友转发一下,本人代表300多个受害家庭衷心的感谢你们的转发。也许,在你眼中,这只是一个茫茫大海中的欺诈案件,但想想那些老人和孩子们,可能只是这随手一点,就会为我们带来更多的希望。
8、旅行社这样做是否构成欺诈?
旅行社应该不像欺诈,但失误是一定的,跟他们交涉就好了,态度强硬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