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旅游业收入,和成本的确认都是什么。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工业、商业企业而言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是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类型的企业相比,旅游企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较为简单。但是,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一、主要会计科目..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1、应收帐款..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2、预付帐款..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支付旅游款时: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 cr:预付帐款;..3、应付帐款..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候:dr:主营业务成本 cr:应付帐款;..4、预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月末结转收入时:dr:预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cr:预收帐款. 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cr:应收帐款..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dr:预付帐款..cr:现金(银行存款)..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dr:应付帐款..cr:现金(银行存款)..5、期末结转收入..dr: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dr: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cr: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6、期末结转成本..dr: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cr: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cr: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三、注意点:..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2、旅行社的业务收入和费用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旅游业应缴纳的是营业税:
根据收入减去成本后的金额计提缴纳,所以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发生的费用能计入成本的尽量计入成本。不能计入成本的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
3、旅游业收入应该怎样计算
门票、旅馆、景点内消费、收取旅游费都属于旅游业收入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适用税率为5%。
(3)旅游业费用能抵收入吗扩展资料: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4、旅游公司营业税的哪些成本可以抵扣呢?有没有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
旅游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旅游企业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他代付费用”从营业额中扣除,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替旅游者支付; (二)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无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合并营业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对“其他代付费用”的具体扣除范围,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之前,按下列范围扣除。具体包括: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费、陪同费(不包括随团导游和陪同人员的电话费、出团补贴)、保险费、机场建设费、旅游事业发展费。
5、一般纳税人旅游业成本多了能放下个月抵扣吗?
进项的抵扣期限是360天,因此可以下个月抵扣
6、旅游给游客买的保险费能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关事项规定》明确:试点纳税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取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收取并支付给其单位或者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用余额销售额
二、税额计算
由于试点纳税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办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关政策(三)销售额规定并属于简易征税办于般纳税选用办除销售额已抵减费用外仍抵扣其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销售额=取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收取并支付给其单位或者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支付给其接团旅游企业旅游费用
规模纳税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举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5月承接杭州某单位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1091800元约定游览浙江、江西省际沿路景点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包金额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住宿费235500元、餐饮费184210元、交通费6537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身意外险保费21850元、购物费37040元均取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50元其业务发
析:销售额扣除费用含游客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本月增值税扣除销售额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销售额1091800-982620=109180元
假设A公司属规模纳税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计核算
规模纳税差额征税计核算
财〔2012〕13号文件规定:规模纳税提供应税服务于允许销售额扣除相关费用按规定扣减销售额减少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减少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与述增值税额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接例假设A公司属规模纳税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离:
1.取旅游服务收入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91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包款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本4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2720
贷:银行存款436720
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本5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900
贷:银行存款5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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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游业的收入来自哪些方面?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工业、商业企业而言比较简单,主要表现是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类型的企业相比,旅游企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较为简单。但是,旅游企业财务核算有其独特的特点。下面就旅游企业财务核算主要会计科目的使用、收入成本的确认与计量等方面,对旅游企业的核算要点进行简要归纳。
一、主要会计科目
由于旅游企业本身是组织团队旅游,游客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旅行社收取旅游款,构成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时组织客人到目的地旅游,组团需要付出的当地旅行社接待费以及租车费、机票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门票费等构成了旅行团队的成本。由于行业特点,注定了旅游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因此,在财务核算方面,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成为旅游业会计最常用的科目。
1、应收帐款
除了在营业厅接收散客组团出游之外,旅行社一般情况下需要开拓一些大型企业客户,这些客户为了给员工提供较好的福利政策,以体现企业的凝聚力,一般都会定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旅游。门市接收散客组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应收款项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客户多属于固定客户。因此大多数旅行社会先组织员工出游之后才收款,因此形成企业的应收帐款。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及本期应收未收团款。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dr:应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2、预付帐款
预付帐款核算主要是在旅游企业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帐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支付旅游款时: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dr:主营业务成本 cr:预付帐款;
3、应付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款。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候:dr:主营业务成本 cr:应付帐款;
4、预收帐款
该科目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款。收到前期旅游团款在应收帐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收到本期旅游团款时: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月末结转收入时:dr:预收帐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二、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般情况下,旅游企业会计的收入是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旅游合同来确定的,成本的确认也是则是根据旅游实际发生的费用及与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旅游过程中遇到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给予客人的折扣等则按照实际情况,按照销售折扣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财务核算的工作量,旅游企业一般在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以下是企业核算的一般步骤:
1、收到当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预收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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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dr:现金(银行存款)
cr:应收帐款
3、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dr:预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4、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dr:应付帐款
cr:现金(银行存款)
5、期末结转收入
dr:预收帐款 (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dr:应收帐款 (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主营业务收入 (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6、期末结转成本
dr:主营业务成本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cr:预付帐款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cr:应付帐款 (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
三、注意点:
1、在具体运用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付帐款及预收帐款科目时,需要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鉴于旅游企业的客户非常多,而且很多客户在一个会计年度可能只有一次业务发生。因此,在当前大部分企业均已经实行电算化的情况下,如果在财务软件中各科目下分别设置二级科目,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二级科目将不可胜数。因此建议相关企业设置手工明细帐进行辅助核算,这也是旅游业企业独特的较为繁琐的工作。
2、税务问题:旅游企业属于服务行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在财务处理时要引起注意。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8、公司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旅游费支出能否算作职工福利费?
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专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属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9、旅游业的营业收入如何记账?
接团社的营业收入是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规定,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全程陪同费等。拨付的款项对组团社来说是构成营业成本的一部分,对接团社来说则是营业收入。 为核算接团社的经营成果,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款项是否已收到,应以向有关组团社发出“拨款单”的时间和金额作为计算本期营业收入的依据,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实际收到组团社的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例】A旅行社(接团社)4月3日向B旅行社(组团社)发出拨款结算通知单,金额为96 400元。该笔款项于4月5日收到。根据有关凭证,会计处理如下:
① 4月3日,发出拨款通知单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国内结算款(B旅行社) 96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6400
②4月5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96400
贷:应收账款——应收国内结算款(B旅行社) 96400